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我們說到:個人所具有的心理活動現象就是個體心理,個體心理現象十分的複雜,可以簡單概括為三個方面,認知;動機、情緒和能力、人格。這章我們繼續介紹個體心理第二章,動機與情緒。
情緒或者情感
人在加工外界所輸入的信息時,不僅可以認識事物的屬性、特性以及其它關係,還會產生對事物的態度引起滿意、不滿意、喜歡、厭惡、憎恨等主觀體驗,這就是情緒或者情感。
情感是在認知的的基礎之上產生的。同時,情感又會對認知產生巨大的影響,成為調節和控制人的認知活動的一種重要的內在影響和因素。
不同的情況對人的認知會產生不同方面的作用。積極的情感可以激發人們認知的積極性,使人銳意進取。反正,消極的情感會使人意志消沉,沮喪,自暴自棄,阻止人們認知與創造的積極性。
動機
人們認知和行為不僅僅受到情緒和情感的影響,而且還是在動機的支配下進行的,所謂動機就是指推動人的行動,並且使行動朝向某一目標的內在動力。
動機的基礎是人類生存生活的各種需要,即個體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某種不得滿足的狀態。
人有生理需要,社會需要,勞動需要,人際交往需要,成就需要,自尊需要,物質需要,精神需要等。正是在人的各種需要的基礎上形成了人的不同的動機。
動機具有性質和強度的區別,動機不同,人們對於實現的態度以及相對應的方式也不一樣。
人不僅能認識世界,對事物產生肯定或者否定的情感,而且能在自己的生活中有目的,有計劃地改造自己的世界。這種自覺地能動性就是人和其他動物之間的本質區別。
總結
心理學中,把這種自覺地確定目標,並且為了實現目標而自覺地支配和調節自身行為的心理過程叫做意志。
意志和認知以及情感有著密切的關係,人對自己行為的自覺的,調控和控制,是根據自己的認知和情感來實現的。而人的意志的堅定或者軟弱又反過來對人的認知和情感產生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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