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記不清楚是哪年,我們家有了第一輛腳踏車。它進家門不少日子,我都沒弄懂該怎樣「普通」地稱呼它。爸爸在外地,媽媽用她的滬語管它叫「夾達粗」。前兩個字在滬語中都屬於去聲,因此念上去斬釘截鐵的,更增加了它在我心目中的金屬成分。我當時沒有文化,又不好意思多問,只好跟著大人後面學舌,好幾年後我才真正搞清楚是哪三個字。
家裡第一輛是腳踏車是二六的,男式。我忘記車是什麼牌子了,那時女式的車似乎很稀少。起先是媽媽騎著它上下班的,後來搬家了,大姐就讀的中學離家比較遠,他們又想辦法買回了第二輛女式二六的車。
小學五年級的暑假裡,大姐騎的男式車暫時閒置。我開始醞釀著學騎車。家裡的他們差不多都已經會騎了,可誰也沒表示出願意教我的意思。我一咬牙一跺腳,決定自學成才。我那時個子很不高(後來我個子依然很不高),坐在車坐墊上夠不到腳踏子,我只能站著騎,南京人把這種騎法叫作 「掏螃蟹」 。
一開始我根本就不會上車,腳一蹬車輪滾動了,我就掏著它上了大街,一直不停地騎,倒不是我有過人的騎術,實是我也同樣不會下車,下不來了。轉了一圈後回到家門口,見姐姐弟弟在院門外的馬路上玩,我從他們身邊騎過,大喊著:「救命啊,我下不來了!」他們趕緊上前抓住車龍頭,救我於危難中。
剛學會騎車的我,癮頭極大,一得空就騎上車滿街溜達。那時候我在學校學技巧,自覺身體的柔韌度相當不錯,也盼著竭力去展示。於是每當上下腳踏車時我都會將右腿在後面直直地、高高地抬起,好一會兒才慢慢落下來,很酷,很派。停課的那一會兒,無所事事的我和我的童鞋們成群結隊的在街上變著花樣騎車,我最牛的時候車上帶了四個小孩兒,連我一共五人。反正嚴重違反了交通規則。
當兵到山裡,和腳踏車作了八年的別離。調到南京來工作後,媽媽掏錢為我購買了一輛永久牌的二六車。年輕時的我,喜新厭舊得緊,沒幾年,就感覺那車的款式過氣了,自己又去買了輛正在時髦中的紅色小輪車。車剛買回後沒多久的一天,大院草坪上放電影。我剛出門,遇到開汽車過來的熟人,他們與我開玩笑,把車燈打開照我,卻意外讓我看見半懸在院牆上的我的小輪車。我跑過去細打量,原來是小竊賊瞄準了我的腳踏車,一時半會兒弄不出去,故而先用繩子將其掛在牆上,大約想等夜深人靜時下手吧。很邪乎哦。
從此以後,我收斂起標新立異的念頭,以崇尚低調為原則,
想著這回天下該從此太平了,誰曉得接下來我的腳踏車在小偷的逼迫下頻頻更換。偷車賊的本事是越來越高了,從前還撬鎖,如今乾脆開輛卡車,把能偷到的車統統扔上去,開了車就走,鬼都追不上。有一次,我接到警察打來的電話,讓我去同他們談關於腳踏車的事情。傳說警察在街上查車時逮住一個買贓車的人,看了那車的鋼印後得知是我丟失的車。警察對我說:「從記錄上看,你這兩年已經買了七輛永久車了。」「那都是小偷讓我買的呀。現在我們都聽小偷指揮,為車行打工。」警察把那個買贓車的人拘留了一周,我認為此舉很不合理,就臭警察:「逮到竊賊才是真本事」。警察振振有詞:「沒人買贓車不就是從源頭上切斷了嗎?」能切斷嗎?就像狗改不了吃屎一樣,有時竊賊行竊是一種慣性思維,沒人買贓車,他弄回家去拆零還不照樣行!被別人偷去騎過的車我是不樂意在用了,但我還是鼓勵和感謝了那位警察,畢竟這年頭肯作為的警察已屬罕見。
物質匱乏期,腳踏車憑票供應。票很緊張,弄到一張很不容易的。記得已是八十年代後期了,老爸退居二線在家。有一天我去看他,他要我設法幫助食堂裡做豆腐的師傅弄一張腳踏車票。老爸看我面露難色,像是自言自語又像是說給我聽:「我也不認識和自行車有關係的什麼人,只有一位部下在上海一個很小的自行車廠裡當領導。」小廠?我的好奇心油然而生:「什麼小廠?」「好像是叫鳳凰。」我差點當場暈厥過去。老爸是捧著金飯碗要飯啊,他全然不知「鳳凰」當時在世間的知名度,還貶低人家說是啥小廠。不能急了。不過話又說回來,即便是他曉得了鳳凰的厲害,他也決計不會去開口求人家的,在他看來,去求別人辦事還不如殺了他,除了不厭其煩地麻煩我這個當女兒的之外。
上了年紀的我一天比一天懶,如今千年難般騎才一回腳踏車。這幾天有專家告訴我,騎腳踏車是減肥的好途徑。正好天氣也日漸轉暖,我計劃著開始自己的蹬車行動。今天我對著腳踏車一看,車胎的氣早已跑光,車鎖也上了鏽。唉。看起來它和我都處於被淘汰的境地了。
多年未騎車。直到有一天,發現滿街都是自行車🚲。有人告訴我,它們的名字叫共享單車。共享單車無論是設計造型還是使用方法,我都好喜歡。輪子不用打氣,鈴鐺不會被偷,調坐墊高低很方便,騎完了也不用擔心被偷………總之哪兒哪兒都合適。我又恢復了騎行,自在而愜意的騎行。遺憾的是,它們被人恣意損壞,被人胡亂停放,它們的數量如雨後春筍般無序地滋生,這一切都註定了它們的短命。我只能一聲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