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北京市人社局、北京市科委等單位聯合發布兩個「辦法」,即《北京市深化自然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和《北京市深化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首次將兩個研究系列納入社會化評價,首次實行科研人員分類評價。這兩個「辦法」也被稱為「北京辦法」。「北京辦法」的發布,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強烈反響,不少專業技術人員認為,此舉或將引爆新一輪職稱改革。
我國自1986年發布職稱改革方案,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聘任制度迄今,在推進科技、教育、文化事業發展和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性等方面產生了極大的推動作用。但實施35年來,一些弊端也陸續暴露,片面強調學歷、論文、外語以及論資排輩、標準和職稱比例不合理等問題日益突出,成了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
北京市此次發布的兩個「辦法」,按照「幹什麼、評什麼」,分層、分類為兩類科研人員量身定製了清晰的職稱評價標準,提出了職稱評審代表作清單,完善了研究員「直通車」評價機制,建立了自主評價和社會化評價的分類管理模式。「這無疑是在愈發受到詬病的職稱評審制度方面丟下一枚『炸彈』,有可能在全國範圍內引爆新一輪職稱改革。」河南省政府參事、河南省社科院原院長張佔倉研究員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如此表示。
他說,針對過往職稱評審中暴露出來的弊端,「北京辦法」至少有三大亮點:
第一,對科研人員實行分類評價,符合科研規律。在規模比較大的科研隊伍中,有些人員擅長從事基礎研究,有些人員樂於從事應用研究,有些人員熱愛基層,願意進行技術推廣。有了分類評價方法,有利於各種類型的科研人員各展所長,形成複合型的更加吻合社會實際需要的創新團隊,這是實事求是精神在職稱評審中的具體體現,既科學,又可行。
第二,對突出貢獻者可以破格晉升職稱。這種政策導向,有利於引導有重要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對重大技術突破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北京市進一步完善高層次科研人員職稱申報綠色渠道,取得國家級人才表彰獎勵、獲得國家級科技獎項、擔任國家級科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在國際重要學術刊物發表具有重大影響力的學術論文等,可申報研究員「直通車」評審。對取得關鍵核心技術突破、解決重大科學技術難題、取得重大基礎研究突破、作出重大貢獻的科研人員,可破格申報高級職稱評審。
第三,首次將兩個研究系列納入社會化評價,破除體制外科研人員職稱申報「玻璃門」,打通體制內外科研人員的評價渠道,實行分類管理模式。北京市高校、科研機構等職稱自主評聘單位的科研人員,通過單位職稱評審即聘任到崗位。對於企業、智庫等非公單位的科研人員,可按照「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的社會化方式,參加市科委或市社科院分別組織的兩個研究系列職稱評價,科研人員取得職稱資格後,企業、智庫等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自主擇優聘任。
事實上,針對職稱評審中的弊端,在「北京辦法」出臺之前,已有一些地方開始「趟雷」。早在2003年,溫州開發區就實行社會化評價來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2018年9月,媒體報導南京理工大學的職稱評審改革,沒論文也能評職稱。今年4月20日,浙江省人社廳出臺《關於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提出以用為本,市場評價;轉變職能,放管結合。
在國家層面,相關部委也多次發文,從學風建設等方面觸及職稱評審中的一些問題。如今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發《關於規範高等學校SCI論文相關指標使用 樹立正確評價導向的若干意見》,提出破除評職稱唯論文不良導向,優化職稱(職務)評聘辦法,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職稱(職務)評聘的直接依據,以及作為人員聘用的前置條件。同時,積極探索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科技部還專門發布了《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提出論文發表不再作為對應用型人才評價的限定性條件。
職稱評審將何去何從?張佔倉說,「北京辦法」和不少地方、部門陸續出臺的政策,無疑都是有益的探索,他希望在此基礎上,制訂、出臺更加合理、規範、科學的全國性的職稱評審改革方案,更好地調動、凝聚專業技術人員的創新積極性。
中國海洋大學教授王天定說,職稱評審改革是一個導向性極強的工作,它會直接影響到國家的科研水準,進而影響到一個國家的知識創新體系建設。在積極推動職稱評審制度改革時,應認真聽取各方意見,形成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