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附帶民事訴訟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及侮辱屍體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判決被告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質損失。高承勇當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
據新華社、央視新聞報導,1988年至2002年,高承勇採用殘忍手段殺害11名女性。2016年8月26日,高承勇在白銀市一學校小賣部內被公安機關成功抓獲,經初步審查,他對殺害11人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甘肅省白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間,高承勇以謀取錢財、強姦婦女、滿足變態心理為目的,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採取尾隨女性、入室作案等方式,實施故意殺人、強姦、搶劫及侮辱屍體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10起、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都侖區1起)。
從1988年至2002年,高承勇先後多次作案,首案距高承勇被抓獲有28年之久。
這一系列案件時間跨度長,缺乏目擊證人,如何破案?
視頻:專家揭秘白銀案的「通緝畫像」
據介紹,本案最直接的線索是三幅犯罪嫌疑人的畫像。這三幅畫像究竟是怎麼畫出來的?
央視記者就此獨家專訪了參與偵辦此案、也就是進行畫像的公安部特邀刑偵專家張欣,揭秘幕後故事。
一起未遂案給破案帶來一絲曙光
2002年初,在過去的十幾年裡,甘肅白銀市已經連續發生了八起強姦殺人案,兇手遲遲沒有落網。
經過當地警方的認真排查,終於梳理出了一起未遂案件。
2001年春節期間,一個工廠的女工下夜班時遭到尾隨,回家進門時尾隨男子也跟著進來,但這名女子警覺性比較高,一轉身把男子推出去,然後關上門。驚魂未定之時,她發現這名男子還沒走,站在窗外看著她,還在笑。
她很快打電話讓丈夫趕回家。讓人意外的是,這名男子還沒有走,還站在窗外。二人迅速撥打了報警電話。警察幾分鐘內就趕到了現場,後來事實表明,這名警察當時在路上與犯罪嫌疑人擦肩而過,但並不知道對方的身份。
已經有三個人見過犯罪嫌疑人,這也給破案帶來一絲曙光。
三天畫出三張像 只有六七成把握
畫像開始前,張欣分別與三名目擊者進行聊天。他發現三人當中,單就記憶的深淺而言,女事主的記憶最為深刻,女事主的丈夫次之。而那名警察由於是被動記憶,因此最為模糊,可信度也最小。然而真正困擾張欣畫像的還並不是記憶的深淺,而是目擊者頭腦中一些概念化的意識。所謂概念化,就是加上了自己的主觀想像,比如女事主始終認為犯罪嫌疑人當時的笑是那種陰森森的奸笑,主觀色彩濃厚。如果張欣按照目擊者的這種概念化描述進行畫像,無疑會走入歧途。
該怎麼辦?對此,張欣並沒有急於開始畫像,而是不斷地與目擊者進行溝通,他需要通過聊天排除幹擾,獲得他真正想要的信息,然後根據科學規律進行畫像,比如胖人不太會長出瘦鼻子。
經過三天的緊張工作,張欣根據三名目擊者的描述分別畫了三幅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儘管只有六七成把握,但對於白銀警方而言這三張模擬畫像仍舊是當時有關犯罪嫌疑人最直接的線索。
高承勇
在接下來的幾年中,警方在白銀開展了大量工作,並對白銀市數十萬名男性進行了排查篩選工作,這樣的辦案量在我國刑偵史上極為罕見。
最終,高承勇遠房堂叔「行賄」這樣一件毫不相干的事情讓警方在無意中發現了他親戚的DNA線索,隨後被警方使用DNA-Y檢測技術,把高承勇所在的家族,與20多年懸而未破的連環殺人案聯繫到了一起,然後順藤摸瓜找到了隱匿28年的高承勇。
1988年至2002年 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
1988年至2002年,高承勇採用殘忍手段殺害11名女性。
2016年8月26日 將高承勇抓獲
甘肅警方在白銀市工業學校一小賣部內將高承勇抓獲。
2017年4月24日 提起公訴
甘肅省白銀市人民檢察院以甘白檢公訴刑訴[2017]10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高承勇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侮辱屍體罪,於2017年4月24日向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7年5月2日 立案受理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甘肅省白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高承勇故意殺人、強姦、搶劫、侮辱屍體一案,起訴指控了11起(甘肅白銀10起,內蒙包頭1起)犯罪事實,均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八十一條所列應當裁定終止審理、應當退回人民檢察院、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在三日內補送材料的情形,符合立案條件,依法於2017年5月2日立案受理。
2017年6月28日 召開庭前會議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7年5月2日受理本案後,依法組成以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趙永奇為審判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姜愛平,審判員滕文祥為成員的合議庭依法審理本案。
合議庭於2017年6月28日,召集控辯雙方召開庭前會議,控辯雙方均未對迴避、非法證據排除等提出申請。
2017年7月18日至19日 一審不公開開庭審理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對被告人高承勇故意殺人、強姦、搶劫、侮辱屍體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一審不公開開庭審理。
因本案涉及個人隱私和未成年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應當不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法律程序進行庭審。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機關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向被告人高承勇逐一作了法庭訊問,並出示宣讀了物證、報案材料、戶籍證明、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和現場勘驗、檢查、辨認筆錄及被告人高承勇的供述與辯解等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公訴人所舉證據作了當庭質證;
在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高承勇及其辯護人依法進行了辯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發表了控訴意見和民事賠償主張;
在最後陳述階段,被告人高承勇作了最後陳述,並向被害人家屬鞠躬致歉。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始終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有關規定,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庭審持續了二天。
合議庭鑑於案情重大、疑難、複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解釋》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宣布休庭,擇日定期公開開庭宣判。
2018年3月30日 公開宣判
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高承勇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侮辱屍體一案。
轉載請註明來源: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編輯:張力友)綜合自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華社、央視新聞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