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的歐洲列國遊,阿姆斯特丹是最後一站。
我抵達時是個周末的清晨,趁著人少去了水壩廣場。沿著廣場走了幾步,就看到街邊小廣場搭了一排排帳篷。走近一看,是一個舊書集市,以書為主,也買唱片、裝飾品,琳琅滿目鋪陳開來。
攤位剛擺出來,攤主們還忙著拾掇布置。我就隨意走走停停,每一家都左顧右看。舊書、明信片、相框、瓷盤掛件、玻璃花瓶、木製小擺鐘,林林總總,把主人心愛的寶貝一一坦露給旁人。
街頭集市就是荷蘭風俗畫最生動的長卷。那些寶貝,見證了主人日常起居,經過一段或長或短的甜蜜,又到了彼此送別的時刻。所謂長物,飢不能食,寒不能衣,表面上一無所用,而正是這些閒時琢磨的小玩意兒,恰恰最能體現每個人對生活獨特的審美。
這裡的街頭集市個性化十足,與國內批發市場的做派風格迥異。我們的地攤往往陳列著千篇一律的紀念品,混雜著大同小異的風味美食。而阿姆斯特丹的人們拒絕人云亦云,怪異塗鴉、繁華馥鬱、樸實古早、清簡文氣,每一家都主題鮮明,即使是簡單的擺攤陳設,也要讓自己的這個攤位獨樹一幟。
我也慢慢淘到了心頭好。第一個中意的是古銅色的化妝包。細密的織紋,繁複的花卉圖案,握在手裡就很有質感。接著選中了兩張明信片,畫面上舊時的建築掩映在高大茂盛的樹蔭中,街頭的人們應該是三四十年代的風格。明信片不是舊版空白,而是真正寫了字蓋了戳的老物件。我看不懂,更好奇,花了一歐買下來。是誰寫的那些文字?寄給誰?為什麼要留下?又為什麼要出售?當年寫下這幾行字的陌生人,絕不會料到,在幾十年後,一個中國人會遠隔重洋把他寄出的明信片帶回家。
冥冥之中,有一種神奇的聯繫。明信片、我和阿姆斯特丹。
雖然現在,那兩張神秘的明信片可能在某個抽屜裡,也可能夾雜在某本書裡,暫時不知所蹤,等待著哪一天與我不期而遇。
街頭集市的新品舊物,如荷蘭的特質一樣,樸質中充滿生趣。也許這是在聲色形味之外,我最喜歡把握的真實了。所謂的當地人生活,其實也和我們一樣,吃喝拉撒,喜怒哀樂。只是有的講究精緻,有的灑脫粗獷。很喜歡這樣的閒逛,在剛剛甦醒的清晨,在漸漸熱鬧的街頭集市上,讓我看到阿姆斯特丹版本的「何為日常」,細緻入微的尋常生活白描。
不僅僅是阿姆斯特丹,每一個歐洲城市都有自己鮮活的集市。雅典看中的魅惑海洋之眼,威尼斯選的華麗假面舞會面具冰箱貼,巴黎挑的實用艾菲爾鐵塔開瓶器,滴滴湖喜歡的質樸木製布穀鍾,倫敦帶回來的幽默感滿滿的監獄卡通圖案大背包,因特拉肯碰到的帶著紅十字的小鈴鐺。
這些愛不釋手的瑣碎日常小物件,漂洋過海地跟回來,構成了個人的遊歷史。所有的旅行,都是與外界、與自己不期而遇。
期待著下一次出發,在拐角的街頭集市上,有著最美人間煙火氣撲面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