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告破後徐玉玉母親:想要追究責任,但也不知道找誰去

2021-01-08 澎湃新聞

據公安部官網消息,近日,山東、廣東等地連續發生3起學生遭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導致受害人猝死或自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案件發生後,公安部高度重視,即組織山東、江西、福建、廣東、海南、江蘇、四川等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目前,3起案件全部告破,28名犯罪嫌疑人落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侵害群眾財產權益,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廣大群眾對此類犯罪深惡痛絕。公安機關將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加大依法打擊治理力度,全面落實綜合防控措施,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高發勢頭。

昨天,公安部官網發布通報稱,徐玉玉等三起電信網絡詐騙案告破,三起案件共28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獲,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據公安部公布的案情信息,徐玉玉案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技術手段攻擊了山東高考網上報名信息系統,並在網站植入木馬病毒獲取後臺登錄權限,從而盜取了包括徐玉玉在內的大量考生報名信息。

對話

9月9日,公安部發布通報稱3起社會關注的學生遭電信網絡詐騙案告破,通報中公布了3起詐騙案相關案情。其中,山東臨沂高中畢業生徐玉玉、山東臨沭縣大學生宋振寧遭詐騙後猝死;廣東惠來高中畢業生蔡淑妍遭詐騙後跳海身亡。在案情公布後,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了兩位學生徐玉玉和宋振寧的母親。

徐玉玉母親:滿腦子都是孩子的影子

對具體案情還不知

記者:你們看到公安部在網上發布的消息了嗎?公安部公布了玉玉詐騙案的過程。

徐母:網上發出來了?我目前還不知道。

記者:公安部的通報是,嫌疑人是通過技術手段侵入了高考報名系統,從而拿到的玉玉的個人信息。

徐母:警察之前跟我們說嫌疑人抓到了,玉玉個人信息從哪裡洩露的以前沒人跟我們說。

記者:你們有沒有想過要申請賠償?

徐母:沒有怎麼想要賠償,因為這個案子還沒處理完,還沒有想。還是要按照法律來辦,政府也還沒有通知。賠償的事,賠償有的話就有,但人都不在了。

記者:你們有沒有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徐母:相關責任要追究,但我們也不知道找誰去追究責任。

玉玉走後每天都變得很慢

記者:從嫌疑人被抓到後到現在這段時間裡,你們平時在家都做些什麼?

徐母:這幾天都在家裡待著,有時候有事也出去,沒事就在家。感覺時間過得可慢了,基本上待在家裡,偶爾我還出去轉一下,要不然在家裡坐沙發上老是想這些事。

記者:您和玉玉爸爸在家的時候,都會說些什麼?

徐母:沒有說什麼,他也很想小孩。跟他爸聊天的時候會提到玉玉,我們都很想她。

記者:玉玉的姐姐回去了嗎?

徐母:她姐姐回去了,在家裡待了10多天然後回去的,因為要上班,在上周末回的新加坡。

記者:姐姐回去前,有沒有跟你們說過什麼?

徐母:她說她沒辦法還要工作,就安慰我要我們好好吃飯,跟我和她爸說要互相照顧。

記者:姐姐走之後,會覺得有些孤獨?

徐母:在家裡感覺特別孤單,玉玉一走家裡感覺少了好多人一樣。

對於今後生活還沒有打算

記者:會夢到玉玉嗎?

徐母:有啊,經常有。現在每天腦子嗡嗡的全是孩子的影子,晚上也睡不著覺。就是感覺太突然了,人突然就沒了。

記者:玉玉的衣服等物品你們有處理嗎?

徐母:衣服有一天看著難受就都賣了,床和箱子還留著,留著可以裝些東西。

記者:玉玉被騙的9600元錢,有沒有追回?

徐母:那個人是被抓了,但是錢還沒有給我們。

記者:對於今後的生活,你們有什麼打算?

徐母:現在是夏天也不好說,先在家待著,今後怎麼打算還沒考慮好。

記者:之前玉玉爸爸一直在外打工,之後還會出去嗎?

徐母:還沒想好出去掙錢,現在也沒有心情打工掙錢。

宋振寧母親:以後想要領養一個孩子

終於給我還了個公道

記者:您知道案子告破的消息了嗎?

宋母:知道了,中午大概11點多的時候接到的電話,警察跟我說他們抓了14個嫌疑人,其他沒說什麼。

記者:聽到案子告破後的心情是怎樣的?

宋母:我就覺得終於給我還了個公道,雖然覺得欣慰,高興是高興,但是孩子沒了,還是接受不了孩子已經過世這件事。我就這一個小孩,現在小孩沒了。

記者:學校有沒有跟家屬溝通過?

宋母:學校來過,老師和領導來看過。他們說他太優秀了,太可惜了,平時都是前五名的學生,真是沒想到。

總是夢到振寧

記者:之前宋振寧出事之後,您在醫院住了幾天,現在身體好些了嗎?

宋母:還沒有,我這幾天在家,過幾天還要回醫院。現在頭總是暈,走路都走不穩。

記者:這幾天你們在家都會做些什麼?

宋母:在家有時候也看看電視,在醫院也沒人開導我,我就回家了,在家裡親戚都在開導我,說讓我想開點,不要亂想,想了也沒用。

記者:那您現在心情和之前相比,會覺得稍微好些了嗎?

宋母:現在是稍微好點了。

記者:您最近就在自己家住?

宋母:在我姐姐家住的,沒回自己家,不敢回,回了看到家裡,滿眼都是小孩子的影子。

記者:家裡東西也沒有收拾?

宋母:就把小孩的衣服收拾收拾,都扔到垃圾桶了,其他有些東西也都賣了。

記者:會夢到振寧嗎?

宋母:總是夢到他,就夢到他站在我旁邊。

以後想要領養孩子

記者:宋振寧平時性格怎樣?

宋母:他屬於內向小孩,話不多說,心很細很細,被騙了以後可能一下子就想不開。從一年級到高考畢業,老師開家長會的時候,都是點名表揚。老師們都說你的孩子很聽話,很乖。他在家的時候就學習,天天學習,他還想考研,他還說過一定要考上研究生。

記者:今後有什麼樣的打算?

宋母:我想領養一個小孩,我和他爸現在46歲了,我們想要再養一個,要不然以後養老也不知道怎麼辦。

記者:想要領養一個什麼樣的孩子?

宋母: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男孩女孩都行,想要一個沒有病的孩子,以後也想要靠他們。

記者:你們現在了解過相關的領養手續了嗎?

宋母:還沒有,我還要去醫院,等到我恢復得差不離了再去想這件事。

記者:有沒有什麼話想要對犯罪嫌疑人說?

宋母:就想說,他們真是不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

記者:有沒有覺得生氣,這些人實施詐騙?

宋母:就是傷心痛苦。

記者:你們有打算申請賠償嗎?

宋母:現在還沒有,以後可能有這個打算,想要申請,但是得等我身體好了之後。我就是想小孩,現在一看見別的小孩就受不了。

觀點

電信詐騙嫌犯應承擔民事和刑事法律責任

9月9日,對於電信網絡詐騙涉及到的法律責任等相關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韓驍律師給出了相應意見。

攻擊存漏洞的招考網站

誰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根據公安部官方通報,犯罪嫌疑人利用技術手段攻擊了高考報名網站,盜取大量考生信息。針對這一行為導致的後果,韓律師認為,對於非法侵入網站的行為,應由犯罪嫌疑人承擔民事及刑事法律責任,而不應由其他部門或管理者就此非法入侵網站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但如果招考網站本身存在重大漏洞,導致考生信息洩露的情況,招考網站的管理者應在其過錯範圍之內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冒充國家工作人員觸犯兩項罪名

對於犯罪嫌疑人冒充教育局、財政局工作人員,韓律師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以行政處罰,其次會依據《刑法》處以刑事處罰。「在徐玉玉一案中,嫌疑人通過冒充教育局、財政局工作人員的方式進行詐騙行為,同時涉嫌招搖撞騙罪及詐騙罪的競合,應當從一重。」

嫌疑人出賣個人信息應負民事和刑事責任

針對嫌疑人出賣學生個人信息這一做法,韓律師認為,犯罪嫌疑人違反了侵權責任法,侵害了公民的隱私權,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同時,嫌疑人通過入侵招考網站的方式獲取考生信息,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

對於犯罪嫌疑人最終量刑,韓律師認為,針對不同詐騙金額有不同法律規定,如何處罰還要依據警方調查取證。

(原文標題:《徐玉玉案:嫌犯攻擊高考報名系統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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