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宜春頭條客戶端訊 記者曾志翔攝影報導:近日,記者從宜春市文廣新旅局獲悉,經宜春市政府同意,《宜春市促進旅遊消費獎勵辦法(試行)》(文中簡稱《辦法》)印發,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一年。《辦法》涵蓋獎勵對象、獎勵標準等五條內容,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大型過夜遊團隊,將由市本級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色活動補貼。
據悉,為更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旅遊產業的衝擊,加快推動宜春市旅遊業復甦發展和旅遊消費升級,全面落實「六穩」「六保」任務,經研究制定本《辦法》。本次獎勵辦法的獎勵對象是宜春市內外所有旅行社。獎勵的申報由各景區負責統一申報,縣市區旅遊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景區、旅行社和當地旅遊管部門應籤訂三方協議。旅行社大型過夜遊團隊活動補貼,由旅行社提前5個工作日向宜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申報,經審核同意即可有效。獎勵的方式是旅行社組織客源增量部分的獎勵一半以現金的形式發放,另一半以該景區門票類消費券的形式發放,旅行社大型過夜遊團隊活動補貼全部為現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