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本指南。
哈密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均予主動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網上查閱。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哈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主要採取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網上公開的方式。同時採用廣播、電視、報紙、電子顯示屏、新聞發布會等方式公開。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儘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產生後的20日內公開。
四、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伊州區城北街道辦事處,辦公地址哈密市天山北路31號,聯繫電話0902-2315019,通信地址同辦公地址,郵政編碼839000,電子郵箱482848120@qq.com。工作時間: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09:30-13:30、16:00——20:00,冬季(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09:30-13:30,15:30-19:30。
五、獲取方式
凡屬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獲取:
1.登錄哈密市人民政府網查閱;
2.到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查閱;
3.到哈密市檔案館查閱;
六、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
提出申請: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向本機關提出申請的,推薦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網上下載。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網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申請處理: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後,將核對申請人的身份。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將中止受理申請程序,並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不存在或不予公開、不屬於本機關的信息將向申請者說明。
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次序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鑑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收費標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均依照國家標準收費,收取的費用全部上繳財政。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可以在《申請表》中一併填妥。
七、救濟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投訴。投訴電話0902-2315019。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將予以調查處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自治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當本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申請人或者第三方經濟損失的,申請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