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SBS電視臺9月18日的晚間報導,韓國警方通過DNA鑑定,確定了轟動一時的「華城連續殺人案」犯罪嫌疑人。
華城連續殺人案的始末及其告破
提起「華城連續殺人案」,在韓國恐怕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從1986年至1991年,短短5年時間,以韓國京畿道華城郡臺安邑半徑兩公裡的區域內,先後有10名女性受害,僅有1人倖存,成為韓國歷史上罕見的連續殺人案。
「華城連續殺人案」被不斷改編成影視作品,諸如《殺人回憶》《隧道》《信號》等多部影視作品均改編自該案。
該案的關注度不僅僅只是因為兇手連續殺人,更因為該案中的受害人,均有被強姦虐殺過的跡象。
第一起案件,發生於1986年9月14日,受害人李完任,女,71歲。
受害人李完任,與案發當日從女兒家返回自己家的途中遇害,陳屍田中,手腳被繩子捆綁,屍體面朝下趴在地上。下半身赤裸。經法醫鑑定,死因為勒死。
第二起案件,發生於1986年10月20日,受害人樸賢淑,女,25歲。
受害人樸賢淑在晚上相親回家的路上遇害,經法醫檢查,證明兇手和第一起案件中所用的手法相同,只不過,這次多了四處刀傷,
除此之外,第一起和第二起案件中,均發現了和兇手有關的證據——菸頭。
然而,當時刑事鑑證科學還不如現在發達,DNA檢驗技術更趕不上現在的水平,那些菸頭,只能幫警察確定犯人有抽菸的習慣。
第三起案件,發生於1986年12月12日,受害人權正紛,女,25歲。
受害人權正紛,於當天晚上與丈夫聚餐完之後,由於丈夫要繼續上班,受害人獨自回家。此後便失蹤。直到131天之後,人們才發現了受害人的遺體,發現遺體的地點,距離死者的家不到50米遠。位於一片稻田之中。屍體當時已經腐爛,死者臉上蓋著內褲。經法醫鑑定,死因同為勒死。
第四起案件,發生於1986年12月14日,受害人李桂淑,女,23歲。
當天晚上,華城市的水原,23歲的女白領李桂淑在咖啡店相親完之後,乘坐公共汽車回家,於回家的路上失蹤。7天之後,死者遺體被發現,是在一處稻田之中,現場有很多芝麻。死者雙手被反綁,頭被蓋上短褲,死因也是勒死。
這次的現場和前幾次大不相同,死者的遺物被整整齊齊地擺放在屍體旁邊,既像是某種詭異的儀式,又像是兇手的某種挑釁——
【我都有時間從容地擺放這些東西,而你們這些廢物卻抓不到我。】
過了還不到一個月,又有一名受害人出現了。
第五起案件,發生於1987年1月10日,受害人洪真英,女,18歲。
當天下午,女學生洪真英放學後和朋友分開,乘坐公交車回家,下車之後失蹤。第二天,她的屍體被發現於一處田地裡,死者雙手被反綁,身體赤裸,襪子被扒下,塞進受害人自己的嘴裡。
她是被人用她自己的圍巾勒死的。兇手在殺人之後,將死者的衣服蓋在受害人的屍體上。
第六起案件,發生於1987年5月2日,受害人樸恩珠,女,30歲。
受害人在出門接丈夫的路上遇害。死因是勒死。
荒唐的是,死者的丈夫居然被當作嫌疑人接受了調查,然而沒查出結果。
不過,自此之後,韓國的中青年女性普遍提高了警惕,獨自外出的人開始減少。
兇手似乎也改變了策略,轉為向反抗能力較差的、年紀偏大的女性,以及幼女下手。
第七起案件,發生於1988年9月7日,受害人安基順,女,54歲。
受害人安基順,是在回家途中被害。死者的遺體是在河邊的草叢中被發現的。雙手反綁,嘴巴被塞住,死因是勒死。
不知為何,這次兇手的表現顯得更加冷血殘暴,其在死者下體塞入桃子的碎片。
第八起案件,發生於1988年9月16日,受害人樸相熙,女,14歲。
第八起案件與第七起案件相隔時間非常短。受害人樸相熙在晚上獨自一人趕往教會,中途被兇手劫持,兇手強行將受害人拖進稻田,反綁起雙手,塞住其嘴巴,並用短褲將其頭部套住。之後,對受害人施暴。然而,兇手由於過度貪婪,在施暴之後清點受害人帶出的財物,受害人趁機逃走。這也是該連環殺人案中的唯一生還者。
樸相熙大致描繪了兇手的外形特徵,然而,大概是因為太過緊張,以及夜間光線昏暗,警方未能根據她描述的信息找到真兇,而只找到了一名與本案無關的嫌疑人尹某。之後警方又排除了尹某的嫌疑,並將其釋放。
樸相熙逃走之後,兇手變得謹慎了起來,此後過了兩年,兇手才再次犯案。
這次的犯案,似乎具有一定的報復性,兇手選擇的受害人,與樸相熙年齡相當。
第九起案件,發生於1990年11月15日,受害人金美淨,女,14歲。
受害人金美淨,在放學後回家的途中被劫持,並被施暴和殺害。屍體山中被發現。
在被發現時,受害人屍體被樹枝覆蓋,其四肢均被反綁(大概是兇手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訓,連受害人的腳都要綁起來),其嘴巴被塞住,胸口被利器劃傷。
這次,受害人受到了非人的摧殘,其下體被塞入勺子、叉子、原子筆等物品。
在受害人的衣物中,發現了疑似兇手留下的痕跡,並有不屬於死者的毛髮。警方將其送去檢驗,依然沒能找到兇手。
第十起案件,發生於1991年4月3日,受害人權順相,女,69歲。
受害人權順相,於晚上回家的路上遇害,發現屍體的現場,距離受害人的家只有一百多米。死者下身穿著內衣,死因是被勒死。
自此之後,兇手銷聲匿跡。
當時,韓國動用了警察和軍隊來搜捕兇嫌,警方先後投入了205萬名警察,嫌疑犯和證人總計高達21280人,有570組DNA、40116枚指紋、180個人的毛髮被鑑定,然而還是沒能找到真兇。最終只能確定兇手是B型血。
畢竟,當時的技術水平有限,線索過少,加上有部分自稱目擊者的人提供了一些假線索,導致案情顯得更加撲朔迷離,難於偵破。
該案在2006年4月2日過了追訴期,中止偵查。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的專家經過研究,根據犯罪心理學的知識,以及生還者提供的少量信息(生還者當時被罩著頭,沒能看到多少線索)為兇手描繪了肖像。
兇手為男性,年齡在24至27歲之間。具有性心理障礙,仇視女性。冷血、殘暴,膽大卻並不魯莽,甚至非常心細(每一次的現場都弄得很乾淨,留下的線索很少)。
其身高在1米65到1米7之間,體型偏瘦,鞋子尺寸約為24.5。
兇手為高鼻梁,眼睛細長,嘴唇很薄,短髮,前額有劉海。左手戴手錶,手腕處有圓點刺青,右手食指有傷。
經常鍛鍊或從事體力勞動,力氣很大。能在瞬間制服受害人,並將其拖走施暴。
(在韓國新聞中出現的、當年韓國警方所繪製的兇手肖像)
2003年,該案件曾被改編為電影,並搬上銀幕,在韓國國內和世界範圍內引起極大反響。
有很多人是懷著非常複雜的心情去觀影的,比如負責偵辦此案的警官(即電影《殺人回憶》中宋康昊所扮演的警員原型)。
該警官曾公開表示,自己由於內疚和負罪感而無法進入影院觀看《殺人回憶》,只能在露天汽車影院獨自一人看完了這部片子。當年和他一起負責調查此案的同事中,有人已經因為過度操勞而半身不遂,有人年紀輕輕卻已白髮蒼蒼。但他們心中都還有一個夙願——哪怕這輩子累死,也要留著最後一口氣,把兇手拖進棺材。
這名警官大概不知道,中國有一句話,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多年以後,韓國警方重啟此案。警方和國立科學調查研究院對「華城連續殺人案」現場提取的DNA進行分析,並在系統中與在服刑人員與刑滿釋放出獄人員的DNA數據進行對比。最終,在服刑人員的DNA資料庫中,有一人的DNA與「華城連續殺人案」中兩個現場發現的DNA一致。警方終於鎖定了真兇。
警方在記者發布會上表示:【在過去,因為DNA技術落後,沒能從證物上提取出有用的DNA。而隨著技術的進步,警方獲得了更先進的手段,終於在2019年7月15日,終於從「華城連續殺人案」發現的三件證物上提取到了新的DNA信息。】
根據韓國媒體的分析,韓國警方找到的犯人,應該是1994年韓國清州強姦殺害妻妹事件的犯人李春才。該犯人現在已經五十多歲了。
時間回到1993年12月18日,此時的李春才已經結婚,但因為夫妻之間發生了矛盾,妻子因對丈夫不滿而離家出走。李春才對此懷恨在心。
1994年1月13日晚7時左右,李春才將一杯飲料遞給了自己的小姨子,這杯飲料中含有安眠藥。
小姨子在喝下飲料之後昏睡不醒,李春才趁機對其進行性侵。小姨子醒來之後,發現自己被姐夫侵犯,哭著要去報警,李春才動了殺機,用錘子連續四次擊打小姨子的頭部,將其殺死。注意「華城連續殺人案」中的第二起案件,犯人曾用刀連捅了受害人四下,將受害人殺死。並乘摩託車將死者的屍體拋棄。不久之後,他就被捕,並被判無期徒刑。
1994年的時候,犯人就已經被捕。也難怪「華城連續殺人案」的殺人犯會像人間蒸發一樣忽然失蹤。
他應該沒機會去看《殺人回憶》,因為電影上映的時候,他已經被關進牢裡了。
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的啟示
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的兇手是高承勇。關於此案和高承勇的資料,可以自行搜索,在這裡就不方便說了,只能用「血腥」二字來概括。與李春才相比,高承勇的手段有過之而無不及,他甚至會切下受害人的手和器官並帶走。
據高承勇本人供述,「切器官的行為,是一種報復心理,因為對方反抗」。
高承勇用塑膠袋裝著從死者身上割下來的器官。從犯罪現場出來,回家的路上,他會來到黃河上的一處吊橋上,把袋子裡的東西扔掉,袋子和兇器也扔掉,之後回家。
他的手段這麼兇殘,以至於警方問他是不是之前遇到過什麼重大變故。
而高承勇卻說沒有,「到那兩天就急得不成,覺得心裡慌,就要殺個人」。
1998年,他到了一種不殺人就心裡不舒服的狀態。
他騎著自行車到了白銀,並在街頭巷尾晃蕩,搜尋獨行的年輕女人。跟隨她們進屋並施暴。在短短一年之內,他就連殺四人。
在某次作案之後,他覺得特別渴,就泡了杯茶,喝完之後休息,第二天一大早就出門繼續尋找目標。
根據他的描述,「沒有特定的目標,都是隨機選的,合適的就尾隨進去,看得上就奸,看不上就殺掉」。
而在他的家鄉,高承勇表現得極為低調,甚至有一次被人捅了他都沒吭聲,沒報警,直到對方主動上門,掏錢「私了」。
高承勇的被捕,其實也具有一定「幸運」的成分。
警方一開始沒有懷疑到高承勇,而是高承勇的一個本家堂侄子因行賄犯罪被抓,在走程序的過程中需要抽血,提取DNA入庫。之後,警方發現此人的DNA,居然跟多年前白銀殺人案兇手的DNA非常相似。
畢竟,是同家族的人。DNA相似是很正常的。
警方認定,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就是高家人。
之後,警方開始嚴密布控,並在一個學校的小賣部裡,抓到了高承勇。
再過不了幾天,高承勇全家就要搬到重慶去了——這個老奸巨猾的傢伙,似乎也嗅到了不對勁的氣息,一直在琢磨著搬走。
兩起連續殺人案的相同之處
(警方專家為白銀連環殺人案的兇手所繪製的肖像)
對比華城連續殺人案和甘肅白銀連環殺人案,兩起案件有很多相似之處。
第一,罪犯的邪惡欲望很難主動停下來,除非其自身條件不再允許。
在華城連續殺人案中,兇手居然連自己的小姨子都不放過,並最終因此而入獄。而白銀連環殺人案中,兇手是因為自己年邁力衰,以及家裡需要錢而被迫停下來的,他自己的供詞裡也有提到:「一是因為年紀漸長,殺人逐漸吃力起來;二是兩個孩子到了上學用錢的時候,便去了內蒙古做建築工。」
第二,罪犯的被捕,都是因為DNA鑑證手段的不斷進步。
第三,罪犯都故意給警方留下了挑釁的信息——高承勇曾故意在現場門留下了一個血指紋。而李春才則在殺人現場把死者的遺物整整齊齊地擺好。
第四,兩個案件中的受害人數量都非常驚人,造成的影響極大。
第五,兩個案件在偵破過程中,都動用了心理學、肖像方面的專家,比如白銀案中曾請到了公安部特邀刑偵專家張欣(公安部首批八大特邀刑偵專家,我國首席模擬畫像專家)。
第六,雖然破案的過程很長,但卻一直有警員在默默追查著這些案子,並提供了大量重要的線索,比如白銀案中負責查案的警員郝玉新。他曾經分析出兇手「懂得分析現場的情況,是雙重人格,雙重目的,生活上需要錢,變態心理上需要幹這個事,不留活口。」並認為兇手是一個人群裡的「好人」,一個嗜血的獵手、獨狼,為了掩蓋罪行而應付著做一個孝子、賢夫。總結下來,兼具雙重人格和性變態心理。
DNA技術在現代刑事鑑證科學中的應用
法醫DNA檢測技術的進步離不開生物化學、物理學和遺傳學等多個學科的發展。到目前為止,已經發展出以複合螢光標記多重STR檢測、mtDNA檢測技術和SNP分析為主導的技術體系。而這些技術,也已經成為公安機關破案的利器,在刑偵辦案、親子關係確認、災難受害者身份識別和證實罪犯等方面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已經成為法醫物證檢驗的重要組成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隨著DNA技術的不斷發展,警方設備的不斷升級,通過DNA技術所偵破的特殊案件也在增多,尤其是一些之前的「懸案」「疑案」。
貴州遵義發生的一起命案就是這樣被偵破的。
2005年,一名年輕男子的屍體在貴州遵義三閣公園中被發現。受害人被綁在樹上,屍體上有多處銳器傷。
這件案子一直沒有告破。警方查過了受害人的所有「仇家」,以及一切可能有殺人動機的人,但一無所獲。
不過,現場留下了一些帶有犯罪嫌疑人DNA的證據。警方將它們保存了下來。
直到2016年,一個中年男人因犯罪而被抓,警方在檢驗其DNA的過程中,發現其DNA與2005年三閣公園殺人案現場發現的DNA非常一致,於是抓緊了對此人的審問和調查。終於,當年那起殺人案的真相被揭開了。
2005年的那天,有8名高中生在貴州遵義三閣公園,這8人剛剛拜了把子,打算「殺個人練練膽子」,他們認為這樣可以「避免以後被小混混欺負」。
而挑選受害人的方式,則完全是隨機的。那名受害的年輕男子,只是因為當時恰好從那裡路過,就被這8人劫持,並被綁在了樹上。
8個人,每人輪流上去捅一刀,但最後的情況越來越不好收拾,因為每個人都變得興奮了起來,最終,受害人身中數十刀,因失血過多而喪命。那8名兇手則逃之夭夭。
多年之後,當他們終於被抓的時候,多數人都已經成家立業,其中一人甚至還當上了IT公司的老闆,可謂正處於人生巔峰的時候。
正可謂「善惡終有報,蒼天饒過誰?」
中國刑事案件有沒有訴訟時效?
中國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一樣,已經有明確的訴訟時效規定——《刑法》中第八十七至八十九條就是關於「時效」的專門規定——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
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條 追訴期限的延長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 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有關專家表示,根據刑法規定,不同刑期的追訴時效不同,最長為20年——即法定最高刑為死刑、無期徒刑的,經過20年,不再追訴。但同時規定,如果辦案機關認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惡特別重大,那麼,即使過了追訴時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仍然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2012年,上海警方偵破1981年上海電擊殺人案,時間跨度長達31年。近年來上海除實現命案、搶案全破外,還偵破了不少積案,其中不乏時間跨度超越20年以上的案件。既然我國刑法也規定了最長20年的追訴期限,為何這些犯罪嫌疑人仍然被依法制裁?
其實,在我國,只要辦案機關立案偵查,即使由於行為人逃避偵查沒有到案,也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而是無限追訴時效。
【我國的追訴時效,只適用於尚未被司法機關發現的犯罪行為。】
【只要案件被辦案機關立案偵查,行為人逃避偵查,就是無限追訴時效。】
法律界人士也表示,特別是那些因各種犯罪被網絡追逃的犯罪嫌疑人,不要受到影視劇影響,以為犯罪之後只要能潛逃就不會被追訴。
「正義也許會遲到,但肯定不會缺席。」
【今日主筆】
劉棟
青年作家,編劇,保定市作協成員。曾任《膽小鬼》雜誌社副主編,在《超好看》《推理世界》《青年文摘》《最小說》發表多篇小說。已出版長篇小說《校園X檔案》《刑警手記之犯罪現場》《犯罪心理拼圖》等。《女警手記之讀心解案》獲第三屆「咪咕杯」網絡文學大賽入圍獎。新書《美食偵探推理手記》正在咪咕閱讀火熱連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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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熱血新人刑警劉水屢破奇案,背後卻有一位神秘專家「美食偵探」助力。「鬼手摸頭案」、「百鬼盛宴案」……一起起離奇案件線索都與「美食」相關,而腹黑又刻薄的毒舌偵探又隱藏著什麼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