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松落 作家
明月松間照
1770年,歌德21歲,剛剛從一場危險的疾病中恢復過來。他離開法蘭克福,遵照父親的意願到斯特拉斯堡去學習法律,在那裡,他遇到了正在治療眼疾的哲學家赫爾德,受他的影響,對「原始民歌」風格的詩歌產生了興趣,並嘗試寫作這種風格的抒情詩。他一生與無數女人糾纏不斷,大部分詩篇都有饋贈的對象,這次也不例外,其中的一些,是他為在斯特拉斯堡認識的女子,牧師的女兒弗裡德裡柯·布裡翁所寫,例如《歡會與離別》、《五月之歌》和《野玫瑰》。
《野玫瑰》是那類典型的民歌,又簡單又隱晦,又明快又黑暗:「荒郊野生紅玫瑰,和露開得花滿枝,豔麗原非為人賞,嬌態卻被頑童窺,自古美物為人愛,遭多橫奪苦推折,玫瑰其耐頑童何。」最早將這首詩變成中文的蕭而化先生這樣譯。稍後一點的周學普先生的翻譯,比較接近我們今天的閱讀習慣:「男孩看見野玫瑰,荒地上的野玫瑰,清早盛開真鮮美,急忙跑去近前看,愈看愈覺歡喜,玫瑰,玫瑰,紅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淫猥的色彩已經基本消失了。
天地混沌時候的愛與欲,大概就是這樣吧,野蠻、粗暴、黑暗,卻又純真豔麗,到處兵荒馬亂的,古堡裡藏著藍鬍子,黑森林裡藏著強盜,人間的規矩還遠沒成型,兄弟姐妹亂成一團,人肉有時候也上桌,什麼都能輕易奪了人的命,不是大刀闊斧的冷兵器,就是四處蔓延的瘟疫,一不小心,孩子就沒了爹媽,所以後爹後媽的故事格外多、格外狠。
《野玫瑰》寫的就是這樣的時代吧,不過,詩裡的男孩是男孩,玫瑰卻不是玫瑰,男孩是荒野裡的壞人,瘦、硬,有一頭糾結的亂發,和一張蠻橫前凸的大嘴,臉上點滿了雀斑,「玫瑰」有著一張苔絲一樣的臉,穿著一身笨重的衣服在荒野裡勞作,被男孩子看到、調戲、挑逗、直到霸王硬上弓。格林童話的世界,大概也是這樣,野蠻、粗暴、黑暗,卻又純真豔麗,直到被後來的文明世界一點點消化和過濾。
舒伯特在大約35年後的1805年看到了這首詩,那時他18歲,貧窮、孤獨,在教琴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個窮孩子在賣書,他傾其所有買下這本歌德詩集,看到這首《野玫瑰》,一個旋律立刻浮現了出來。 舒伯特並不是唯一一個被《野玫瑰》所吸引的作曲家,另有一首由魏爾納(H. Werner)譜曲的《野玫瑰》,流傳也比較廣,不過,傳說中,《野玫瑰》有近百個版本,今天恐怕都聽不到了。
我們能聽到的,是趙傳在上世紀90年代唱過的那首《男孩看見野玫瑰》。舒伯特《野玫瑰》中最美的那幾句,被黃韻玲用做了副歌,而其他的部分,也由副歌的旋律發展出來,李廢作的詞,已經完全看不出來原來的意味了,歌裡有的只是懷念,那年夏天的狂野,那個清晨的嫵媚。
《男孩看見野玫瑰》常常讓我想起遠方的曠野,暮色來臨時分,有莫名的恐慌,一轉眼,晚霞被燒成了灰燼,玫瑰的紅,曼陀羅的淡紫,一瞬間都變成了猙獰的紫與黑,牧人在遠遠的地方,唱起了復仇和思念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