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財經
由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主辦的2020(第三屆)人大商學院年度金融論壇於2021年1月6日在北京舉行,主題為「雙循環」戰略下的金融力量。北京師範大學公司治理與企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公司治理50人論壇學術委員會執行主任高明華。
高明華教授介紹了中國上市公司的六類治理指數,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幾個建議。
第一,需要樹立和強化各類投資者權益平等保護的意識,淡化「控制」的觀念,並通過制度建設落實到企業改革和發展的實踐中,尤其是國企混改的實踐中。在國企混改中,存在著對國資流失判斷主觀性和擴大化、不符合市場規律的現象,而這種主觀性和擴大化對中小投資者也會造成損害,是權益保護不平等和過度「控制」思想的一種表現,會影響國企混改的推進。
第二,需要進一步增強董事會的獨立性,儘可能減少股權董事,增加獨立董事,並明晰和強化董事對股東和公司的責任。對於股權董事,一旦進入董事會,就應具有獨立性,他們可以把委託人的意志傳導到董事會,但不能強制董事會採納其意志。體現在大股東方面,如果大股東有違法侵害的事實,則董事會有權做出限制大股東權利的決議。
第三,企業家(特指總經理或CEO)能力水平處於非常低的水平。原因在於:一是由於經理人市場不健全,以及董事會不能獨立選聘總經理,從而難以選擇到更有能力的總經理;二是現有激勵和約束制度,以及總經理的附屬地位或非獨立性(授權不足),使得總經理的潛能難以充分發揮出來。因此,要加快透明的職業經理人市場建設,由董事會獨立在市場上選聘總經理(或CEO),並賦予總經理(或CEO)獨立權利,同時使其獨立承擔責任。
第四,財權配置的不合理使得公司一些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得不到足夠的重視,而財務激勵不足則導致一些利益相關者動力不足。因此,一方面要加強內部控制;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視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財權配置,優化對各利益相關者的激勵機制。
第五,在IPO註冊制不斷深入推進的情況下,加強信息披露就是一項十分迫切的工作。要不斷強化「能說都要說」的先進意識,消除「能不說就不說」的陳舊觀念,而這需要相關法律制度的建設,要不斷增強法律的威懾力,極大地增加信息披露違規和欺詐的成本。
第六,高管薪酬增長與公司績效增長存在著不一致的問題。判斷一個企業高管薪酬的高低,不能僅看其絕對額,更要看其貢獻。
「總體上來看,一個公司重視還是不重視公司治理,體現著公司的成熟度。越重視公司治理,就意味著公司越成熟,越有利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高明華總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