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這本書作為一塊基。中日友好的時候,我們談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如果日本右派敢於翻案,這個就將成為砸向他們的一塊石頭,罪行確鑿,讓你無法否認。」軍史專家、上海交通大學教授劉統在談及即將出版的最新研究《大審判:國民政府審判日本戰犯》時這樣說。
「正義之劍——中國審判日本戰犯」講座現場。
作為2020上海書展活動之一,8月14日晚劉統來到上海圖書館,就上海人民出版社將於近期推出的《大審判》一書,帶來主題為「正義之劍——中國審判日本戰犯」的講座。劉統認為,本世紀初,中日關係日趨緊張,日本右翼不斷翻案,否認戰爭罪行。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國家相應地加強了抗戰研究。在研究過程中,我們認識到戰後審判同樣是抗日戰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但是過去的審判研究視野都比較狹窄,主要聚焦於東京審判,缺乏對審判全局的了解。所以我花了五年時間做這個課題,就是為了還原這段歷史。」
《大審判》書封
《大審判》詳細敘述了1945—1949年中國政府審判日本戰犯的全過程,保留了大量起訴書、判決書、審判記錄、會議記錄等審判檔案的原貌,為讀者全面還原了這段久被湮沒的歷史真相。「當時中國國民政府在南京、上海、北平等十個城市組織軍事法庭,對關押的2300餘名日本戰犯中的800餘人進行了審判。這是中國第一次獨立進行的國際審判,也是中國司法人員運用國際法與中國國內法結合進行的空前規模的戰爭審判。」劉統說。
但是寫這本書,劉統坦言,並不是為了激發民族仇恨,而是為了保衛和平。「我們必須看到日本侵華戰爭不但對中國人民造成了巨大傷害,同樣也給日本人民留下了難以忘記的傷疤。不要忘記這段歷史,才能更好地維護世界和平。」
體現主權,用國內法審判日本戰犯1942年1月,第二次世界大戰接近轉折英國政府召集在倫敦流亡的九國政府,包括荷蘭、比利時、法國、南斯拉夫等國家,商議戰後如何審判日本戰犯。
中國時任駐荷蘭公使金問泗當時就住在倫敦。參與會議以後,金問泗馬上向國民政府做了匯報,國民政府當即表態,中國也要參與戰後日本戰犯的審判。金問泗是最早參與到審判工作中去的,在討論基本原則時,金問泗和顧維鈞代表中華民國提出兩個嚴正立場:第一,要讓戰爭罪行調查期限從1931年開始。第二,中國要體現自己的國家主權,要用國內法來審判戰犯,同時讓國內法儘量跟國際接軌。
劉統表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立場。「這就說明我們中國在審判之初,就考慮到中國的主權一定要由中國掌握,而且審判要按我們的國內法來執行。所以之後我們就成立了一個國際戰爭罪行調查委員會。」
同時,針對倫敦調查委員會提出的34條罪名審判標準,國內司法部提出中國一定要做自己的對比。於是把這些罪名跟中國的國內法,如刑法、海陸空作戰法等一一做了對應,刪除了不適合的罪名,最終增加到38條罪名。「這樣我們就實現了在審判之前,中國國內法和國際法的接軌,也讓我們在審判的時候有了真正的法律依據。」
艱難的調查取證國民政府成立戰爭罪行調查委員會後,就開始了對戰爭罪行的調查取證。然而在具體實施起來時,卻遇到了重重困難。
「因為審判戰爭罪行要有符合國際慣例要求的文書、罪行舉證等,這就給我們中國人出了一個大難題。當年中國老百姓處在戰爭的破壞之下,兵荒馬亂,到處逃難。你在逃難的時候,怎麼可能回頭看看搶你的是誰,追你的是誰,他又姓甚名誰。所以這對中國舉證來說,是個巨大難題。」 劉統解釋道。
當時最先調查取證的是當時的中國外交部,外交部調查時就注重一些重大的情況,比如南京大屠殺。南京大屠殺最早是由一位英國記者田伯烈揭露的。田伯烈當時採訪了很多南京大屠殺的見證者,特別是住在南京的外國人,從而獲取了大量一手材料,並出了一本書叫《外人目睹中之日軍暴行》。外交部正是根據這本書找到了當年還在國內的一些外籍教授,其中一位費志(George A.Fitch)就是南京大屠殺取證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員。外交部找到他並發出舉證邀請,費志一口答應,不僅提供了大量日軍侵略的實證,還寫了很多證詞,甚至後來還出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證。「這位外國友人是非常高尚的。」劉統評價道。
同時,為了提高舉證的水平,東京國際法庭成立以後,1940年5月,東京法庭派了兩名美國軍事檢察官到中國來搜集證據,主要是南京大屠殺、化學戰、日本滅絕人性的反人類罪等罪行。國民政府也派出相應的司法部和外交部的官員跟他們一塊巡視,從廣州、桂林、武漢、北平一直到長春、瀋陽轉了一大圈。巡視後的調查報告總結了各地審判水平、取證困難之處、如何培訓調查、怎麼取證等重點,為各地審判日本戰犯前的準備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證。
大審判是中華民族抗日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調查取證,各地也成立了審判法庭。作為東京審判的組成部分,中國設置了十個軍事法庭,對兩千多名日本戰犯進行了審判。劉統解釋,「我們過去對東京審判的理解太狹義了,以為就在東京,實際上東京審判只審判甲級戰犯。在大框架之下,亞洲各國又設立了53個軍事法庭,其中中國就有10個,所有法庭合起來叫遠東審判或者東京審判。」
十個法庭中,北平、濟南、南京、上海、廣州、武漢、瀋陽是最重要的審判法庭。經過規定種種審判細則,成立行政院,成立聯合的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領導審判工作,到制定各種各樣的法規等一系列準備後,真正的審判才正式開始。
在談到主要的審判案例時,劉統表示「一開始各個法庭都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但是最首要的就是審判憲兵。」因為日本的憲兵罪行最明顯,老百姓舉證最準確,比如在上海法庭審判的常熟憲兵隊長米村春喜一案。
「米村春喜被稱為常熟之狼,性格狠毒冷酷。原來是個情報官員,後來帶憲兵隊,專門捕捉中國的地下抗日力量。有一次他在常熟破獲了一個所謂的地下抗日武裝,一下抓了50多人。他親手在常熟屠殺的就有7人,剩下的全部送到上海。」當時上海法庭審判米村費了很大力氣,調查到一個山坡上,偶然間得到鄉民的指引,刨出好幾個人頭來,才得到了證據。面對鐵證,米村無法再抵賴,竟然想靠利益交換保命,給國民黨畫了五六幅地圖,叫《中共新四軍江南活動示意圖》。
這六幅圖讓劉統感到驚訝,從中可以看出,日本對中共抗日武裝實際上是了如指掌的,「圖中所畫的全都能對上,而且他畫的六幅圖是動態的,附有大量文字說明。可以看出日軍侵華時,情報工作是非常強的。」然而根據雙十協定,中共當時已讓出了江南所有地區,不留一兵一卒,所以這個圖時過境遷已無價值。米村最後還是被押到上海的提籃橋,在刑車上遊街示眾並被槍斃。
除了審判中佔比最大的日本憲兵,真正的重大案件還是南京大屠殺。劉統說:「我們在審判南京大屠殺時有一個重大特點,就是戰爭責任。我們知道日軍攻陷南京,當時在南京大屠殺了一個星期,殺死了幾十萬無辜的中國平民和士兵。谷壽夫帶領的師團是第一個衝進南京城裡,並且展開大屠殺的。把谷壽夫押回來後,法庭就開始列舉他的罪行。根據確鑿的證據,我們知道屠殺不是谷壽夫一個人的事,而是侵略南京五個師團的日軍的集體行為。而谷壽夫只不過是站在法庭上的一個代表。審完谷壽夫,其實整個過程都審得很艱苦。」
書中引用了大量原始檔案,不少都是首次披露,重新釐清了中國對日戰犯審判的一系列成果,包括濟南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審判新華院慘案和日據會館的過程,平頂山慘案等日軍重大暴行,對酒井隆侵略罪的審判,對幾十名日軍將領的戰爭責任審判,以及對上海外僑戰俘營罪行的審判,都體現了中國審判的公正和水平,直接配合了東京審判。此外,關於涉外案件、未審判案件以及岡村寧次案的介紹,也讓在座觀眾了解到了一段段鮮為人知的歷史真實。
抗戰後的對日審判,是中國第一次獨立進行的國際審判,也是中國司法人員運用國際法與中國國內法結合進行的空前規模的戰爭審判。這場審判是中華民族抗日戰爭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東京審判的一部分,懲罰了日本戰犯,確認了戰後亞洲和國際和平的新秩序。這個格局至今仍然是維護亞洲和世界和平的基石。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