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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唱中字分頭、腹、尾之說始自明代沈寵綏的《度曲須知》。筆者發現當代曲唱者對於沈氏「字之三分說」似乎普遍存在著一些誤解,這些誤解給當下傳統清曲曲唱實踐帶來了一些困擾。
沈氏在《度曲須知·字母堪刪》一節中說:「予嘗考字之頭、腹、尾音,乃恍然知與切字之理相通也。」可知沈氏並沒有把他對於「字之頭、腹、尾」的考察,等同於「切字之理」。他在後文中又說:「切者,以兩字貼切一字之音」,可知沈氏所謂之「切」即是傳統音韻學「反切」之法。沈氏的結論是:「蓋切法,即唱法也。」也就是說,沈氏是在曲唱唱法中考察了字的頭、腹、尾音時,發現這與前代音韻學中的「反切」法頗有相通。但因其在行文表述中以「切」代「反切」,同時與「字之頭、腹、尾音」並述,遂使今人產生誤解,以為沈氏的「切字」包含了把字切為三截的意思。
「反切」之法源遠流長,初稱「反語」,北齊顏之推認為直到漢末孫炎之前,並無「反語」之法。他在《顏氏家訓·音辭篇》中說:「逮鄭玄注《六經》,高誘解《呂覽》、《淮南》,許慎造《說文》,劉熹制《釋名》,始有譬況假藉以證音字耳。而古語與今殊別,其間輕、重、清、濁,猶未可曉;加以內言、外言、急言、徐言、讀若之類,益使人疑。孫叔言創《爾雅音義》,是漢末人獨知反語。至於魏世,此事大行。」,亦有人指出,「反語」之法應始於略早於孫炎的服虔。總之,從東漢至唐這一歷史階段中,古籍中出現的「反語」注音多用「AB反」或「AB翻」來表示。
那麼「AB反」是何時變成「AB切」的呢?清代顧炎武在《音學五書·音論》中說:「反切之名,自南北朝以上皆謂之反,孫愐《唐韻》謂之切,蓋當時諱反字。」雖然後人發現,「切」字自南北朝起,已偶有應用於漢字注音。但用「AB切」普遍替代「AB反」的使用,確實始自唐代。
但為何古代音韻學家用「切」而不用其他字代替「反」呢?顯然是因為「切」字本身的特殊意義。隋代陸法言所著《切韻》是現今可考的最早韻書,他在《切韻》序言中對於「切」有過重要提示:「又支、脂、魚、虞,共為一韻;先、仙、尤、侯,俱論是切。」也就是說他將「切」與「韻」對舉,切前而韻後。北宋沈括完全延續陸法言的觀點,在《夢溪筆談》中明確提出:「所謂切韻者,上字為切,下字為韻。」從「切」字「截斷」之本義來看,這一說法有一定參考意義。
宋金以來對於「切」字的解釋,更多則是針對「反切」整體方法的描述。南宋毛晃《增修互注禮部韻略》說:「音韻輾轉相協謂之反,亦作翻,兩字砸摩以成聲韻謂之切。」金代韓昭道《五音集韻》說:「一音輾轉相呼謂之反,……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無論是隋唐的「切韻對舉說」,還是宋金以來的「反切一體說」,「反切」所針對者,皆是就注音之字而言,而非被注之字。簡言之,「C為AB切」的含義是:反切AB以成C,這才是沈氏所謂「切字」的本義。
當代人對於「切字」所產生的歧義,除了受到沈寵綏說法歧義的影響外,亦來自於漢語音韻學本身的發展。現代漢語拼音普及以來,漢語發聲分為聲母和韻母兩個部分,二者均有對應的英文字母標識(包含介母,則為三個部分)。受此方法影響,當代曲唱者在標註曲韻時常借鑑漢語拼音的字母注音法(此法殆始於項遠村《曲韻易通》)。應該說,這種方法不僅操作簡便,而且確實能對於曲韻起到重要提示作用。但字母拼音方式本身包含了一種由局部而整體的構建關係,他的使用暗含了一種對於漢字字音內部分際的提示,如果片面依靠此方來指導吐字,則易產生字體的割裂。同時,聲母、介母及韻母亦完全不能等同於沈氏所謂字之「頭、腹、尾」。
筆者在曲唱實踐中發現,就保持吐字完整性這一點來說,傳統「漢字反切法」比現代「字母注音法」有更大的優勢。現代語言學家吳宗濟曾就清代舉人所用之反切法作過回憶,他在《韻學麗珠·序》中說:「怎樣『反』或『翻』,前人似無確解。不過研究這個問題,使我頓然回憶起我幼年學習反切的方法。那是在民國初年,還是不上小學而上的家塾,請的塾師是前清的舉人,尚留辮子。他用讀『反切』的方法,教我們這些七八歲的孩子們查《康熙字典》的反切學認生字。辦法是:先把反切的兩字連讀兩遍,緊接著再把這兩字倒過來讀一遍,這時兩個字就很容易讀出來了。例如『東』字,『德紅切』,要這樣念:『德紅德紅紅德東』。」吳宗濟在這一篇章最後曾作過這樣的推斷:「這樣把反切兩字的順序反過來念,也許就是『反切』的本義吧。」筆者認為吳宗濟的這種推斷有相當合理性,同古人所說輾轉,相協,相摩亦無出入,是一種可信度較高的說法。對於傳統崑曲研習者來說,這一方法亦具有借鑑價值。
既然沈氏所謂的「切字」並非指將字切為頭、腹、尾三截,那麼如何才能正確理解他所謂的「唱法」中字之頭、腹、尾音呢?其實,清代詞曲家對沈氏三分法多有重視,已經完成了相應的具體闡釋。欲知何解?且聽下回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