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德國納粹黨人艾希曼被抓獲並被帶至耶路撒冷進行審判。已旅居美國多年的猶太女哲學家漢娜·鄂蘭應«紐約客» 之約,親臨這場看似神聖的世紀大審。
以哲學家漢娜·鄂蘭生平為主題的電影《真理無懼》生動地描述了這個過程。
漢娜沒有看到法庭上本該有的審判情況,而是一場依照以色列或是眾猶太人所希望的劇本,進行的一場盲目審判。
在猶太人心中,這場審判意義重大,因為大多數猶太人認為艾希曼早應該在紐倫堡大審時就被處死。但是因為教廷的幫忙而逃到中南美洲。以色列總理戴維·本·古瑞安更希望藉由此次大審,再一次提醒歐洲各國,猶太人在二次世界大戰時做出的犧牲,更要讓年輕的以色列猶太人知道自己父輩們的歷史。
其次,艾希曼被捕的事情傳播後,世界各地的猶太人無不歡欣鼓舞,希望他被處以死刑。可是,仍然有人對於以色列拘捕艾希曼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漢娜的丈夫海因裡希·布呂歇認為,以色列是非法拘捕艾希曼。
眾所周知,漢娜在二戰時,也是德國屠殺的對象,她聽聞艾希曼被捕,應該要歡欣鼓舞,但是身為政治思想家的她,並不單只從「屠殺」 這一角度看待艾希曼。
當漢娜來到耶路撒冷紀錄開庭的經過時,她對艾希曼的描述跟一般人不一樣。
諸多猶太人都認為德國納粹黨衛軍應該是邪惡無比的人,可是阿倫特卻認為他只是一位再普通不過的人,而且還是一個感冒鬼。
未見過艾希曼的猶太人,皆將他們對於德國人憎恨的情緒反映在憎恨艾希曼上。然而,漢娜卻依然以哲學家的眼光審視那裡的所見所聞,並將它們傳達給她在耶路撒冷的朋友們。
漢娜到了耶路撒冷後,並不急於想要看屠殺猶太人的劊子手,而是與她在耶路撒冷的朋友聚會,電影中的朋友是庫特。庫特跟一般的猶太人一樣,憎恨納粹德國的一切,因此對於艾希曼的評價就是「令人不寒而慄」。可是,庫特並沒有親眼看到艾希曼的樣貌。
漢娜贊同審判艾希曼。可是漢娜認為法院審判的是個人的罪惡,而不是主義或思想。然而第一次開庭時,漢娜就對審判意圖產生疑問,因為這場審判所呈現的是一場戲劇。一場演給所有猶太人看的戲劇,因為劇本已經寫好,艾希曼必須被判死刑,他所做的辯解,都不會對最終的審判有所改變。
第一次開庭,豪斯納檢察官在開場白說道:
以色列法官,我站在你們面前,起訴阿道夫·艾希曼。我並非孤家寡人在此,在我周圍有六百萬個原告。但他們無法親自出面指摘被告席上的那個人,他們無法疾呼: 『 我要控訴他。』因為他們的骨灰堆在奧斯維辛,飄散於特雷布爾卡,被扔進波蘭的河流。他們的墳墓散落四地,遍布整個歐洲。他們以鮮血控訴,卻無法發聲。
顯然,這樣的開場白沒有證人,更沒有證據。豪斯納檢察官有的僅僅是猶太人被納粹黨屠殺後的悲憤情感。
在這場審判當中,沒有任何證人可以證明眼前的艾希曼是屠殺猶太人的關鍵人物。眾多的猶太人只是以「記憶」 「悲情」 等薄弱的證據指控艾希曼。審判庭中的猶太人卻直指艾希曼就是屠殺猶太人的罪魁禍首之一。
在第一次開庭完以後,漢娜思考了兩個問題: 首先,簡單的人物怎麼會成為殺人魔;其次,審判庭中的猶太人,為何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群情激憤地指控艾希曼。當然,艾希曼企圖為自己辯解:
……檔案上寫得很清楚,當地的警方,或者總部,向4B-4 提出申請,因此我收到繼續執行的通知,便以下級的身份執行命令,我是奉命行事,必須服從命令。我接受命令,不論殺人與否,都必須執行命令,遵守程序依法執行,我只負責其中的一小部分。火車開動之前的其他事情,則由其他單位執行。
漢娜深刻思考著艾希曼為自己辯解的內容,特別是奉命行事的說法。艾希曼覺得他並沒有殺害任何一位猶太人,他只是奉命行事而已。
有趣的便是這一點,坐在玻璃箱裡的人是一個屠夫,但是屠夫卻認為他只是執行命令,不帶任何感情。
緊接著,第二次審判更是在艾希曼是否殺人的問題上周旋。第二次審判多了許多證人,這些證人當然都是從屠殺中活下來的猶太人,可是沒有一個人的證詞可以指證艾希曼屠殺的行為:
證人1 號: ……我們全家人想分散,照著親衛隊的吩咐走。
檢察官: 你們家有幾個倖存者?
證人1 號: 只有我。
證人2 號:……之後清算人數,我們只剩200 到210 個人,而當初有1200 個人被送走,之後人都被送進毒氣室,在我們之後到的人,都被送進毒氣室。
艾希曼一臉無奈與不屑(嘴角上揚)。
證人3 號: 在奧斯維辛待了兩年後,我生不如死,卻撐著……暈倒了?
第二次出庭的證人,沒有一個人可以指證他們眼前看到的人,正是屠殺猶太人的執行者,僅僅只是把他們所知道的事情描述出來。然而,最重要的是,沒有一個人指證: 「就是艾希曼將我們送進集中營,並且按下毒氣室的按鈕。」
可是每位證人都可以講出似是而非的指控;這讓漢娜陷入思考,這究竟是一場正義的審判,抑或只是一場劇本已經寫好的戲劇。當第三次開庭以後,漢娜更明白這場審判的意義僅只是戲劇而不是審判。
因為第三次出庭的證人所說的證詞如下:
證人1 號(貌似猶太領袖): 他們希望有個中央組織,成為匈牙利猶太人的發言人。
檢察官:……不論這是什麼會議,他們是否提到應有多少委員,要對德方負責?
證人1 號: 他們告訴我們,大約四到五個人,組成代表團體,他們沒有稱之為「猶太委員會」,這也讓我們比較安心,因為我們知道猶太委員會的目的,在什麼樣的範圍內。
口譯官: 你將這些情報分享給被驅民眾的地區和省份了?
證人1 號: 當時沒這種機會,因為等我取得信息,才知道奧斯維辛是做什麼的。匈牙利的東部,以及東北部地區,總共有30 萬人。他們從我們這裡獲得消息,他們已經知道自己的命運。但我們能做什麼? 能夠做什麼? (聽眾: 下賤的走狗。)
這位證人的證詞就更加匪夷所思,在大屠殺的過程中,猶太人似乎也參與其中。這位貌似猶太領袖的證詞似乎透露,其實他們也在幫助德國納粹,將猶太人送入集中營。可是這位證人也說: 「我們不能做什麼。」
這表明,在審判屠殺猶太人的事情上,不只是納粹德國需要負責任,還有匈牙利,甚至是猶太人自己,因為連猶太人的領袖都為納粹德國提供相關信息。
漢娜經過三次的開庭後,對於艾希曼的答辯與證人的指控充滿疑惑。無論是答辯或是指控都環繞在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思考。證人沒有思考、艾希曼沒有思考,然而法官與檢察官更沒有思考。
艾希曼為自己作為軍人的依法行事,為自己沒有親手殺害猶太人辯解;猶太人為了將艾希曼定罪,而毫無證據地指責眼前的罪人,就是屠殺百萬猶太人的劊子手。
艾希曼只是一個依法行事的官員,火車開往何處,並不是他所需要知道的問題。他需要做的事情只有確定人數,然後按下按鍵啟動火車,至於火車開往的是集中營抑或是遙遠的地方,這些都不是艾希曼需要知道的事情。他只是一部大機器裡的齒輪,因為比他更大的齒輪轉動了,所以他就跟著轉動。
漢娜認為艾希曼最大的問題就是此處: 就算艾希曼只是恐怖機器中的小齒輪,他依然有選擇思考的能力,可惜他卻放棄了這個與生俱來的能力,且造成了道德淪喪的大屠殺。
如果只是將審判納粹當作一種復仇的欲望,那就偏離一個事實: 世上的法律及其所分派的懲罰,是為了打破冤冤相報永無止境的惡性循環。 顯然,耶路撒冷審判走向了漢娜所說的 「已經偏離事實」,成為一個復仇的舞臺。
首先,從審判者來說,以色列國在屠殺猶太人時並未成立,因此全然沒有審判艾希曼的資格;其次,艾希曼是德國公民,然而卻不能引渡回西德審判;再者,審判與指證艾希曼的人或許都不是經歷大屠殺的猶太人。
漢娜經歷了耶路撒冷審判之後,認為這是一場已經有劇本的審判,沒有人在「思考」。以色列當局就是希望判艾希曼死刑;然而艾希曼卻不斷強調自己「我只是依法行事」 來為自己開脫。
對於「耶路撒冷的猶太人」 而言,這場審判的意義在於報復而不在正義,甚至是毫無程序的審判。
*本文節選自《品人生:雙面影像》。
品人生:雙面影像
作者:張娜 張雪丹
出版發行:世界知識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8年12月
ISBN:978-7-5012-5860-4
定價: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