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法官釋憲 允許同性婚姻

2021-02-14 獅說新語

臺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對同性婚姻作出釋憲,指現行法律未允許相同性別的兩人結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意旨,有關機關應在兩年內完成相關法律的修正或制定。

若臺灣完成相關法律作業,可望開亞洲同婚合法化之先。司法院也罕見地發出釋憲文的英文版,以利外媒報導。

臺灣總統蔡英文去年大選前曾承諾支持同婚,但去年底立法院討論相關法案時,曾引發正反兩面的社會對立。司法院昨天傍晚作出釋憲案後,她於面簿上貼文:「親愛的國人同胞,釋憲結果不是勝負輸贏。無論大家對同婚議題的立場是什麼,這一刻是我們將周遭所有人看成是自己兄弟姐妹的時刻。」

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召開記者會,表示法律必須保障所有人民的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依據憲政體制,大法官所作出的解釋文,有拘束全臺人民及各級機關的效力;行政部門應依照釋憲結果,並綜合各界的意見,儘速提出具體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要如期完成三讀。

他指出,蔡英文呼籲整個社會以理解、包容和尊重的態度,來面對跟自己意見不一樣的人,相信臺灣有成熟的民主機制來化解歧見。

逾半數民眾接受同婚觀念

這項釋憲案是男同志祁家威於2013年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登記被拒後,於2015年聲請釋憲,且臺北市政府也於2015年聲請解釋,主張民法婚姻章規定違憲,司法院遂併案審理,於昨天作出第748號釋憲案。

釋憲文裡也提及,若有關機關逾期未完成法律的修正或制定,同性兩人可依婚姻章規定,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行使配偶的權利及義務。

經去年底正反意見激辯後,除了少數宗教團體及保守衛道人士外,臺灣逾半數民眾可以接受同婚的觀念,唯究竟應修改民法相關條文或另外製定專法,歧見頗大,反對者裡更不乏執政的民進黨支持者,一度逼使蔡英文政府踩了煞車。

大法官會議昨天作出同婚合法化的釋憲文,外界並不意外,但釋憲文未指明應朝的行進方向,等於是將這個燙手山芋丟給法務部和立法院處理,屆時仍會面對相當大的阻力。

立法院若未能在兩年後完成法律相關作業,同婚者可自行登記結婚,未來還可能與其他法律牴觸。尤其兩年後正是下屆總統大選開跑之際,必成各方爭論焦點,這都是同婚合法化的變數。

故在釋憲文公布後,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行政院長林全已指示秘書長陳美伶協調法務部和內政部等相關部會進行法製作業。

內政府也稱,會朝保障同婚配偶人權及兼顧家庭制度的方向,研擬配套措施。

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也表示,該黨樂見並肯定大法官釋憲保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這項結果,他們支持婚姻平權,也期待社會有更多的對話和包容,後續會推動有關婚姻平權的各項法案,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讓制度趨於完善。

立法院雖已完成同婚合法化的初審,但本會期即將結束,休會期的臨時會準備審查的年金改革和前瞻基礎建設計劃都相當棘手,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表示,尊重大法官釋憲的結果,但臨時會不會處理同婚。

在野的國民黨認為,先等法務部提出版本,就修改《民法》或制定專法作出利弊得失的評估,傾聽社會民意再行定奪。

主張同婚的人士得悉釋憲結果異常興奮,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但反對同婚的民眾則在司法院門口高聲抗議「程序不公,釋憲無效」,當眾撕毀寫著「釋憲結果」的標語,將碎紙丟向司法院,未來也準備發動公投、罷免立委等行動阻止同婚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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