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連江縣人民檢察院立足法律監督職能,積極採取措施開展對強制醫療案件的交付執行、醫療監管、解除的全程化監督,不斷規範強制醫療程序。近日,被強制醫療人邱某某的親屬申請解除強制醫療,連江縣檢察院對強制醫療機構提供診斷評估報告進行全面審查,監督法院依法解除強制醫療,依法保障被強制醫療人的合法權益。2014年5月21日5時許,涉案精神病人邱某某持菜刀在村內先後砍傷三名被害人,造成一名被害人輕傷一級,兩名被害人輕傷二級。經福建省精神衛生中心始發鑑定所鑑定,邱某某作案時患有使用酒精所致精神病障礙,作案時無刑事責任能力。連江縣檢察院於2015年1月8日向連江縣人民法院提出對被申請人實行強制醫療。2015年2月15日,連江縣人民法院對邱某某作出予以強制醫療的決定,並由連江縣公安局將被申請人邱某某送往福州市強制醫療所治療。經過治療,邱某某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經福州市強制醫療所評估,邱某某精神性症狀明顯緩解,目前未發現精神症狀。福州市強制醫療所向連江縣人民法院提出對邱某某解除強制醫療的申請。連江縣人民法院將申請及相關材料移送連江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連江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接到此申請,立即到強制醫療機構向邱某某的主治醫生詳細了解邱某某的病情和治療情況,併到病房看望邱某某,了解其精神狀態和日常生活情況。主治醫生認為邱某某在強制醫療期間,能配合接受治療,精神狀態基本穩定,符合出院條件。同時,檢察人員還通過上門走訪、電話回訪等方式,與被執行人家屬談話,責令其親屬嚴加看管,保證定期複診和監督其按醫囑服藥。經多方審查,連江縣人民法院解除對邱某某的強制醫療決定。該強制醫療的成功解除,體現了檢察機關在認真履職過程中,以人權保障為核心,以發展創新為動力,以執行檢察為抓手,切實監督維護被強制醫療人的合法權益。(陳友武 陳秀穎)
【來源:福州長安網】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