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23:0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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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經營滷味店,
違法事實清楚,
最終卻沒有受到處罰,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案件回顧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高新區(濱江)一家新開不久的某連鎖品牌滷味店被舉報了,舉報人聲稱該店沒有懸掛營業執照,懷疑是無照經營。
區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接獲舉報後立即趕赴該滷味店,當場確認店內未懸掛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通過系統查詢店鋪門牌號,也沒未有辦理滷味店證照的記錄,舉報內容屬實,確屬無證無照經營。
讓執法人員奇怪的是,高新區(濱江)辦理營業執照也實現了全程電子化,網上申請即可輕鬆辦理,個體經營戶更是只要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經營場所產權和使用證明三份材料,最快當天即可領取,為什麼滷味店的老闆不辦呢?是不了解政策還是遇到了什麼困難?
原來該店所在的商鋪租賃合同已於今年3月份到期,產權方因故還未與其續籤合同。滷味店老闆擔心已到期的租賃合同不符合申請營業執照的要求,故打算等續籤租賃合同後再來申請營業執照。
了解情況後,執法人員當場判定這份已到期的租賃合同合法並繼續有效,符合申辦營業執照的要求,讓滷味店老闆立即提交營業執照註冊申請,同時,執法人員檢查了該店衛生狀況、店員的健康證,食材的溯源情況,均符合有關要求。
執法必嚴,
違法必究,
該滷味店雖情況特殊,
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為什麼不處罰它呢?
別著急,往下看!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浙江省省司法廳曾聯合制定了《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的意見》,對適用告知承諾制執法監管的67種輕微違法行為,在經批評教育,當事人自願籤署承諾書承諾及時糾正或在約定時間內糾正後,市場監管部門不再予以查處。
本案件中的滷味店無照經營即屬於這67項輕微違法行為之一,最終,區市場監管局沒有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目前當事人已經履行完所有必須的法律程序並順利辦理了營業執照。
相關法律依據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
第十三條規定,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
《行政處罰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關於在市場監管領域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的意見》
三、告知承諾制的內涵及適用條件
實施輕微違法行為告知承諾制,就是對市場主體首次、輕微且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後果的違法行為建立容錯機制,給予當事人改正的機會。具體是指,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雙隨機」抽查以及通過投訴舉報、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等掌握案件線索後開展的執法檢查過程中,初步認定並告知當事人存在輕微違法行為,經批評教育,當事人自願籤署承諾書承諾及時糾正或在約定時間內糾正,則市場監管部門不再予以查處的一種制度。
適用告知承諾制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違法違規行為情節輕微,沒有造成明顯危害後果或不良社會影響;
2.具備整改條件;
3.屬於首次違法,且當事人無主觀故意;
4.屬於《適用告知承諾制執法監管事項清單》所列情形。
市場監管溫馨提醒:
實施告知承諾制,目的在於強化普法宣傳,突出批評教育,引導違法行為人自覺糾正違法行為、自覺樹立規範經營意識。
別以為告知承諾制就是「免死金牌」,如果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又不在告知承諾制的適用範圍內,那該處罰的肯定還會處罰,各位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哦!
來源:濱江市場監管
發布單位:中國工商出版社 新媒體部(數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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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滷味店無照經營卻沒有被處罰,原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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