滴滴又攤上大事了。
前段時間,司機打人事件剛消停,近日又發生順風車司機殺人的慘劇。
被害人是一名21歲的空姐,5月5日晚搭乘滴滴順風車前往市區,隨後與家人失去聯繫。
父親李先生始終聯繫不上女兒,一直等到5月6日中午才向警方報案,卻得知女兒已經遇害。
(圖片來自:河南都市頻道)
李先生回憶警方的話:「這個滴滴司機帶著兇器,帶著刀。」
(圖片來自:河南都市頻道)
案件發生5天後,滴滴才「壓不住火」,對外發表聲明,感到「萬分悲痛和愧疚」,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全力配合警方調查。
滴滴的確應該愧疚,它每一次道歉,都會讓人漸漸麻木。
兩年前同樣發生順風車司機殺人事件,受害者也是女性,案發時間在夜晚。
那一次警方的調查結果顯示,作案車輛的牌照是粵C2S8N3,屬於臨時偽造,滴滴的註冊車牌是粵B6S8N3。
因此在滴滴軟體上,兩個車牌均顯示「粵**S8N3」。
我印象特別清楚,當時滴滴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線下私自用假車牌的話,平臺肯定監測不到。所以,審核時再怎麼驗真,再怎麼保證證件的真實性,也是不可能完全杜絕(違法違規行為)。
如此說來,平臺無法檢測假車牌,存在信息漏洞,卻要讓乘客去分辨兩個車牌哪裡不一樣?
不可否認,人性之惡,絕非一個打車平臺就能約束,但滴滴在司機人員的審核上,沒有完全履行第三方中介公司應盡的義務。
知乎網友@劉京成所述,要成為計程車司機,需通過市道路交通運輸局統一培訓、市公交局籤發治安許可證、籤發通知單等行政審查。
反觀滴滴車主的入駐門檻,到底有多低?
我下載滴滴司機的App,查看廣州的入駐要求,只需滿足三年駕齡、無犯罪記錄和本地車牌即可:
滴滴的準入門檻為何不高?
這裡牽涉到網約車平臺亂象,為了爭奪市場,慣用資本力量來燒錢發補貼,降低門檻來吸引司機,畢竟司機少,就無法養活滴滴。
因此,司機人員的素質必然魚龍混雜,且市面上存在黑產工作室,專門從事網約車違規註冊,可以幫不法分子做到:
駕齡不夠隨便改;異地改牌輕而易舉;部分小城市車牌型號隨意切換;打車搶單外掛。
如何規避黑產工作室的手腳?這類虛假信息將會掩護嫌疑犯逃脫,增加警方查案的難度。(嫌疑犯至今未被緝拿。)
根據極光大數據的報告顯示,目前滴滴在中國網民的滲透率高達12%,意味著每100名中國網民,就有12個滴滴用戶。
更引人深思的一個數據是,滴滴出行的女性比例為41.4%。
滴滴既然有數量龐大的女性用戶,是否有盡到平臺方監管和保護的責任?
對於夜晚時段乘車的女用戶,在訂單分配上是否要注重安全,選擇信用好的司機,而不是一味追求效率和速度呢?
滴滴甚至可以強制要求網約車安裝攝像頭,打車期間需全程聯網,如果司機屏蔽攝像頭,乘客能收到提醒,並選擇舉報或報警.
有太多方法了,作為一家大企業,真想遏制此類事件的發生,會有一百種解決方法,而不是用一百種方法去「道歉」。
如果仍未解決,只能說,這不是一個他們認為值得解決的問題。
每次出事後,滴滴又是愧疚,又是協助警方調查,為受害人家屬提供法律援助.唯獨迴避第三方平臺應擔的法律責任。
我查看滴滴打車的相關法律協議,在《計程車用戶協議》裡明確註明:「可能帶來的風險與後果全部由您自己承擔。」
法律上認定為無效的「格式條款」
我不知道你們看了有什麼想法,某種程度上,這直接反映滴滴公司的處理作風,喜歡明哲保身。
為此,網上還有人愚蠢地辯解:賣刀的商販,只負責將刀賣出去,難道還要防範買家去殺人?
賣刀是一錘子買賣,只賺一次錢,可每一次使用滴滴打車,滴滴都能賺一次錢,甚至動用「大數據」,明擺著既想賺錢又不想背鍋。
法律上,《侵權責任法》裡有明確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如果路上有單獨的私家車,我們肯定不會坐,正因為我們信任滴滴平臺,每個人才願意將自己的安全置身於陌生環境中。
滴滴,請扛起你的責任,別再踐踏我們用戶對你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