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張瑋瑋 通訊員 郭方律 文/圖
2020年11月下旬以來,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轄區多家房產租賃平臺公司違約,導致業主與租客引發糾紛的事件頻頻發生。民治司法所為此成立專班,發揮人民調解作用逐一「排雷」,截至12月18日已化解此類糾紛逾120宗。
業主周某將自己位於某小區的房產授權委託給租賃平臺公司進行出租,約定每月收取租金。後租賃平臺公司將該房屋出租給一位日本籍男士及其女友,並籤訂租賃合同,租客一次性交納一年租金及押金給租賃平臺公司。現業主未收到租賃平臺公司後續的房租,業主與租客發生爭議。雙方到民治司法所申請調解,經調解員協調,雙方籤署將原有租期縮短、不另外支付費用的協議書,糾紛得到有效化解。
上述案例只是眾多糾紛的一個縮影。面對一系列糾紛,民治司法所積極履行人民調解職能,想方設法化解矛盾糾紛,維護轄區和諧穩定。首先,民治街道成立處理此類矛盾糾紛的專班,司法所調派了2名專職調解員、1名法律顧問進駐專班。調解員現場辦公,負責為當事人指引立案、匯總資料、解答法律諮詢、排查矛盾糾紛、開展現場調解工作。
同時,民治司法所要求法律顧問就該類糾紛進行法律分析,形成相應的法律意見,讓調解員可參考法律意見進行調處。遇有疑難、複雜或群體性糾紛,司法所要求各駐點調解室的調解員及時增援,並調配司法所律師、社區法律顧問趕赴現場,安撫當事人情緒,及時化解糾紛,積極「排雷」。
現場辦公的調解員將願意調解的當事人材料收集匯總後,及時發回司法所。為避免當事人聚集,有效化解糾紛,民治司法所要求各駐點調解室調解員全力做好此類糾紛化解工作,並將任務分派到各駐點調解室,由駐點調解室調解員聯繫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
民治司法所在轄區張貼各駐點調解室地點及聯繫電話宣傳單,讓當事人不管工作日還是周末,都可以選擇就近的調解室進行調解。調解員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調解方法,認真化解矛盾糾紛,並按照協議履行時間,定期回訪,確保協議有效履行。目前,民治街道租賃糾紛調解專班現場成功調解該類糾紛77宗,各駐點調解室成功調解43宗。
審讀:孫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