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現在男女平等,但在殘酷的現實面前,女性在職場總是受到家庭、生育等諸多限制,婦女懷孕後被勸退的新聞更是屢見不鮮。
今天,筆者就刷到這樣一則新聞:杭州一孕婦入職三天後,被辭退當天流產。可奇怪的是,輿論一邊倒,網友竟紛紛同情這家公司,反而指責這名孕婦「碰瓷」,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梳理事發經過:事件中的女主人公,8月3日得知自己懷孕,8月4日去公司面試並未告知,8月10日去公司報到,8月12日因不符合崗位的需求職責被辭退,發生言語爭執。8月12日下午,楊女士去醫院檢查,胎停。
劃重點看清事實:楊女士從一開始並沒有告知公司她懷孕了,而是等到公司辭退她的時候,才說自己懷孕了。而她認為自己流產的原因,是因為和老闆起了衝突,被嚇到流產的。
事情已了解的八九不離十,接下來說說筆者的看法:
一、在孕婦受企業冷遇的大環境影響下,總有人會想方設法規避風險,這也是無奈之舉。所以,對於楊女士(事件中孕婦)一直不和公司說自己懷孕了,這也是情理之中。
但是,在得知被辭退的時候,告知公司懷孕,這就是想拿法律法規來壓公司,是一種法規綁架了。
二、楊女士這個事一出,相信很多公司對於24-28歲的女性有了更多的警惕,為了防止對方隱瞞自己是否懷孕,很多公司都會在招聘員工時,選擇直接跳過24-28歲的女性。有時候,真的不得不說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孕婦因為生理原因,工作精力和時間都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公司的工作效率。原本很多企業對孕婦就有著天然的排斥,而現在又出了楊女士這種案例,企業對孕婦恐怕更加排斥。
三、做人要厚道。縱觀事發經過,我認為楊女士投訴公司害她流產,是一種碰瓷行為。
首先,在不知道她懷孕的情況下,公司已經明確說明她的能力不符合公司的需求,所以辭退她。而楊女士卻拿自己懷孕的事情威脅公司,頗有一種我是孕婦,我最大的架勢。而隨後,她與老闆起衝突時,也是因為她拿起手機要錄屏惹怒了老闆,大聲說話,但是並沒有推搡。
最後,筆者想說,孕婦頭三個月是非常容易流產的,需要注意休息,情緒波動也不能太大,而且流產原因有很多,不能把責任全推到公司裡來。不過,最終結果還是得看醫院能否找到楊女士流產的原因。此事,大家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