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婚老父親娶小24歲2婚2娃的保姆,大女兒只比後媽小2歲。父親還在世時,繼母悄悄做了一份他的死亡證明,就是為了騙保險錢。如今父親不在了,老房子徵收得300萬,全部歸兩個女兒,繼母得不到一分錢,原來父親早有安排。現在,繼母免費住在繼女一年租金8000元的幾十平房子裡,不知足還要討回遺產。
家住張家界的王先生,在3年前因病過世,沒想到他離開後,給比他小24歲的妻子楊女士,留下一個巨大的危機。楊女士的生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如今54歲的她,每天看著丈夫的照片淚流滿面,一切只因兩個女兒揚言要將母親趕出家門,並要求斷絕母女關係。
王家的老房子在去年徵收了300萬,如今被兩個女兒全部佔有,作為母親的楊女士一分錢都沒有。
想起此前兩個女兒的所作所為,楊女士懷疑這就是兩個女兒讓她搬到這裡的真實目的。
兩個女兒曾提議要將兩層樓的房子進行翻修,讓父母兩人搬離這裡,可翻修完後,她們卻拒絕讓父母住到老房裡。
如今父親過世,對於楊女士的生活,兩個女兒不管不問。
大女兒開的眼鏡店與楊女士的住所,相隔不到500米。但這三年來,她們幾乎沒有任何走動。
兩人見面後,大女兒雖然面帶微笑,但對楊女士頗有不滿。
楊女士與王先生是重組家庭,而楊女士的年齡,只比王家大女兒大兩歲。
可結婚13年間,楊女士與兩個女兒相處融洽,從未發生過遭到爭執,對王先生也盡心盡力的照顧與陪伴。
起初,楊女士與王先生的這段婚姻,兩個女兒並不知情,而楊女士是作為王家的保姆,照顧王先生三年後才嫁給他的。
那時候,王先生年過六十。因為認可楊女士對父親的照顧,兩個女兒知道情況後,有沒有反對他們的婚姻。
而在這13年的時間裡,母女間也有相互牽掛。楊女士嫁入王家後,將兩個女兒真正當成了親人,全身心地為他們付出,可大女兒對此全盤否定。
大女兒表示,老房徵收的300萬是屬於父親的婚前財產,與繼母楊女士毫無關係,也否定了這些年繼母對王家的付出。
讓人感到奇怪的是,房子雖是婚前財產,但老人過世後屬於他的那一部分遺產,作為配偶的楊女士理應有她的一部分。可兩個女兒卻要佔為己有。
如今,楊女士住在繼女名下的房子裡,看似兩個女兒給予了足夠的依靠,實則楊女士的生活沒有任何的安全感,房子隨時會被收回,而原本丈夫的那一部分遺產,她也一分未得。
王先生在世時,楊女士對王家人體貼照顧,大女兒將這一切,歸結於繼母楊女士的另有所圖。
去年,王家的老房徵收款有300萬。但這筆錢都由王家兩個女兒所有,於是她開始多次尋找兩個女兒討要說法。
如今,她念想的只有一張兩個女兒都不要的王先生的遺照。
孤身一人的她,無依無靠,也無人訴說苦楚,希望丈夫還能陪在身邊。
楊女士與王先生認識了二十幾年,那時雙方都有家庭。後來,王先生的妻子過世後,楊女士與丈夫也離婚了。
楊女士認為王先生心地善良,就承擔起了照顧他的責任。當時,王先生的經濟條件並不好,但楊女士依然心甘情願地嫁給他。
這些年來,為了王家人,楊女士付出了所有的時間與精力,兩個女兒卻翻臉無情。
當初,楊女士專門到王先生家裡照顧他。那時候,王先生還是跟別人租房。樓下不給住,他們就住在5樓。
王先生有鉑金森病,走路都是一拐一拐的,一身的病痛很多。他體重170斤,身體差,需要鍛鍊。
楊女士就攙扶著他,每天上下樓梯,陪伴著一起鍛鍊。這也讓她鬧得一身疼痛。
4年後老房子翻修,楊女士已經嫁到了王家,並與丈夫一起幫助兩個女兒建房,也從未有過怨言。
王先生過世後房子意外的徵收了,這本來是一件喜事。兩個女兒卻霸佔了王先生的那一部分遺產。
王家小女兒如今的經濟條件與大姐一樣,也是十分優越。
當小女兒看見繼母時,卻揚言不歡迎繼母的到來。小女兒突然說出,父親生前表明房子都給予她們兩姐妹,也通過了正當的途徑進行了公證,也就不存在由父親遺產這一說法。
聽到這裡,楊女士很氣憤,因為這些年裡對於這件事她根本不知情。
原來,在王先生還未過世時,楊女士隱瞞兩個繼女,想去偽造一份王先生的死亡證明,只為能夠拿到保險的賠償去填補醫藥費。
可在小女兒看來,父親在醫院治療的所有開銷都是姐妹倆全部承擔,繼母這樣做是為了騙保險。
小女兒指責繼母對父親並非盡職盡責,當初父親生病時,繼母時常在外打麻將不著家。
在這些年裡,兩個女兒考慮到父親與繼母的晚年生活,時常帶著兩個老人旅遊度假,可沒想到這樣的真心付出,卻沒被繼母記住。
父親過世後,繼母不曾念及過往,開始了一系列無理取鬧的行為,到處說王家女兒的各種壞話。
王家的女兒在周圍上小有名氣,可沒想到楊女士逢人就指責兩個繼女。
三人成虎的言論,越傳越激烈,如今,相熟的人幾乎都知道,黃家女兒對後媽不好的這件事。而楊女士的行為非但沒有收斂,反而變本加厲。
小女兒始終認為,楊女士並未真正將她們當成家人。這正是她們矛盾爆發的真正原因。
也許,楊女士不曾知道自己與旁人的傾訴,會將這段關係推至冰點。
小女兒坦言,父親此前有過兩段婚姻,楊女士是第3任妻子,當初兩人結婚時,兩個女兒都不知情,但顧及父親的晚年,他們選擇了接受,原以為繼母能夠真正融入王家,可事與願違。
小女兒認可楊女士對父親的付出,就讓繼母免費住在王家女兒名下的房子裡,沒有趕她走。雖然那裡只有幾十個平方,但也值幾十萬元,如果租出去,一年有8000租金。小女兒無法接受,繼母貶低她們的行為。
楊女士曾有兩段婚姻,生下了兩個女兒。在當初的那段婚姻,前夫的暴力行為讓她極度崩潰,不再相信婚姻。
直到遇到大她24歲的王先生時,她感受到了溫暖與陪伴,不顧朋友的勸阻,奮不顧身地嫁給他,從保姆變成了妻子。
她因為年紀過大,3次終止妊娠,期間的辛苦從未向人提及,以至於親人與朋友,都無法理解她的行為。
王先生過世後,溝通聯繫的橋梁沒了,兩個女兒也不願再去與繼母聯繫,而後的300萬徵收款,徹底激化了這個重組家庭中的矛盾。
13年的婚姻,楊女士從未談及後悔二字。楊女士與前夫也生了兩個女兒,如今有4個女兒的她,卻是孤身一人,需要自己靠自己來維持生活,日子艱難。
她在超市裡上班,每個月工資2000元,維持基本生活。她從未覺得累,只是覺得心酸,因為下班回家以後,始終感覺很孤獨。
王先生的老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那麼逝者對於房屋的所有權,有完全的自主處理能力的,那麼現在的材料表明,逝者已經通過公證贈予的方式,贈予給了兩個女兒這個房屋的所有權。
如果這個房屋已經辦理了房屋登記,那麼房屋的所有權就不屬於逝者,他過世後也不產生繼承的概念,房屋的所有權,就完整地屬於女兒兩個人。逝者的配偶,是沒辦法按照法律的規定來繼承,取得這個房屋的所有權的。
當成年子女與繼母之間,沒有形成固定的撫養關係,那麼成年子女對這個繼母也是不具有贍養的義務的。
楊女士住在兩個繼女買的房子裡面,再說她還有兩個親生孩子,可以給她養老。而且,王家大女兒只比她小兩歲,楊女士現在才54歲,王家女兒憑什麼給她養老?
從相關政策與法律層面而言,楊女士確實沒有所屬份額,但出於情面,兩個女兒可以念及過往,適度顧及楊女士的晚年生活。
也許,兩個繼女無法體會,楊女士心中想要的那一份溫暖與陪伴。而楊女士會做出一系列不理智的行為,也許是聽取別人的話以後,心有不甘,從而無法明辨正確的是與非。
13年母女情誼一場,如果她們將來的關係有所緩和,也要常看望、常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