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起糾紛,導致年產值逾億元的連州市某新材料公司連年虧損,員工由178人縮減至70人,一度瀕臨破產邊緣。
連州市人民法院介入後,以公正、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為其解決了這兩起「內憂外患」,助其「起死回生」,預計到年底該公司產值將實現翻番達到2億元。
「感謝連州法院為我們民企健康發展護航,現在我們沒有了後顧之憂,信心滿滿擴大投資加油幹。」日前,該公司總經理梁某為連州法院送來一面錦旗和一封感謝信,由衷點讚。
這間企業的「內憂外患」是什麼?連州法院又是如何巧妙化解的?
連州市某新材料公司為連州法院送來一面錦旗。
化內憂
危機邊緣「起死回生」
時間回到2019年6月18日,連州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歐學強受理了以該公司為被告的案件——公司盈餘分配糾紛案。
原告為該公司小股東薛某和黃某。經過與雙方當事人初步交談接觸,歐學強發現該公司大小股東之間矛盾由來已久,公司因股東之間對企業生產經營模式、財務公開等問題存在分歧而陷入僵局,公司連年出現虧損,員工也由原來的178人縮減到70人。
原告提出「對被告公司財務帳簿進行審計並分配盈餘」,結合以往的辦案經驗,歐學強深知委託第三方進行審計,案件就不可能在短期內審結,若以判決方式處理,當事人上訴到中院,被告公司則極有可能因為訴累而陷入更大危機,這是被告公司極不願意發生的事情。
兩原告作為小股東無法實時掌控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更不清楚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若審計結果表明公司存在虧損,則原告不僅無法拿到想要的分紅,還要共同承擔虧損責任,是否有盈餘可分配,原告心裡也沒有把握。
「被告公司原來在銀行有一筆3450萬元的股權質押貸款已經逾期,由於公司陷入僵局,原告股東拒不配合辦理貸款的續貸手續,銀行了解到本案的訴訟之後,立即起訴了被告公司,因此,公司陷入了更大的困境,極有可能陷入破產。」歐學強說。
通過深入分析,歐學強決定圍繞雙方的利弊和訴訟風險、經營風險對雙方進行調解。原告作為小股東無法掌控公司經營及財務情況,繼續合作願望不大。因此若能說服原告轉讓股權收回投資,對原告來說是最好的結局。對被告公司而言就避免了訴累,收回股權後就能順利完成銀行的續貸手續,避免破產,使企業轉危為安。
這是一個兩全其美的調解方案,但一開始並未獲得雙方的信任。
「剛開始,被告公司誤以為我在偏袒原告,特別是在採取保全措施扣押被告公司八箱帳冊的時候,被告財務人員拒不交出帳冊,場面一度陷入緊張,要麼扣人,要麼扣帳冊。」 歐學強介紹。
「然而扣回帳冊後,由於移送審計公司進行審計,遲遲未能安排開庭審理,原告誤以為我在故意拖延審理。」為表明法院的公正立場,打開調解局面,歐學強多次通過電話、面對面的方式與被告公司闡明判決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以及接受調解的利好,另一面則多次向原告和原告律師釋明審計後可能出現對其不利的後果以及調解收回投資款的利好。
經過歐學強長達6個多月的耐心調解,原、被告雙方在今年1月初達成調解協議:「原告收回股權轉讓款人民幣639萬元,原告協助被告辦理好過戶、解除股權質押等手續」。
由此,被告公司在危機邊緣「起死回生」,順利解決了公司內部糾紛和貸款的續貸問題,保住了公司70名員工的就業。
解外患
安心擴大投資生產
公司內部糾紛的解決,讓梁某真切感受到連州法院法官用心、公正的司法服務。今年3月份,梁某精心準備了一面錦旗想要當面感謝法官時,他卻被告知公司又「惹」上官司了。
承辦該案的法官依然是歐學強。「如果說去年的公司盈餘分配糾紛是 『內憂』,那這起糾紛就是『外患』。」他介紹,這是一起公司聯營糾紛,原被告公司協議約定雙方共投資1億元建若干條碳酸鈣粉生產車間,原告已投資600多萬元,被告已投資900多萬元建成了兩條生產車間。原告是連南瑤族自治縣某公司,訴請被告支付違約金189萬元、完成新公司註冊登記義務、繼續履行《投資合作協議書》。被告則反訴:解除《投資合作協議書》、原告支付被告違約金2897520.6元;對共同投資的重鈣車間進行清算。
歐學強分析了雙方的訴求,並進一步與原告代理人溝通交流,原來原告提出「限被告完成新公司註冊登記義務並繼續履行《投資合作協議書》」的請求並非其真實意思。「雙方籤訂協議後兩年內因為出資問題積怨已深,甚至已發展到堵廠門報警處理,矛盾已經難以調和,幾乎不可能和和氣氣成立新公司繼續投資。」
事實佐證了他的分析。在和雙方進一步溝通後,歐學強得知,原告的真實想法是要儘快收回投資款退出合作,被告則希望儘快解除協議,結束合作,進而安心擴大投資生產。
「判決結案必然增加雙方訴累,最終案結事未了,甚至可能出現當事人雙方企業經營更加艱難、雙方矛盾進一步激化的問題,加之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任務緊迫,調解才是解決這起糾紛的最好方式。」歐學強說。
在接下來5個多月時間裡,歐學強、孔日照以及原合議庭何新生三位法官,多次採用電話調解、親自到一方公司所在地現場調解、邀請一方到法院調解室單獨調解、庭審期間背靠背「走廊調解」等多種調解方式,其中一次開庭到最後成功調解長達3個小時,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闡明利害關係,最終雙方於8月14日籤訂了調解協議。被告公司同意支付原告公司投資本金、利息、補償金共計930萬元,合作投資建成的兩條生產線歸被告所有等。
至此,該公司兩起糾紛案均得到妥善解決。
迎新生
到年底公司產值實現翻番
糾紛解決後,連州市某新材料公司恢復了兩條生產線的生產,並快馬加鞭擴大投資、擴招員工,在半個多月時間裡投資上千萬增加兩條生產線,另有兩條生產線也正在籌備建設中,公司員工也由原來的70名增加到100餘名。「預計到年底公司產值將實現翻番,達到2億元左右,員工將超過200名。」梁某說。
沒了後顧之憂,梁某對公司投資發展充滿信心,生產線加工好的碳酸鈣粉隨即供應給石材生產線,廠裡就可以實現產業化生產。「以前因為內外糾紛,一直不敢投資,擔心投資越多,風險越大,現在連州法院法官為公司解決了內憂外患,公司可以放心擴大投資,員工可以安心就業,發展的機會越來越多。」梁某對此點讚道。
連州市某新材料公司寫給連州法院的感謝信。
「用了將近1年的時間,為一個公司解決兩起糾紛,看似微不足道,實則意義巨大,『六穩』『六保』裡的核心問題就是保住市場主體,只要保住了市場主體,就保住了民生,保住了就業。這兩起糾紛的解決,折射出連州法院為『六穩』『六保』工作大局忠誠履職、精準施策,積極發揮司法職能做出的不懈努力,為保障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連州法院相關負責人說。
【記者】黃津
【通訊員】何祥振
【作者】 黃津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