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女孩跳水事件,成了近日的網絡熱議。但是,絕大多數的網友,只關注事件當中救人的警察,反而忽略了事件本身的主角,那個跳水自殺的女孩。警察是社會公職人員,警察的行為有法律和制度制約,《人民警察法》對警察的行為有明確的界定和處罰,是否失職?是否救人失當?相關部門都會有明確的調查和處理意見,根本無需公眾用社會輿論和社會道德,將公職人員「綁架」。公眾反而更應該多關心和關注,那個才十七的花季少女,為什麼會選擇輕生?社會、學校和家庭,又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一個花樣年華的女孩,原本應該安靜地學習,快樂地生活,為什麼會選擇走極端呢?近年來,社會上各種青少年輕生的新聞不斷,很多家長甚至不敢輕易管孩子,生怕言語不當,引發孩子輕生自殺。筆者所在小區,就先後有兩個讀高中的孩子跳樓自殺了。一個就在筆者的對門,在市重點中學上高二,老師和同學眼中,是一個品學皆優的好學生,卻僅僅因為母親叫吃飯,他卻還在玩手機,做苦力回來的父親態度生硬,上前搶了他的手機扔了。這個孩子就直接衝向陽臺,從六樓縱身一跳,當場身亡,父母直接哭暈倒在孩子的屍體上。處理完孩子的後事,這家鄰居就搬家了,已經兩年過去了,這間房子還一直空著,這是家長的傷心之地,從此不敢再來了!現在的孩子為什麼如此的脆弱呢?
家庭、學校和社會對孩子過於溺愛,我們對孩子的責任教育做到位了嗎?
《孝經》中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孩子,你的一切都是父母給予的,母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歷盡痛與苦;一飯一茶,將你撫養成人,又是何其的艱難!你有什麼權力說毀就毀就了!哪來的底氣說自殺就自殺!父母的養育之恩你報答了嗎?社會的應盡責任你盡到了嗎?
現在的孩子心中,有這些責任意識嗎?如果有,除了有非常嚴重的心理疾病之外,應該就不會輕易選擇自殺了。如果沒有,我們的家庭、學校和社會,是不是應該反思呢?我們的孩子從小到大,接受過責任意識的教育嗎?我們用具體的行動或者各種方式,告訴過我們的孩子,他們的生命,不僅僅屬與他(她)自己,更應該屬於家庭、家族和全社會嗎?
孩子的成長過程,家庭、學校和社會有意識地培養過他(她)的挫折教育嗎?
誰的一生可以一帆風順呢?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才是常態!如果遇到挫折和失敗,面對不順心、不如意的人和事,就選擇逃避甚至輕言放棄生命,這不是溫室裡的花朵又是什麼?這樣的孩子,將來能有什麼大的出息?能有多大的成就呢?我的家庭、學校和社會,是否在孩子成長的不同時期,有意識和有規劃給予他(她)挫折和失敗教育呢?讓他(她)們在不同的人生階段,遭受不同程度的失敗和打擊,從而使他(她)的心理承受能力更強,意志更堅定,從而可以坦然面對和接受人生當中的種種失敗和困難呢?
捫心自問,作為家長、作為學校,或者全社會,我們在這方面又做了什麼?做了多少?做得怎麼樣呢?我們是否更多地是關心孩子的物質生活,關心孩子的學習成績,而缺乏這方面教育孩子的意識,或者有這方面的意識,但是重視程度不夠,又或者重視了但付諸實際不力呢?
我們的家長和老師,俯下身子傾聽過孩子的心聲嗎?
孩子選擇走向極端,一定是內心的極度苦悶,一定是內心無比絕望,一定是沒有可以傾訴的對象,沒有可以發洩的渠道。如果一個孩子,與家長、與老師,或者與社會上的任何一個人,可以是無話不談的「朋友」,有一個可以輕鬆走進孩子內心的人,那麼,在孩子遇到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或者心理挫折的時候,他(她)一定會先選擇傾述,選擇尋求幫助,如此,就絕不會輕易選擇輕生。我們所有的人,是不是過多的在意孩子的學習成績,過多高高在上的說教,給予孩子過多的壓力、過高的期望呢?我們的家長和老師,知道孩子每天心中在想什麼嗎?他(她)的學習和生活真正的快樂嗎?他(她)內心的真正需求是什麼嗎?
幾個月前,看到網上的一則消息。孩子在學校犯了一點小「錯誤」,老師第一時間就是打電話叫家長來學校,家長來學校後,不了解情況、不耐心地聽聽孩子的想法,上來就是動手打孩子。孩子因接受不了當眾「受辱」,直接在學校教學樓跳樓自殺。這樣的案例,就是很典型的情況。如果孩子犯了小錯誤,老師不急於打電話找家長,家長來到學校不急於處罰孩子,孩子會選擇輕生嗎?
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聽到孩子的父母抱怨:現在的孩子不好管教;老師也經常異口同聲地訴苦:現在的老師很難當,學生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打不得罵不得!但是,身為家長,身為老師,我們平日認真地思考過孩子的教育(除學習成績之外的教育)問題了嗎?我們不斷地與時俱進地學習了孩子的培養教育問題了嗎?我們真心實意地傾聽孩子的內心世界,真心與孩子交朋友,心連心了嗎?如果,一個都沒有做到,請您少抱怨我們的孩子!因為,沒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懂教育的家長,沒有教不好的學生,只有不用心不盡心的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