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年前落網時流出的照片相比,勞榮枝臉頰臃腫了不少,臉色也多有憔悴。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被福建廈門警方抓獲。這一消息即刻引爆網絡。在沒有網際網路的20多年前,她和男友法子英是令人膽寒的「亡命鴛鴦」。
逃亡20年,勞榮枝自認循規蹈矩,除了炒股沒有一件事做錯,「可以說我不優秀,但不能說我不善良」。
庭審第一天上午9時,兩名法警押送勞榮枝進入審判廳。受限於疫情防控需要,勞榮枝家屬及受害人家屬均在法院內通過視頻觀看了庭審過程。
12月的南昌,陰冷潮溼。勞榮枝穿著青灰色菱格花紋棉服、圓領黑色毛衣,全程佩戴口罩,鬢角已有些許白髮。
勞榮枝聲音細軟,一開始還帶著一絲怯生生的味道,全程表現得體禮貌。每次被審判員要求回答問題時,勞榮枝都會說,「你好審判長」;結束後,也會說,「我回答完了,謝謝審判長。」
庭審現場,公訴人代表南昌市檢察院指控勞榮枝涉四起犯罪事實,分別是: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與法子英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綁架及搶劫犯罪。
與法子英1999年時所受的指控相比,勞榮枝所受的指控多出了常州綁架案。勞榮枝稱,這是她主動供述才作的併案處理。
勞榮枝及其辯護人對所涉搶劫、綁架罪的犯罪事實未作過多辯解,但否認致被害人死亡的情節,否認檢察機關故意殺人的指控。
勞榮枝只承認,在法子英的協迫下參與了對受害者的綁架和搶劫,但不承認曾與法子英合謀殺死受害者。她並不知道法子英最後是如何對待受害者的。一直到合肥案發,法子英在出租屋將陸中明殺害,勞榮枝才意識到法子英原來真的會殺人,並被要求配合推動裝有陸中明屍體的冰櫃。「我和他隔著一個冰櫃的距離,我害怕極了,看著他,毛骨悚然」。勞榮枝說。
第二日庭審上午,公訴人將全部證據出示完畢。殷建華的死亡時間成為本案的最大疑點之一。公訴人和辯護人圍繞這一問題進行了多次交鋒。
據公訴人出示的屍檢報告,殷建華死於7月24日左右,而法子英則在7月23日中午已被抓獲。據此,公訴人指出,勞榮枝有殺害殷建華的重大嫌疑。
勞榮枝說,自己是在7月22日晚上10點左右,趁法子英讓她出去買宵夜的間隙逃跑,但無證據表明這一行為。
公訴人則認為這個說法並不成立,一是沒有其他人證、物證可以佐證,二是如果勞榮枝如果是22號逃跑,法子英不會老老實實待到23號,再去跟殷的老婆拿錢的,「未拿到贖金就殺人是不具備合理性的。」最後一點是,法子英被捕後,勞榮枝有殺死殷自保的殺人動機。
辯護人稱,屍檢報告顯示殷建華死於7月24日左右,準確時間無法判定,且屍體腐爛程度受環境因素影響大。法子英案的判決書顯示,殷建華是法子英用鐵絲勒死的,但鐵絲、老虎鉗、鐵籠已無實物存在,無法進行指紋鑑定。沒有生物學證據可直接證明勞榮枝參與殺害受害人,這是這幾樁案件中共同存在的問題。
案發時間久遠,公訴人出示的證據均為照片,作案工具已無法進行重新鑑定。據此,辯護人表示,檢方指控的事實存在證據瑕疵。尤其是對其故意殺人罪的指控,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問題。
勞榮枝對多個關鍵供述當庭「翻供」。
在此前訊問筆錄的南昌案部分,勞榮枝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燒了這個家」、「我沒有考慮到後果,我只是想消滅掉指紋」等話語。
在庭審過程中,勞榮枝僅承認說過一次「放火」,其他的內容則是在接受訊問時,受「杭州保姆縱火案」影響,「臨時發揮的」。
除此之外,在合肥案中,勞榮枝否認了此前在詢問筆錄中自己說過「殺一個人給你看」等話語,「我是不會說這種話的,我平常是一個給人傳播正能量,遠離負能量的人」。
勞榮枝還否認在合肥購買了舊冰櫃,而此前她對此曾予以承認。她說,自己已經不太能記得清是不是自己買的冰櫃了,「證人(的證言)說買冰箱的人是小眼睛,而我是公認的大眼睛。」
公訴人當庭表示,勞榮枝對關鍵問題存在逃避行為,她的當庭辯解是無力的,「勞榮枝,你當時已經25歲,身背5條人命。你說你自己對冰櫃和字條內容不記得,現在又記住了一點。勞榮枝,你是否還能記得起更多?」
南昌市檢察院公訴意見書認為,被告人勞榮枝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其主觀惡性極深,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相應刑事責任。
辯護人表示,目前,證據是有缺失和瑕疵的,沒有過硬的證據證明受害人的遇難與勞榮枝有關,也沒有證據證明勞榮枝致人死亡。
在庭審現場,勞榮枝極力辯解自己受法子英協迫。她多次談到,自己熱愛生活,嚮往正能量,如有合法身份,會有非常好的未來。
多名觀看庭審的人士稱,在890分鐘的庭審中,勞榮枝表現出與自身教育背景不符的法律素養。勞榮枝提到,法子英一直在營造出「多人團夥作案」的事實。說到這個詞時,勞榮枝停頓了一下,隨即解釋稱,「雖然我沒有受到過高等教育,但是我熱愛學習」。勞榮枝自述,常州案為她主動供述,在法子英案中「沒有併案處理」。
在最後陳述環節,勞榮枝從棉衣的左邊口袋中拿出幾張紙,準備進行發言。
審判長打斷了她:「能不能不要念?」勞榮枝解釋自己文化素質不高,這些內容都是自己口述的。審判長同意她繼續念稿。
勞榮枝向受害者家屬道歉,稱自己的道歉是「遲到了20年」,「我對受害者家屬表示哀悼和深切的同情,希望他們安息。」「我承認自己有罪,我也願意贖罪。」
「這段經歷徹底改變了我的人生,我不敢想任何人求助,也一次次放棄了投案自首的機會。1999年,我才24歲,我對生活充滿嚮往,同時我內心也很恐懼,我害怕面對,所以我選擇獨自逃亡」。
說到這裡,勞榮枝再次向受害者家屬道歉,「對不起,雖然現在說這些於事無補」。
勞榮枝稱,她2010年患上宮頸癌,2019年歸案後,一直心灰意冷。她在被捕歸案的時候感覺得到了救贖,之前一直不敢向所有人訴說自己的經歷。
說完這句話,勞榮枝情緒激動,泣不成聲。
提及父母時,勞榮枝再次痛哭,「2005年,父親去世,我沒有盡孝。如今母親已80歲,也從來沒有贍養過。我在家只做過兩頓飯。一頓飯,魚沒有煎;另外一頓,米沒有放水。」
「我經常(凌晨)2、3點不捨得睡覺,總覺得每天都是最後一天。」最後,勞榮枝以「請給我一個贖罪機會,一個改革自新的機會,回饋社會」結束了陳述。
近日,勞榮枝辯護律師對外發聲,稱勞榮枝要求法援律師介入。起初,她更多關心外界和媒體的評價和報導,「哪怕判無期徒刑,我也要求判我死刑算了」。經過16次會面後,勞榮枝的心態開始改變,求生欲變強,日漸關心案件進展,並主動要求案件公開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