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峻霄 著
本文原載於《外國美學》20輯
江蘇教育出版社 2012
「萬物的美是他們讚美上帝的聲音。」是奧古斯丁對美所下的定義。此定義包含的兩層意思就是本文要展開的目的,即探討美與音樂的關係,音樂與基督教神學的關係。
奧古斯丁作為教父時期一位非常重要的代表人物,其美學思想是教父時期神學思想的共識。如果可以將中世紀的美學觀念看作教父時期的思想成果,烏波託(Umberto Eco)對中世紀的美學思想所包含的範圍的評述有助于澄清本文要討論的對象。「如果美學意味著一種特別的藝術觀念——例如,克羅奇(Croce)的理論認為藝術就是屬於感受的一種抒情般的地直覺。然而,實際情況是中世紀的哲學不產生這樣的『美學』。」「其實中世紀的美學所包含的是純粹地需要智力理解的概念,即精神和諧之美與形而上的光輝之美。…… 中世紀對非感受之美的討論同時導致了感受之美的理論的產生。……中世紀的美學範圍比現在的寬廣的多。」
要澄清的另一個概念是音樂。音樂是聽覺藝術也屬於表演藝術。這個觀念不僅是現代人對音樂的認知,在教父時期,這個觀念在世俗生活中同樣流行,但是在教父時期的神學思想中,音樂不單是藝術,不單是感性的聆聽和表演,而是理性的表達和聆聽。奧古斯丁將音樂定義為調製良好的科學。並且音樂作為科學只存在於理性的精神。「萬物的美是他們讚美上帝的聲音。」 奧古斯丁用此句話闡釋《聖經》中第148篇讚美詩所描繪的宇宙間一切受造之物在歌唱讚美上帝的情景。也可以解釋為萬物之所以美,是因為他們在讚美造物主的時候就展現了上帝創造之美。148篇所描繪的萬物包括天上一切有形和無形的事物,地上和海中的一切物質和生命。當然我們不能將「萬物讚美上帝的聲音」完全等同人類讚美上帝的方式。但是按照西方第一位音樂理論家畢達格拉斯的觀點,整個宇宙是由音樂的秩序構成的,天體的運轉所產生的宇宙音樂是人類的耳朵無法聆聽的音樂。奧古斯丁以及其他教父都贊成這個觀點並深受其影響。「這個人(畢達哥拉斯),創立了關於自然現象的研究,把天文學、幾何學和音樂結合在一起。並且,他宣告神性是單一的;他仔細的研究數的本性,他確認這個世界是歌唱的,並且,這個世界的體系與和聲相符合,他首先將七個星星的運轉納入到節奏和旋律之中。並驚嘆整個結構的布局。」鮑愛修斯(Boethius)後來繼承了畢達哥拉斯的音樂思想,並將音樂分為三類:宇宙音樂、人類音樂和器樂。這一音樂理論成為中世紀音樂教育的主導思想。與鮑愛修斯同時代的神學家卡西奧多魯斯(Cassiodorus)同樣也受到畢達哥拉斯的影響,他這樣形容一個安詳的或者是具有美德的人,「如果我們活得善良,我們就總是被證明是在它的戒律之下的,但是我們不再公道的時候,我們就遠離了音樂。實際上,天堂和地球之中的一切是被一個更高的力量統治著,都分享著音樂的節律。因為畢達哥拉斯證明這個宇宙是被音樂統治。」
而人類「讚美上帝的聲音」正是存在於理性精神之中的科學即人類音樂。因為「對於理性的音樂來說,正確的和聲功能和技術是上帝所賜,為了讓人類擁有理性的靈魂,使他們有一個觀念可以保守他們在偉大真理的精神裡。」「萬物的美就是他們讚美上帝的聲音。」這個邏輯所包含的內容就是美等於理性的音樂,理性的音樂表現了精神的和諧與形而上的光輝。本文以下部分就是對這個邏輯的推論。
音樂是以聲音為物質媒介,以時間為存在方式。摩西是第一位對時間問題作了深刻思考的先知。他在《聖經》第90篇讚美詩中將人的有限與上帝的無限作了鮮明的對比,「在你看來,千年如已過的昨日,又如夜間的一更。我們度盡的年歲好像一聲嘆息。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摩西將人的生命放在上帝的時間尺度中衡量的結果只是「一聲嘆息」。因此,他祈求上帝「求你指教我們怎樣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智慧的心」對時間的探討也構成早期教父神學思想的重要要素。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Clement of Alexandria ) 認為理性的音樂就是對時間的測量,並且這是智慧的終極,「我們不要被那種讓人聽見就受損害的藝術所欺騙和迷惑,為了駁斥那些詭辯者的欺騙性的觀點,我們必須熟悉理性的藝術。所以,阿那克薩爾科斯(Anaxarchus B.C ca 340)在他的書中將「美好與恰當」尊為「至高的法則」……懂得時間的測量是必需的,因為這是智慧的終極。在門口唱歌的人,即使他們歌唱技能很好,也不能被稱為智慧,而是因此獲得愚拙的名聲。」
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對時間問題的討論,都是藉助於音樂的存在特質推導出問題的結論。但是他第一次提出時間觀念是在《論音樂》 這本書中。「在那裡沒有時間,因為那裡沒有改變,時間是從那裡被製造、安排和改變,當天空的運轉回到同一個地方,以及天體回到同一個地方,在幾天、幾月、幾年、幾個世紀裡它們這樣做是為了模仿永恆,並且其他星體的運轉遵照均衡、聯合和秩序的法則。因此,地上的事情服從於天上的事情,為了宇宙的詩歌,它們的時間路線也加入了和諧的延續中。」如果整個宇宙作為存在於時間中的詩歌不是一個比喻,就是人類的耳朵無法聆聽的宇宙音樂。奧古斯丁認為在人類的音樂中音符的時值比例不可以長至一天比兩天、一年比兩年,人類的感官無法判斷如此長的時值。「因為每一種生物都是按照它恰當的種類和它與宇宙的比例被賦予恰當的空間和時間,以便於其體積作為宇宙的一部分與宇宙體積的比例是如此和諧,並且其年齡作為宇宙年齡的一部分與宇宙年齡的比例是如此和諧,那麼它的感覺服從於它所進行的行動,其行動作為宇宙運動的一部分與宇宙運轉的比例和諧嗎?」奧古斯丁在這裡提到的每一種有生命的物種在時間和空間中與整個宇宙的和諧比例,當然包括人類,要引出問題就是人的靈魂和行為作為宇宙運轉的一部分與之相和諧嗎?本文接下來要討論的三個問題是:什麼是和諧?不和諧意味著什麼?不和諧如何變為和諧?
和諧與和聲是同一個詞Harmony..。和聲是指兩個以上不同的音按一定的律學原理構成的音響組合。和諧是和聲的音響組合產生的效果。「眾人合而為一的聯合,導致了神聖和聲的產生,並從混雜的聲音和混亂的分裂中脫離出來,成為一個交響的樂曲,跟隨一位老師,一位樂隊指揮,一個道,到達並休息在同一個真理裡面,稱呼阿爸父。這是上帝的孩子們真正的說話方式,上帝歡喜接受——由他們而來的這初熟的果子。」老師、樂隊指揮和道三者都是指耶穌基督。唯有在耶穌基督的指揮下靈魂才能產生神聖的和諧。因為耶穌基督被認為是「新歌」,是這首「新歌」的秩序建立的世界,並成就了救贖。這是教父時期普遍的觀點和共識。「這首新歌,是上帝之道的顯現,是世界的開始,並在創世之前就存在。」「上帝以他的形象所造的人是一個美麗的有氣息的樂器。上帝自身當然也是遠離塵囂的智慧,是屬天的道,是完全和諧、音調優美而聖潔的樂器。然而,這個樂器——上帝之道,這位主,這首新歌的意願是什麼呢?」奧古斯丁這樣闡釋上帝的意願:「因此,基督給了我們一個新的命令——我們應該彼此相愛,就像他愛我們一樣。這愛讓我們更新,讓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成為新約的後裔,成為新歌的歌手。」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和奧古斯丁都將基督教的信仰置在音樂的規則之中,因為上帝的本質就是和諧的。上帝和人都在音樂的規則中具有音樂的特性或承擔著音樂家的角色。「領唱人(Precentor)和唱詩班指揮(Succentor)這兩個術語在拉丁語裡表示,在音樂中領唱第一部分的演唱者和整個音樂的負責人;因此,在受難這首歌中,基督走在前面,有殉道者的唱詩班跟隨著,直到最後,在天國裡領受冠冕。」
奧古斯丁認為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只是單一地的屬於肉體,他的精神和靈魂是永不死亡的。因為他是永恆上帝的兒子,以無罪之肉身代替有罪之肉身的死亡與復活。這樣,人類靈魂的死亡(遠離上帝)和肉體的死亡(罪的懲罰),都得以復活。奧古斯丁將耶穌基督的單一的死和復活與人的雙重的死和復活,以音律的方式相對應,即1:2 產生的協和音程,並將這協和音程解釋為上帝與一切受造之物的契約。在上帝創造萬物時,就將這契約設置在萬物之中,包括在人的生命中。
當他的單一的(死和復活)回應了我們的雙重的(死和復活)。因為這個一致性,或者說它是相配,或者是和諧,或者是協和音程,或者以任何更為恰當的詞語來對此加以說明,單一與雙重聯合,是一切契約的極大的重要性,或者更恰當的說是受造物的相互協調的重要性。
奧古斯丁以人對於不和諧音與和諧音的本能感受來說明和諧的音程概念在人的生命中是先天的。這種先天的本能在人遠離上帝的時候,就會被破壞,這種本能不單是指對於音樂的本能的感受力或者音樂的技能,而是人的心靈以及行為對於上帝之道的回應。上帝之道是精確的,永恆的,純淨的,是生命的準則,因此,奧古斯丁將上帝之道喻為「精確的單弦琴(monochord)」,單弦琴就是單弦音響測定器,用以測定弦長。畢達格拉斯曾以單弦琴做物理實驗,測定音律。上帝之道作為「精確的單弦琴」測量著宇宙萬物的音響,將宇宙間的音響調為和聲。
(它讓我聯想到)我所指的相互協調正好被希臘人稱為ἁρμονία(Harmony) 。然而,這還不適合用於闡明特別地在我們的生命中所發現的——以單一對應雙重的協和音程的力量,這力量是自然而然的被置於我們的生命(除了創造我們的上帝,誰又能這樣做呢?),無論是當我們自己歌唱或者是聽別人歌唱,即使是無知的人也不會感受不到它的存在。因為,通過這個力量,最高音與最低音構成了和聲,以至於任何人如果他的音調遠離了這個力量,就會非常刺耳,這不僅僅是指受訓的技能——這大部分人都缺乏,而是指真實的聽的感覺。要說明這一點,無疑地需要很長的論述;但是,任何人若懂得這一點,就會完全讓耳朵在精確的單弦琴上變得純淨樸素。
「這個力量」就是耶穌基督1:2的救贖,同樣1:2也是構成純八度的比例,這個比例既是救贖恩典的比例,也正是完全協和音程的比例。一個八度中的最高音與最低音構成的和聲就是音樂中最和諧的完全協和音程——純八度。奧古斯丁把這個比例稱為「這個力量」,遠離了這個力量,就沒有在這個完全協和的比例構架中,所以就是刺耳的。
不和諧意味著什麼?不和諧就是走調。「荒謬」—— absurd 的拉丁語源absurdus的意思是out of tune走調,surdus的意思是耳聾。拉丁語absurdus走調的語義包含了荒謬和耳聾兩個詞的意思。前者是精神的問題,有可能導致靈魂的不和諧;後者是生理的缺陷,有可能導致歌唱的不和諧。
奧古斯丁在《論音樂》中通過分析可變之數與不變之數之間的關係,解析靈魂不和諧的根本原因以及上帝如何改變人類靈魂的不和諧。奧古斯丁完全認同畢達格拉斯的觀點——這個世界是由數構成,音樂是建立在數學基礎之上的科學。在奧古斯丁看來,人必須掌握音樂背後的原因,否則就無法知道自己身陷何處。因為音樂背後的原因就是永恆不變之數——上帝之道。他為此寫了《論音樂》這本書,「這卷書是寫給那些投身於世俗學問,陷入極大的錯誤之中,並在虛無中浪費他們美好本性的人,他們不知道他們的魅力是什麼。如果他們注意到這一點,他們會明白如何逃脫那些陷阱,並知道最幸福自由的地方是什麼.」《論音樂》第六卷的小標題是:「精神由對於次等事物中的可變數字的思考,被提升到對於不變真理本身的不變數字的思考。」在此卷書中,奧古斯丁以感官可以感受的數字推論不變的精神之數,即音樂的原因與價值。
奧古斯丁承認音響的魅力存在於音響運動的本身,而音樂的魅力不僅包括音響本身的魅力,更取決於和諧音響背後的原因與恰當的使用音樂。在奧古斯丁看來,「調製的科學」只是和諧的音響,而不是音樂。作為音樂的「調製良好的科學」應該包括音響背後的原因、用途等等被良好地協調。因此,奧古斯丁的觀點應該被稱為「音響自律論」,與漢斯利克的「音樂自律論」觀點是一字之差,其區別卻是千裡之外。奧古斯丁認為音樂作為科學只存在於理性的精神。因為,人與非理性的動物擁有的共同點是聽力、記憶、感覺、模仿。如果音樂存在於這幾方面,那麼動物也就會擁有科學。因此,科學只能存在於精神。奧古斯丁以夜鶯為例,論證了人如果不懂得音樂的原因只單憑感覺演唱和欣賞音樂,與動物憑感覺歌唱和聽音樂沒有區別。「現在告訴我,那些在某種感覺的指導下歌唱良好的所有歌者,儘管他們如果被問及關於數字或者音程,他們就無法回答,但是,他們的歌和諧而甜美,他們難道跟夜鶯不是同一類嗎?」
奧古斯丁進一步指出了音樂作為一門科學對於表演者的要求是什麼?
如果事實證明了所有的演員設想自己職業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金錢和榮耀,我就必須承認這些演員或者是不懂音樂,或者就是寧願追求人的讚美和賺錢的機會,而不願自己理解音樂。
奧古斯丁對於演員的要求似乎太苛刻。但是對於奧古斯丁來說,音樂不等於單純的音響,構成音樂的原因才是音樂真正的價值。如果一個人懂得音樂真正的價值,他就不會用金錢來衡量音樂。
一個人希望把一塊金子賣一個合理的價錢,並判斷這塊金子的價值是十塊錢 ,你是否認為這個人真正明白他所擁有的是什麼 ?如果表演者為了這個價錢 而出售自己的歌,他們是否懂音樂?……因此,誰若將某種低級的事物當真地認為是高級的,毫無疑問,他一定是缺乏有關此事物的科學。
奧古斯丁認為聽覺可以判斷聲音中所包含的音節的數字,觸覺可以感受到身體被敲擊了幾次,這是因為人的感官本身就包含著數字,否則人就不能感知數字。這種數字是上帝在創造人的時候就已經設定在人的生命中了。「簡而言之,以身體的數字阻止我們身體每一個方面的運轉遠離不平衡的動作,並且默然地規定著某種平衡,這種特別的東西就是某種判斷。動物的設計者——上帝,被正確地確認為是所有恰當與和諧的作者.」
奧古斯丁將人演奏音樂與感受音樂的數字分為五種:第一種存在於人所演奏的聲音中,即聲音的數字;第二種是對聽覺而言,靈魂在身體中從聲音裡被動地接受數字,即聽覺的數字;第三種是產生數字使聲音或快或慢,或大或小,即操作的數字;第四種是記憶的數字;第五種數字似乎根據天然的權利對其他前四種數字作出宣判,或接受,或拒絕,這就是判斷的數字。
奧古斯丁認為這些數字是屬於肉體的。他否定了靈魂依賴肉體感知原因之數,他認為當人的靈魂背離上帝以後,靈魂才會依賴於存在於肉體中的數字來感知聲音,而忽視永恆不變的理性之數。奧古斯丁首先論證了靈魂優於肉體,並控制肉體。人的靈魂處於上帝和肉體之間,上帝是靈魂的主人,肉體是靈魂的僕人。
因為靈魂一定是被上級統治,並統治著下級。如果你認為靈魂是完整的,唯獨上帝是靈魂的上級,唯獨身體是它的下級。因此,沒有上帝,靈魂就不能成為整體,沒有僕人(下級),它就不能成為優秀。但是,它的主人比它更強大,它的僕人比它更弱小。因此,當它專注於主人時,它理解主人的永恆的事情,並且它的僕人也會通過它有一個更好的本質。但是,當主人被忽視時,靈魂就會專注於它的僕人,並被其肉體的情慾引誘,靈魂就將感覺的運轉交給了僕人,並且靈魂變得更為弱小。
可以說奧古斯丁的觀點否定了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基礎。以奧古斯丁將靈魂放置的位置來看,只有靈魂在認識上帝的時候才依靠永恆的理性之數認知。如果靈魂必須依靠肉體的感性數字認知,那麼在邏輯上可以判定肉體優於靈魂。「如果我們否認靈魂優於肉體,我們可以讓靈魂服從於肉體所操作和強加的數字,而且,我們會相信肉體是技工,靈魂是某種存在於肉體中並可以被肉體加工成和諧的材料。如果我們如此相信,我們必須相信靈魂在肉體之下。有什麼能比這樣認為更為悲慘和可憎惡的事情嗎?」奧古斯丁完全否定靈魂通過肉體得到和諧,靈魂的和諧必須來自它的主人上帝,否則,靈魂的主人就是肉體。「這些事物如果不是來自至高之處的數字的、相似的、平衡的、和秩序的永恆法則,會來自何處呢?如果你抽象的認為這些事物來自泥土,它就會是虛無。因為全能的上帝創造了泥土,泥土是由虛無中創造。」只有上帝掌管理性的靈魂,因為肉體是造物主用泥土造成,而靈魂卻是來自造物主「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如果靈魂背離了自己的主人,它對僕人的意願的尊重就超過了對上帝所賜的秩序和平安的持守,從此它失去了自己的僕人,淪為它僕人的僕人,因為它一旦失去對肉體的掌控,它也無法自如地控制自身。
自從靈魂陷入這樣的錯誤,以至於它尊重身體的快感,因為這樣的快感可以產生關注,遠勝於尊重它的健康,因為健康不需要關注。但是,儘管他如願地開始了情慾的運轉,卻不能如願地結束。因為,罪的結果在他的能力裡並不像罪本身那樣。事實上,靈魂是一種價值極高的東西,然而,它沒有壓制自身情慾運轉的傾向。因為它的能力陷在罪中,依照神聖的法則,它的能力在犯罪後就變得軟弱,無法從它已做過的事情中釋放出來。
奧古斯丁認為靈魂背離上帝並受到罪的汙染,並不是由於原因之下的數字和它們本質中的美,而是由於對於低級美的熱愛。低級美就是受造的感官之數。奧古斯丁認為靈魂對每一項感官之數的迷戀都可能導致靈魂失去自己應有的位置。
對於作用於身體激情之流的行為的熱愛,使得靈魂背離對永恆事物的沉思,以對感官快感的關心使其注意力感到有趣,這些都是反應數字所做的。但是,對於身體的操作的熱愛也誘使靈魂背離,並使它變得不安寧,這是操作的數字所做的。幻想和想像也誘使靈魂背離,這是記憶的數字所做的。最後,對於有關這些事物的虛空的知識的熱愛也誘使靈魂背離,仿佛很滿意它們的模仿,這是由存在於一件藝術法則之中的感性數字所做的。通過煩擾人平安的敵人,從這些熱愛中生出了好奇,在它的虛空無能中丟失了真理。
如果靈魂背離上帝,就偏離了宇宙的法則,不再像星體那樣為了宇宙的歌唱而加入到和諧的秩序中。「靈魂因為驕傲墮入某種屬於自己能力的行為中,忽視宇宙的法則,陷入到秘密地為自身做某種事情,這就被稱為背離上帝。」靈魂在自己的能力中究竟為自身謀算什麼呢?「靈魂為了被尊敬,被讚美的欲望,通過這些數字和運動,互相攻擊,背離了純潔完整的真理的視域。然而只有上帝尊敬靈魂,當它在上帝面前過著公正虔誠的生活時,上帝暗暗地祝福它。」奧古斯丁一針見血的指出了靈魂背離上帝之後,在自己的能力中秘密地為自己所做的某種事情首先是希望贏得另外一些靈魂的讚美和尊敬。但是在上帝之外的一切讚美和尊重都是短暫而虛無的,因為受造物缺乏美本身的本質就決定其無法給予另一些靈魂公正而永恆的尊重和讚美。「因此,讓我們的歡樂既不放在肉體的快感中,也不放在人的讚美和尊敬中,也不要放在由虛無中尋求他物影響身體的感覺之中,在有上帝的地方,我們所愛的一切都是確定的和不變的。」
這就是為什麼奧古斯丁明確澄清了如果歌者的職業目的是為了贏得金錢和讚美,這個歌者就不懂音樂,這個歌者所唱的歌不是真正的音樂,只是和諧的音響,因為其產生於感官的數字運動。音樂作為科學產生於理性的精神,而理性的精神包含永恆的原因之數。奧古斯丁沒有否認感官數字運動所產生的和諧之美,但是這種美被認為是低級的。「即使是有罪的和悲慘的靈魂也被數字牽動,並使數字甚至移動至最墮落的肉體。這些數字中的美麗會越來越少,但是,它們不會完全缺乏美。」
奧古斯丁認為低級美本身沒有罪惡,只是作為受造之物,不可能有永恆的價值。當靈魂把有限的、,短暫的事物當成永恆的事物牢牢地抓住,就會與永恆的上帝隔絕,並與短暫的可朽之物一起消亡。
使靈魂降級的肉體並不邪惡,因為肉體也是上帝的一個創造物,並被自身的美裝飾,即使是最低的種類,在靈魂高貴的觀點中也被輕輕地尊重。因此,產生於我們罪惡可朽之中的無論什麼數字,我們都不應該把它們從構成神聖眷顧之中排除,因為它們在自身的本質中是美麗的,但是,讓我們不要在它們的享樂中愛它們並將其變成幸福。因為我們應該擺脫它們的束縛,因為它們是短暫的,要善於使用它們,就像在洪水中使用一塊板,不要將它們像負擔一樣扔掉,也不要將它們當作穩定的居所牢牢抓住。
奧古斯丁認為人不應該熱愛肉體,也不應該恨惡肉體。肉體應該被放在恰當的位置。前面已經講過了,靈魂背離上帝以後,服在肉體的權柄之下,就失去了正確的判斷力和自控力。如果靈魂失去了正確地判斷的能力,它的僕人(感官)對於它來說就成為一種缺陷,因為靈魂必須受制於它。如拉克坦提烏斯(Lactantius)所說「耳朵的快樂就如我們已經談過的眼睛的快樂一樣,有可能產生缺陷。除了讓我們聽到滋養靈魂,使我們成為更好的人的音樂,不要讓我們的耳朵喜歡聽其它任何音響。尤其是不應該讓感官被歪曲成為缺陷,因為我們被賦予感官,是為了讓我們可以得到上帝的知識。」
靈魂如何才能正確地判斷肉體的價值呢?如何才能回到它作為肉體的主人的地位呢?如何才能認識到真正的美?這需要靈魂的主人主動幫助它,這就是上帝的救贖。因為上帝被確認為美本身。「我們會將描繪真實的繪畫與低級粗俗的繪畫區別開來,將莊重的音樂與淫亂的音樂區別開來。也會將一個有關真理的哲學與其他哲學完全區分開來,將真正的美與偽造的美區分開來。我們研究的不是所宣稱的美的一部分,也不是探索美的名字,而是美本身。」不僅亞歷山大的克萊門特這樣認為,三位一體的上帝作為美本身是教父神學思想的共識。只有上帝(美本身)將真正的美和認識美的能力賜給人,靈魂才會重新恢復了在上帝與肉體之間的秩序與和諧。「因此我們就不會因低於我們的事情而陷入麻煩,只因高於我們的事情而歡欣。因為歡欣是一種在靈魂裡面的重量,因此,歡欣掌管著靈魂。」高於我們的事情是什麼呢?就是永恆的均衡之數所居住的處所。
前面已經介紹了奧古斯丁分類的五種感官之數,第五種數字就是判斷之數,它有天然的權力判斷感官所接收的聲音讓人喜歡還是討厭。但是,當靈魂被上帝放在恰當的位置時,在感官的判斷之數的上面會有另一個判斷之數,就是原因之數。通過原因之數評估感官的歡喜和討厭是否正確。原因之數傳遞著上帝完全的法則,在其評估中指導靈魂如何認清自己所處的境況。如果沉溺在肉體的歡樂中,這些數字的運轉的目的就是荒謬的。「這些荒唐的運轉將錯誤放在靈魂的本質裡,應堅決地從每一個荒唐的運轉中撤出,在原因之數裡有重建的喜悅,我們整個生命轉向上帝,將健康的數字交給身體,不在其中尋找快感。」這種重建就是救贖,就是靈魂的運轉由荒謬和耳聾(adsurdus)的狀態恢復到作為宇宙運轉的一部分加入到其和聲(和諧)之中。
討論至此,我們可以將奧古斯丁的音樂美學思想作個小結。音樂作為建立在數學基礎之上的,調製良好的理性的科學必須包含兩種因素:感性的音響和理性的原因,即可變的數字形式和比例關係(節奏、韻律、音節、旋律等等)和無限的精神之數(不變的真理)。當操作並感受一切可變的數字形式和比例關係的感官之數的運轉不再專注於自身的時候,永恆之數就參與其中,這就是理性的音樂。「對這個世界的愛讓人非常疲倦,靈魂在這個世界中所要尋找的堅定和永恆,並沒有找到,自從最低級的美與短暫的事物斷絕了關係,至高的上帝就將效法恆常的東西投擲到靈魂之中。」「效法恆常的東西」就是在時間中流動的數字比例——音樂。前面已經提到了奧古斯丁首次提出時間觀念的時候,他認為宇宙的運轉就是為了模仿永恆而產生的詩歌。當上帝把與宇宙詩歌相應的比例投入到靈魂,靈魂和其行為的運轉才能與宇宙相和諧。
「萬物的美是他們讚美上帝的聲音。」 這是在宇宙音樂的層面定義一切受造之物的美。奧古斯丁將泥土、水、空氣三種物質作了比較,認為空氣優於水,水優於泥土,而音樂優於一切形式。「因為僅僅只在時間中變化的形式(或物種)優於在時間和空間中同時變化的形式(或物種)。」「對於空氣的本質我能說些什麼呢?它是完全的整體,包羅萬象,並且比水和泥土美麗的多,其價值比兩者高得多。那麼在天國的至高之處——整個宇宙有形的物體在那裡終結,在它的性質和居所的完全的卓越中的至高的美會是怎樣呢?」在一切有形之物終結之處,除了永恆之數所構成的音樂,還有什麼能夠顯現至高的美和那形而上之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