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對待子孫後代那可是沒得說,不僅確保後代子孫衣食無憂,還負責包辦婚姻,哪個王爺家有到結婚年齡的男子,只要上報明朝政府,禮部便會派人挑選多個良家女孩,供王爺家孩子選擇。身為明朝的王爺是不是很幸福,想單身都難,但老朱後代真的願意遵循祖訓嗎?歷史上真實的老朱家宗室婚娶是何現狀呢?
老朱家的子孫結婚,不只是意味著家裡增添新人,還要上報朝廷追認封號的問題,同時家裡添孩子也要上報朝廷奏乞封號,有了封號就意味著一生無憂,朝廷無條件供養了,所以封號至關重要。當然,要想得到封號,必須要按照老朱規定好的婚姻流程結婚,否則就是擅婚(未提前上報)、私婚(未提前上報,也未獲得封號)。
現實中,老朱家的婚姻狀況卻不盡人意,無視宗室婚娶禁令,擅婚、私婚普遍存在。明初,老朱家的後代人口數量不多,禮部工作量不大,再加上老朱家的身份與地位,很多人願意嫁到老朱家,即便是這樣還是有許多宗室成員擅婚、私婚。衣食無憂的條件,使得朱元璋後代「開足馬力」繁衍,到了明朝中期,宗室人口數量到了一個驚人的地步,而且宗室還被分封到各地,禮部此時在逐一完成宗室之人的婚姻就有些力不從心了,因此明宣宗朱瞻基將選婚權力下放到王府,也就是說各王府自己負責選婚了,只要把結果上報朝廷就行,手續簡化反而使擅婚、私婚現象更加層出不窮,即便是朝廷一再強調不能違背祖訓,仍然無濟於事,甚至愈演愈烈,例如萬曆年間有人揭發樂安等地的明朝宗室有600多人擅婚。
明朝宗室濫婚不只是擅婚、私婚,還有私娶樂女娼妓等行為。感情這東西不好說,兩人看對眼了,身份也就不再重要了。老朱防止子孫後代娶「不良少女」為妻事件的發生,特別規定不允許娶樂女娼妓,即便是娶了,朝廷也不會承認。當然,感情是奇妙的,不是明令禁止就不會發生的事情,那怎麼才能真正地防止老朱家子孫娶「不良少女」呢?老朱的辦法也是很簡單明了,那就是禁止樂工、娼妓擅自出入王府,如有違者,終身邊疆戍邊的名額上就會添上違者的大名。看來老朱也是情場高手,直接不讓子孫後代接觸「不良少女」,那麼何來機會產生感情呢?即便是這麼嚴密的「防守」,老朱家子孫還是不少人愛上「不良少女」,上演了一幕幕為情所困的劇目。
閃婚、私婚、娶「不良少女」,真是五花八門的濫婚現象,不僅如此,明朝宗室還大張旗鼓的徵選民間子女,完全把老朱對子孫妻妾數量的限制的規定拋之腦後,更有甚者,假借婚娶之名,霸佔別人財產、妻女等現象的發生,為社會增添了不少不安定因素。
老朱後人為何不願意按規矩來?
是不是朱元璋後代都像老朱一樣,骨子裡有叛逆精神,祖宗的規定視如草芥?事出反常必有妖,老朱家的這些人「瘋狂」地違背宗室婚娶制度,背後肯定有其合理的解釋。為什麼各王府會出現如此之多的「違規」婚姻呢?
朱元璋是把後代子孫的婚姻採取了包辦制度,但也有很多限制條件,比如結婚的年齡。老朱希望子孫後代能夠成熟些再結婚,規定結婚年齡必須到達十五歲,在現代人看來,這已經是很小的結婚年紀了,然古代十五歲結婚可能已經算大齡未婚男了,所以各個王爺也是著急子女的婚姻,在子女十五歲之前安排婚姻的比比皆是。不到老朱規定的結婚年齡,即便是結了婚,上報朝廷也不會追認封號。不只是年齡的限制,為確保老朱家正統血脈,王爺子女結婚必須在規定的地區內選取,如若超出規定的範圍,也會被視為擅婚。
另外,有些宗室婚姻本身就是「不合法」,比如上面所說的娶樂女、娼妓,或者娶軍匠、犯人之後等等,有些是超出了妻妾數量的限制,自然就不敢明目張胆地去奏請封號了。
上面這些是客觀原因,明宗室「違規」婚姻還有主觀原因。如果按照老朱定下的結婚流程來的話,有可能要提前半年上報朝廷,朝廷要派人核實所娶之女的身份是否清白、家教是否嚴格等等問題,一套手續下來,小半年還算時間短,假如遇見拖拉官員的話,等一年後再結婚也是有的。明朝後期,宗室人口數量龐大,有需要婚娶的王府也自然增多,逐一核查需要更多的時間。按照流程來上報朝廷,然後等到朝廷允許有可能兩、三年已經過去了,這期間宗室子弟能夠耐得住寂寞嗎?
不只是如此,為宗室選取合適婚姻對象也非常困難,上文我們提到老朱為宗室選婚條件必須是「官、民家女年十四、五,容德端厚及父母俱存,家法嚴謹者」,咋一看這符合這規定的女子不在少數,但老朱為了顧全明朝安危,還另行規定「凡是與王府結親的官員,不得擔任京職」,以致於官員家庭都不願意與王府結親。普通百姓之家呢?按照正常思路的話,普通人家應該是巴不得與王府結親,這樣一來,身份地位可以瞬間提高一大截,腰杆也敢挺直了,此後也無人再敢欺負他們了。事實呢?一般普通人家裡沒有些積蓄,不是地主之家的話,女兒嫁入王府也只能受氣,家人根本不可能因此而沾光;地主或者商人之家呢?女兒嫁入王府,宗室子弟往往也會盡奪其家產據為己有,因此普通百姓也是不願女兒嫁入王府。
總的來說,按照老朱規矩來結婚的話,根本無法滿足王府宗室成員的需求,因此老朱家後代才不願意按明朝規定婚娶。可是,規矩是老朱家祖宗朱元璋訂下的,有其合理之處,宗室不遵循的話,朝廷會採取何措施維護祖宗訂下的規矩呢?
其實,明朝宗室婚姻制度相當完善,但宗室之人畢竟是老朱的後人,怎麼捨得真的處理「違規」之人呢?如果按照明朝宗室制度,不按規定婚娶的話,降爵罰俸,但真的執行起來卻完全是另一套辦法,形成了典型的「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比如弘治年間,寧府鍾陵王因「違規」娶小妾而引起的「妾室之爭」人命案,影響是十分惡劣了,但朝廷對於鍾陵王的處分只是「革去祿米三分之一」而已,對於家大業大的王爺來說,根本就是不痛不癢的懲罰。
宗室一次次的破壞老朱定下的婚娶制度,然而朝廷卻一次次「縱容」,使得宗室成員更加肆無忌憚的「違規」,不斷的惡性循環,使得宗室濫婚現象呈不可逆態勢發展。當然,宗室無節制的婚娶,宗室人口數量也急劇增加的現象,明朝政府不得不撥付更多的俸祿來養活這些人口,明朝財政稅收壓力倍增。
「違規」婚娶現象還造成了各王府造假之風盛行,不按規矩結婚,王府妾媵們沒有相應的封號,自然所生子女也不會有封號,無封號則無俸祿,這可不是王爺們想看到的結果。那怎麼辦呢?王府的妾媵自然是沒辦法獲得封號,但妾媵所生的子女可以轉接到有封號的妾媵身上。撒一個謊,緊著需要千萬個謊言去彌補這一個謊言,因此王爺的子女身份一旦造假,出生年月、母親名諱都是假的,更有甚者代替已死之人的封號,嚴重破壞了明朝的戶籍制度。
破壞朝廷的制度有可能還是小事,影響老朱家的正統血統卻是大事,宗室濫娶「不良少女」,玷汙老朱家的名聲,皇家名聲狼藉的話,還有多少人願意為明朝廷效力呢?現在回顧明朝歷史,明朝宗室違規婚娶問題最終已經演變成影響明朝命脈之事,但當明朝政府意識到問題如此巨大之時,已無力回天。當然,我們也不得不佩服朱元璋的遠見,事與願違,他死後已經不能左右歷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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