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部電影叫《不能說的遊戲》。它是一部涉及兒童性侵題材的法國電影,片子用回憶、插敘的方式展示了主角奧黛特兒時被父母的好友——鄰居叔叔吉爾伯特性侵的經歷,同時展露了這樣的經歷在奧黛特的成年生活中刻下了怎樣的傷痛印記。最後,經過心理諮詢和身邊重要他人的支持,奧黛特勇敢地告發了施害者,並與自己內心受傷的孩子擁抱,開始與自己的過往真正和解。
兒童性侵受害者的成年生活將會受到多大影響,恐怕只有當事人才能體會到那種深深的痛苦、煎熬和絕望。影片中的受害者,無論是奧黛特還是吉爾伯特的妹妹,其控訴中都呈現出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的核心症狀:創傷性再體驗。
在隨後的生活中,他們的記憶、夢境都會不由自主地反覆湧現出與創傷情境有關的內容,能感受到來自身體和心理的強烈反應,就跟創傷事件再度發生一般,而為了緩解這種痛苦,他們往往會藉助酒精甚至藥物,形成上癮行為。
其次,性侵過程中有關性的相關感覺,不管是痛苦的,還是愉悅的,都將成為「洪水猛獸」,是他們在成年後極力想要壓抑的,這種壓抑或者以直接的迴避、拒絕來體現,或者只能以一種無意識的尋求來滿足,亦或是其它的方式。
總之,他們很難,甚至根本無法享受親密關係。基於關係中「無法信任」的恐懼和「我不夠好」的羞恥,戀愛、婚姻、交友等問題往往成為最大的發展障礙。
本文不是一篇影評,所以對影片主旨、情節等不作任何闡述,而是藉助電影鏡頭,結合兒童心理發展知識,聊一聊電影中的片段折射出的家庭性教育問題,以及幫助家長和孩子如何識破和防範性侵事件的發生。
01 遊戲中的陷阱
影片中的施害者吉爾伯特是打著「玩洋娃娃遊戲」的幌子來開始這場災難的。「遊戲」這個詞對於開始具備語言交流能力的3-12歲兒童來說,非常具有誘惑力。
因為孩子喜歡玩遊戲,跟「喜歡吃」一樣,都是天性。而且,遊戲是孩子作為一個遠遠說不上成熟的個體面對龐然世界擺脫無力感、獲得掌控感以及和人靠近的重要方式,而「生存」、「與人建立關係」更是人類生理和心理的發展動力。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奧黛特沒有拒絕父母好友——吉爾伯特提議「玩遊戲」的重要原因,因為他們對遊戲永遠充滿了好奇和熱情。
想要識破陷阱,我們先來看看在所謂的遊戲中,施害者會慣用哪些伎倆。影片其實有很多的揭露,讓我們來一一借鑑。
1、儘量尋找封閉、獨處的空間,如在房間關閉房門,或在車內,或帶去一起旅行等。
2、與孩子約定:這是你我之間的秘密,不能告訴別人,包括父母。受過多刻板要求的孩子,尤其是在過分嚴厲到失去變通、且動不動懲罰的父母教養下的孩子,也許會對「說話要算話」「做人要講信用」等信條內化得極為僵化,哪怕對自己不利也會真的守口如瓶。
3、總是送禮物,甚至讓父母也失去必要的戒心。更可怕的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禮物變成了一種情義綁架,父母要求孩子懂感恩,並應該為有人送自己禮物感到開心。在這種綁架之下,無處可躲、無力可逃的孩子往往會選擇順從。
4、事後會狡辯:孩子並不拒絕。「不拒絕」的孩子在不拒絕的態度和行為背後,一定有他很重要的原因。也許是因為迷惑,他並不明白這件事意味著什麼;也許是因為恐懼,他的經驗告訴他,對成人說「不」可能會招來更痛苦的懲罰;也許是因為擔憂,他還在顧慮這件事情有沒有可能會給父母帶去麻煩;也許是無力,他感覺到自己反抗不了面前這個大人……不管原因是什麼,請父母一定不要認同施害者的狡辯。即便孩子不拒絕,這也不是孩子的錯!
5、實際上,當孩子拒絕時,施害者也會以「情感」相脅迫。這對於在家庭中總需要為父母承受負性情緒的孩子來說,更是一種強大的壓力。因為不讓爸媽失望,不讓爸媽難過,既是孩子對父母愛的表達,也是他們並不能分化父母情緒的能力受限。多少成人都無法認識和理解到「父母(他人)的感受是他們自身被激發,需要他們自己去消化,而不是應該讓我通過做些什麼來撫慰」,更何況是孩子呢?
02 父母如何識破「遊戲陷阱」
首先,父母要在意識層面加強警惕心。有調研數據表明,兒童性侵事件中,70%是熟人作案,這些熟人包括老師、鄰居、親戚甚至是家庭成員。此外,同性別的性侵傷害也並不少見,切勿因為性別相同而掉以輕心。
其次,父母需對孩子的言行舉止保有一定的敏感度。對於年幼的孩子,父母可以通過孩子的語言,特別是非語言信息來發現蛛絲馬跡。非語言信息包括孩子的肢體動作、表情情緒、語音語調等細節。這是因為很多時候,孩子往往不能用語言來表達心中的脆弱和求助之心(成人亦如此),他們只能用動作、用行為來表達內心的恐懼和願望。父母要學會接納孩子的所有情緒情感,因為情緒情感是沒有對錯之分的。當孩子出現反常的情緒表現時,如收到禮物並不開心,父母反而要多留出一個心眼,找機會和孩子聊聊他的這種不開心。
此外,經常問問孩子在外面玩了什麼樣的遊戲,和誰在玩,都是怎麼玩的,TA是否喜歡和TA一起玩的人等等,都是及時了解孩子動態的好的方法。
(奧黛特表現出對爸爸的特別依賴,一下車就飛奔而出,撲向爸爸,把頭埋在爸爸胸口,雙手緊緊摟抱著他,背朝吉爾伯特。)
(奧黛特怯怯地表達自己的想法,但被媽媽忽視,更被媽媽當做惹怒媽媽的懲罰——「必須去!」)
(奧黛特試圖毀損吉爾伯特送的禮物,這是在用行動表達厭惡、排斥、抗拒。包括在上面送禮物的圖片中,媽媽看到了奧黛特的不開心,但卻把這種情緒反應解讀成「不應該有的」,變成了責難。)
第三,父母要經常檢查孩子的衣物、用品和身體有無異常,不要想當然的去合理化這些現象。當發現異常時,父母需要按耐住自己的不滿、生氣、煩躁或焦慮,用溫和的語氣耐心了解發生了什麼。
(奧黛特褲子上的血被誤認為是來了初潮,之後也因為奧黛特的不想去看婦科醫生,被媽媽認為是沒有準備好,希望等奧黛特準備好了以後再去看醫生,由此再次錯過可以發現真相的機會。)
第四,有時候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不要輕易否定和忽略旁人的意見和看法。關乎孩子的切身安全,父母怎麼小心也不為過。
03 如何讓孩子學會防範性侵事件的發生
從本質上來說,這是一個關於性教育的話題,涉及到父母本人接受性教育的程度,家庭中能否自然地談論性,父母有怎樣的性價值觀和對性的感受、理念,以及希望傳遞給孩子怎樣的性價值觀;如何理解他人的性侵意圖和行為,自己和周邊的人對待性及性侵事件的態度、想法……我們僅從操作上來聊聊可行的辦法(絕不是唯一的辦法)。
1、用正確的名稱讓孩子認識身體器官,包括性器官。這是態度的傳遞。
孩子認識身體器官,從牙牙學語時期就開始了。起初,父母會用自己的手指頭點著自己或孩子的眼睛說這是眼睛,點著鼻子說這是鼻子;慢慢的,父母會抓著孩子的手,一邊摸著身體各個部位一邊說出它的名稱。這是有科學依據的。
根據瑞士著名的兒童心理學家讓·皮亞傑的認知發展理論,0-2歲的嬰兒處於「感知運動階段」,他們運用感覺和動作探索來了解世界。所以,讓孩子認識客觀存在,需要孩子用嘴、用手、用啃、咬、舔、摸、打等等的方式來進行。因此,我們可以看到,1歲左右的孩子在洗澡時會觸摸自己的生殖器,其實這樣的動作對於嬰孩來說,就像摸自己的鼻子、肚子一樣自然,而且感覺一樣的好。但將這一切盡收眼底的父母卻開始緊張,甚至焦慮。
此時的父母們一般會怎麼做呢?有多少父母會選擇沉默,甚至還會不厭其煩地一次次撥開孩子的手?有多少父母會含糊地說,這是小雞雞或這是尿尿的地方?有多少父母會直接而坦然地說,這是陰莖或陰部?在父母沉默忽略或含混羞澀的背後,也許反映的是我們自己對於性的羞恥、難堪、迴避甚至是厭惡。當這樣的感受和認識、態度和觀念被傳遞到孩子的內心認知中,孩子很容易會對性形成羞恥感,對自己因性引發的愉悅的感覺產生質疑和攻擊,同時對自己因性受到的傷害也會感到羞愧和自慚。
正確認識、使用性器官名稱,也是性教育的基礎。我們很難想像如果沒有這些統一的、正確的、具體化的名稱,我們怎麼去解釋男女有別、為什麼要保護好自己的隱私部位、為什麼要有安全的性行為,甚至是我們具體被他人的什麼所傷或是什麼部位受到了傷害。
對於自己就很難自然、準確地說出性器官名稱的父母,需要先行進行脫敏訓練。
2、讓孩子學會什麼是安全的行為,包括性行為。
不管你知不知道,到了3-6歲期間,孩子們便會玩一些涉及到性的遊戲,如非以性高潮為目的的手淫(不同於青春期孩子和成人的手淫),約會或結婚的遊戲,醫生打針或體檢的遊戲。這些都是孩子以自己的方式探索性、體驗性。不可否認,對性的好奇和欲望貫穿人的一生。
與其在這個階段去苛責孩子、阻止孩子,不如趁此機會給孩子「設限」:設定邊界,讓孩子知道怎樣的行為是允許的,怎樣的行為是不允許的。有邊界才會有安全感,邊界的劃定是讓孩子知道這裡有一塊可以提供保障的空間,只要不出界,自己便是自由的、安全的、可以盡情探索的。
至於什麼是「安全的行為」,每個父母對此的定義不同,具體的邊界也會因此而不同,所以這個話題只能交給父母去思考:父母想要孩子的安全狀態是怎樣的?為什麼只有在這樣的狀態下才叫安全?這樣的「安全狀態」對孩子來說,是她/他需要的嗎,還是說,也許只是讓家長不用那麼焦慮而已?我們所能知道的是,對於「安全」的劃定,條件越多,邊界便越緊縮,能提供給孩子自由探索的空間就越小。
安全的性行為可能有幾個共識:一是,性行為是隱私行為,只能在私下做;二是,性行為是自願行為,凡是違背自己意願的企圖,都要堅決說NO;三是,如果一定要發生性行為,除非是想要孩子,或是對於可能染上疾病並不在乎,那麼,戴安全套是必須的。需要強調的是,這樣的交流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要根據孩子的年齡、行為以及興趣點進行適當的溝通。對於3-12歲的孩子來說,也許前面兩個共識已經足夠,但是對於即將進入青春期的孩子來說,第三點很重要。
這樣交流的最大好處是,孩子從父母對待性的自然態度中可以知道,TA如果對性有任何好奇和不懂,TA都可以找你來問來聊,而不需要從其它地方,包括不合適的渠道、不合適的人那裡去獲取。
不管什麼時候,孩子處於什麼年齡階段,孩子心中保有一種「凡事可以與父母溝通、商量」的感覺,是非常重要的。
3、讓孩子學會如何在遊戲中保護自己。
這個問題可以分解成兩個要素,一個是「環境」,一個是「人」。
不管環境的安全性可以被父母確保幾分,孩子需要學會和鍛鍊的是大聲說「不」及如何求助的能力和方法。如,不單獨去人少偏僻的地方,不輕易接受來自成人要求幫助的請求等等。
關於人的部分則是,性器官屬於隱私部位,而自己的隱私部位,除了父母、醫生必要的檢查,任何人都不可以隨意碰觸,這是孩子需要記住的底線。同時,不管和誰、發生了什麼事情,只要孩子覺得難過、不舒服,都可以告訴父母。
相信這樣的要點已經被大多數父母所意識和想要灌輸給孩子。孩子提升能力和掌握方法的方式之一,便是「遊戲」。光講道理,孩子並不能真正理解該如何做,父母可以將同樣的情節編入不同的遊戲情境,和孩子一起多玩幾遍角色扮演的遊戲。情境越靠近真實,孩子則越能運用到實際生活中。
在這裡,同樣面臨一個關於保護的底線問題,即,怎樣的狀況是「保護了自己」的最低標準?每個家庭對此的觀念不同,也許我們同樣需要細思的是:這樣的觀念究竟從何而來,你想讓它適用於自己的孩子嗎?為什麼?
另一個問題和思考則是,你的孩子真的願意將自己的難處、不開心的事情都告訴你嗎?這樣的氛圍的形成,也許需要長期的親子關係的鋪墊,需要父母在日常相處中更多地去看到孩子的情緒、體會孩子的感受、共情、理解和接納孩子的種種表現。
遭遇性侵這樣的不幸,受到傷害的不僅是孩子,也包括整個家庭。身體的傷疤也許有一天會癒合,而心靈深處看不見的傷口,也許永遠都在隱隱作痛,影響我們終生。
一旦發現有人性侵孩子,應及時報警,有物證則保留好施害者留下的體液、毛髮等物證,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選擇「私了」或者沉默,不僅縱容了施害者的多次犯罪,也是對受害的孩子再度的傷害,甚至更嚴重。因為,在創傷事件前後,身邊最依賴、最信任的人對此的態度和做出的反應,遠比事件本身更重要。
不管孩子在這次事件中做了什麼,發生了什麼,都請給孩子溫暖的擁抱,以及堅定地對她/他說:這不是你的錯!我永遠愛你!永遠和你在一起!
如此這般,孩子能體驗到,她依舊值得被愛,也永遠擁有愛。
除了報警、來自家人的愛的滋養之外,尋求心理諮詢的幫助也非常必要。創傷的療愈也許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時間,也需要一個安全、抱持的空間,可以安放受傷者所有的情緒、感受、想法、想像,而這些內容,正是一個專業的心理諮詢師可以提供的。
對於3-12歲左右的兒童,遊戲諮詢是非常直觀又比較容易被孩子接受的方式;對於青少年,遊戲諮詢、談話諮詢的方式都有效果,主要以孩子本身的接納度為主;對於家庭成員,家庭類諮詢或一對一談話諮詢,都是不錯的方法。
在傾訴中,在淚水中,在愛中,與內在受傷孩子擁抱、整合,便是療愈的開始。
最後,獻給所有人:
對於過去,
我無能為力,
但我永遠可以
改變未來!
——薩特
參考資料:
【美】黛布拉·W.哈夫納Debra W.Haffner 著,王震宇 張婕譯,《從尿布到約會》;
人民日報,公眾號文章《令人震驚!4天3起猥褻女童事件!而現實比這更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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