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必須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貫徹執行。這一重要論述,為深入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全黨動手,做到真刀真槍、實管嚴管。「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決不能只是嘴上說說、紙上寫寫、牆上掛掛。我們黨是行動黨,不是口號黨。反對空談、注重落實,一向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毛澤東同志要求共產黨員一定要有「認真實幹」的精神,強調「什麼東西只有抓得很緊,毫不放鬆,才能抓住。抓而不緊,等於不抓」。黨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幹出來的。這裡的關鍵,就是始終注重抓落實。如果落實工作抓得不好,再好的方針、政策、措施也會落空,再偉大的目標任務也實現不了。各級黨委和紀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把從嚴貫徹執行《準則》和《條例》的責任扛在肩上、落到實處,讓鐵紀發力、禁令得行、規矩生威,確保各項制度落地生根。黨委要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在思想認識、責任擔當、方法措施上緊跟中央部署,真正把紀律嚴起來、挺起來、執行到位,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真正做到制度執行到人到事,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紀委要把監督執紀問責做深做實做細,把兩項法規作為重要依據,強化監督執紀,加大問責力度,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抓好「關鍵少數」。「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後人。」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準則》和《條例》是面對全黨提出的,每一個黨員幹部都必須堅決執行,但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作為「關鍵少數」,必須首先帶頭執行、以上率下。要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凡是要求黨員做到的,領導幹部必須首先做到;凡是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必須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領導幹部要敢於擔當、敢於負責、敢於較真,不當「老好人」,敢於得罪人,對一切不正之風敢於亮劍,堅決同一切違反制度的現象作鬥爭,堅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眾意見是一把最好的尺子,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讓群眾來監督和評判,切實做到行動先於一般幹部,標準高於一般幹部,要求嚴於一般幹部。只有這樣,才能作出榜樣,抓出成效,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
「嚴」字當頭、從嚴從實。黨的先鋒隊性質和執政地位決定了黨規黨紀必然嚴於國家法律,但在實踐中我們還存在著紀法不分的突出問題。管黨治黨不以紀律為尺子,而是以法律為依據,黨員幹部只要不違法,就沒人管、不追究,造成「要麼是好同志,要麼是階下囚」;紀委成了黨內的「公檢法」,紀律審查成了「司法調查」,監督執紀問責無法落到實處。解決這些問題,要求我們在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時,要堅持紀嚴於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堅持零容忍態度不變、嚴厲懲處尺度不松,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讓,讓那些想違紀的人斷了念頭、違了紀的人付出代價。
突出抓早抓小,有病就馬上治。針對黨員領導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警示、早糾正、早處理,決不能養癰遺患,讓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要貫徹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打牢遵規守紀的思想基礎。「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嚴重的病變,思想上松一寸,行動上就會散一尺。要堅持崇德重禮和遵紀守法相結合,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切實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在全黨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堅守共產黨人精神家園,不斷夯實黨員幹部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抓好思想理論建設、黨性教育和黨性修養、道德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認真學習和實踐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當前要重點學好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理論上的堅定保證行動上的堅定,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證用權上的清醒,始終保持共產黨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潔操守。
說到底,執行制度最終靠人,離開了歷史責任,沒有忠誠乾淨擔當,再好的制度也是紙老虎和稻草人。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是各級黨委(黨組)、廣大黨員幹部的共同責任,必須全黨一起抓、全黨共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