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反不正當競爭法執法檢查組在北京某企業考察。
本報記者 李萬祥攝
沒有競爭,何來市場?人們都說,競爭是市場經濟最基本的運行機制,是市場經濟的靈魂。這個運行機制發揮作用、運轉正常,與一部基礎性法律密切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這部法律共5章33條,篇幅雖短,但涉及各行各業、方方面面,與其他法律法規及條例一起,構築起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的法網。
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市場秩序、營商環境聯繫緊密,關係著市場主體、消費者切身利益。企業等市場主體只有依法公平有序參與競爭,才能避免捲入不正當競爭糾紛,遠離紛爭。這部法律具體實施得如何?有哪些新情況新問題?如何進一步完善?結合各地具體情況,經濟日報記者近日跟隨全國人大常委會反不正當競爭法執法檢查組先後赴上海、北京檢查採訪,一探究竟。
向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亮劍」
「在案件辦理中,涉及侵犯商業秘密的案子多不多?具體辦案有沒有難點?」「企業在經營中有沒有遇到過被侵犯商業秘密的情況?」執法檢查中,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是檢查組成員比較關心的問題。
侵犯商業秘密以及虛假宣傳、混淆行為、商業賄賂、違法有獎銷售、商業詆毀和網絡領域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僅損害經營主體的利益,而且侵害消費者權益。
據統計,2018年以來,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共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查辦違法案件767件,罰沒款金額共計5758萬元。
執法檢查組認為,北京作為首都和國家政治中心,要堅持首善標準,發揮示範作用,充分認識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重大意義,結合實際推動法律全面深入有效實施,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並經權利人採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這一內容,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後的一大亮點。
反不正當競爭法於1993年9月頒布,同年12月實施。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推進,這部法律於2017年進行了全面修訂,2019年4月又作了修正。
最近一次修訂中,法律對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新增一條,即「教唆、引誘、幫助他人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獲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同時明確「經營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實施前款所列違法行為的,視為侵犯商業秘密」。
可見,修訂後的法律不僅增加了禁止行為類型,而且擴大了懲治對象範圍。同時,法律對此類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了懲罰力度:「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反不正當競爭法對保護商業秘密、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作出了明確規定,與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銜接配套,共同完善了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體系。
築牢疫情期間執法防線
在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出現了一些破壞市場秩序的經營行為。規範競爭行為能有效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推動復工復產和經濟穩步復甦。
「我們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和社會曝光,重拳出擊,加大價格執法力度,防止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總隊總隊長況旭說,疫情期間,稽查系統共查辦涉不正當競爭違法案件79件,罰沒款金額1915萬元,有力維護了首都安全穩定的市場秩序。
2020年1月23日,北京豐臺區市場監管局在進行新冠病毒相關輿情監測中,發現「一藥店銷售N95口罩850元一盒」的輿情。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對涉事主體北京濟民康泰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豐臺區第五十五分店涉嫌哄抬價格的行為立案調查,並依法開出300萬元的頂格罰單。該案例經曝光後,對快速遏制口罩價格上漲勢頭髮揮了重要作用。
今年疫情暴發以來,上海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虛假宣傳、哄抬物價、製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疫情相關違法案件400多件,罰沒款2000餘萬元,查獲假冒偽劣口罩、消毒用品等超過200萬件。
據了解,針對疫情期間出現的惡意搶註「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商標違法行為的新情況、新動態,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處第一時間會同市知識產權局保護處明確相關違法行為的定性與法律適用問題,指導執法總隊迅速對涉嫌違法的7家商標申請人、4家商標代理機構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予以行政處罰,嚴厲打擊了商標惡意申請註冊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同時對上述涉案企業加強法制教育,涉案企業主動公開致歉,籤署了《規範經營承諾書》,進一步提升了專項執法行動的社會效果。
在當前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下,維護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秩序、打造良好營商環境,對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加快形成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對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執法檢查,就是助力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通過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不斷優化營商環境,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建立健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
反不正當競爭法不僅是對企業經營者的行為規範,也是對政府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保障市場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
針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跨區域特徵,2017年,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市場監管部門籤訂了京津冀競爭執法合作協議,建立競爭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和執法辦案協作機制,實現互聯互通,形成打擊合力。
「在『刷單』系列案件查辦過程中,依託京津冀市場監管執法協作機制,廊坊市場監管部門主動提供案件線索,有力協助北京執法人員開展現場檢查和調查取證,取得了定案的關鍵性證據。」況旭說。
開展長三角地區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協作,是上海提升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效能的重要方面。2019年底,長三角三省一市市場監管部門籤署了區域執法協作框架協議,建立健全區域執法聯動機制,強化案件線索和查辦情況信息互通,協同查處遊走於地區之間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黑色產業鏈、上下遊經營者。
上海市通過立法建立了反不正當競爭案件信息共享和協同工作機制,加強案件線索通報移送,開展協查協助,探索聯合執法。同時,上海還規定加強監管體系建設和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利用人工智慧、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發現和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能力。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國務院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協調機制,研究決定反不正當競爭重大政策,協調處理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的重大問題。
「不正當競爭新問題凸顯,工作協調機制亟待建立。」況旭說,當前新的經濟業態不斷湧現,市場中層出不窮的不正當競爭問題需要多部門緊密協作,建議儘快建立部際協調機制,並對省一級協調機制的建立提出具體意見。
提高針對性讓法律「精準」落地
據上海法院介紹,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上海法院共受理不正當競爭一審案件1295件,二審案件93件。突出特點之一是疑難、複雜、新類型案件持續增長,這類案件多為涉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
「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北京法院共受理各類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案件2306件,其中,涉及網絡不正當競爭案件535件,增速明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楊柏勇說,市場主體為探尋網際網路領域的競爭邊界,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發起訴訟,導致涉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數量上升明顯。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競價排名、刷單炒信、不當風險提示、不當數據獲取或使用、平臺強制「二選一」等常常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也對執法司法提出新挑戰。
10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上海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這次修訂是在反不正當競爭法2017年和2019年修訂後,全國首個通過的反不正當競爭地方性法規,有利於提高辨識度,增強執法操作性。
記者注意到,針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其他混淆行為」,上海市《條例》增加了具體情形描述,對實踐中出現的利用「刷單炒信」虛假宣傳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商譽的行為作了專門規定。比如經營者不得利用或者組織、指示他人利用大眾媒介、信息網絡散布相關信息。
按照法律規定,執法部門對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時,如查封、扣押與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的財物和查詢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經營者的銀行帳戶,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監督檢查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告,並經批准。對此,基層執法人員反映,該項規定導致審批覆雜化,不利於快速有效地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建議授權各區進行審批。
法律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實踐中對於「商業道德」的理解各有不同。
「『商業道德』是道德的法律化,如何劃定道德和法律的界限,難度較大,可能出現類似案件在不同省區認定結論的不一致,影響司法尺度的統一。」楊柏勇說。
對此,有的企業呼籲更好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引導、規範會員依法競爭,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有的企業建議加強對老字號的法律保護,依法打擊「傍名牌」的惡意註冊行為。
執法檢查中,有的地方表示,由於反不正當競爭法剛修訂不久,對於執法檢查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議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主管部門適時出臺具體實施細則、司法解釋或行政性法規,為基層依法履職提供有力支撐;有的地方建議進一步明確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廣告法、商標法、專利法等法律邊界,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路聽,一路看,一路記。在執法檢查中,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成員更加認識到,實施好、完善好反不正當競爭法,全社會都要進一步為法律有效實施創造條件,多措並舉提高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打擊效力,通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反不正當競爭法貫徹實施創造良好環境。(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魏永剛 李萬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