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為《2019年度中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與評級表現分析報告》(摘要版),是由中誠信綠金對上市銀行首次基於精準模型和公開數據進行的行業ESG評級,旨在為規範和提升ESG信息披露,為投資人和企業自身提供有價值的ESG參考。
2007年原銀監會印發《關於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責任的意見》(銀監辦發[2007]252號),指出銀行作為金融行業的主要成員和我國經濟運行體系的核心參與者,需要高度重視社會責任問題,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年報。
2012年原銀監會發布的《綠色信貸指引》要求銀行機構建立並不斷完善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公開綠色信貸戰略和政策,同時應當重視自身的環境和社會表現。
2020年1月,為響應國家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銀保監發【2019】52號),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健全環境與社會風險管理體系,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強化環境、社會、治理信息披露和與利益相關者的交流互動。同年8月,銀保監會再次發布《健全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通知》(銀保監發[2020]40號),多方面強化公司治理要求。
自2018年資管新規發布執行以來,淨值化轉型成為大趨勢,銀行理財產品也呈現出多元化的形態。隨著ESG投資理念的深入發展,ESG主題理財產品為資管市場帶來新的血液和動力。在此背景下,銀行機構正在積極探索將ESG投資理念嫁接至投研體系中,以期從非財務角度加強資產的多維度風險甄別,優選投資標的,規避投資組合的下行風險,同時也可通過獲得優質資產標的而帶來投資績效的提升。截至2020年11月末,銀行機構的ESG主題理財產品的發布數量較同期翻了一倍。
一、 銀行業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情況
經中誠信綠金統計,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上市的境內註冊銀行主體共計51家:A股36家、H股29家,其中包含A+H股14家。
從披露形式來看,上述51家銀行均披露了社會責任/ESG報告/可持續發展報告(部分選擇合併在年報中進行披露),整體信息披露水平較高。其中,披露社會責任報告的上市銀行佔比約為65%,共33家;披露ESG報告的上市銀行佔比約為30%,共15家(包括在年報章節中合併披露,以及社會責任、ESG雙披露的上市銀行),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上市銀行佔比約為6%,共3家(圖1所示)。
從披露內容來看,上市銀行均較為注重ESG相關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結構性,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1.各上市銀行在ESG披露風格和形式方面趨同性過強,自我特徵不顯著。
2.各上市銀行間的信息披露口徑存在偏差,部分上市銀行關鍵績效狀況披露不夠清晰,主要集中在環境和社會責任方面:
(1)上市銀行普遍比較側重辦公資源耗用情況的披露,但對於碳排放、固體廢棄物排放等情況並未有足夠重視,半數以上的上市銀行未對排放物情況進行計量披露。
(2)上市銀行在環境績效指標方面的理解參差不齊,所披露績效數據計量方法與標準也各有差異,影響可比性。
(3)在社會責任方面更側重對外貢獻的披露,但在客戶和員工權益保障方面的披露有所欠缺。
二、銀行業上市公司ESG評級表現情況
本次評級對象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境內註冊成立的51家上市銀行機構,按照中誠信綠金《銀行業上市公司ESG評級方法》, 根據評級表現,將銀行業上市公司ESG評級結果分為七級,分別為AAA、AA、A、BBB、BB、B、C,具體評級結果總體表現如圖2所示。
從ESG級別分布看來,BBB級別在評級結果中佔比最高,為29.41%,其次為AA級別,佔比為23.52%。
從銀行業上市公司ESG評級榜單排名來看(表2所示),本次受評的51家上市銀行中,工商銀行等國有六大商業銀行穩坐ESG評級榜單的頭部位置。招商銀行(600036,股吧)、浦發銀行(600000,股吧)、華夏銀行(600015,股吧)、興業銀行(601166,股吧)領先其他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亦居於榜單前列。
從上市銀行環境(E)、社會責任(S)和治理(G)三項因素評分來看(圖3所示),評分分布區間與排名序列(1-10、11-30、31-51)基本保持了一致:在排名1-10的序列中,E、S和G的平均值分別為59.96、45.07和76.39分;在排名11-30的序列中,E、S和G的平均值分別為32.61、26.16和63.70分;在排名31-51的序列中,E、S和G的平均值分別為17.31、19.07和51.90分;隨著排名序列的下降,環境、社會責任和治理的平均表現隨之下降。
從一級指標表現來看(圖4所示),本次受評的51家上市銀行,在每個一級指標獲得平均分以上和以下的公司佔比基本持平;絕大部分上市銀行在治理方面的表現高於行業平均水平,而在環境和社會責任因素方面均有短缺。
三、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1.我國上市銀行整體所受的外部環境壓力較低,環保的意識和行為均需進一步提升。由於銀行機構的經營特質,本體受到環保處罰的可能性很低,主要的壓力來源於向環保違規企業發放貸款導致間接性受到處罰。面對這種情況,社會往往傾向譴責企業和政府單位,對於放款銀行相對寬容,因而銀行實際所受到的環保監管和輿論壓力並不高,也就導致銀行在環境方面的重視度不夠。上市銀行在環境貢獻方面計量方法和披露維度等方面均有較大欠缺。
2.我國上市銀行對於社會責任的認識更偏重於社會貢獻,對於客戶責任和員工責任仍待提升。上市銀行普遍傾向於重視捐贈和公益貢獻,對於消費者的反饋統計、跟蹤和處理工作,以及員工的權益保障措施和實施效果均有欠缺。
3.上市銀行均已建立了較為完整的治理框架,但在治理效能方面仍需探索和加強。以風險和合規管理為例,上市銀行普遍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法律風險以及戰略風險做了大篇幅的闡述,但缺乏對具體風險事件的分析和應對措施。
(二)建議
1.監管層面
(1)制定標準統一的信息披露要求,規範信息披露的口徑。雖然早在2007年監管就鼓勵銀行機構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但時至今日尚未建立一個統一的、標準的、綜合性的信息披露框架。
(2)完善實際可行的激勵懲戒措施。對ESG實踐表現突出的銀行機構予以更便利的措施或資金方面的支持,刺激銀行機構更積極地將ESG納入風險管理框架和資產定價範圍。
2.銀行層面
(1)加強環境績效方面的披露,從計量工具、指標絕對值、趨勢變化、行業比較等角度進行披露。
(2)逐步將ESG原則引入業務領域。將ESG納入內部風控體系,以其作為篩選優質客戶或項目的條件,從而倒逼企業提升對ESG的重視和管理,使資本流向ESG表現好的企業和項目,充分發揮銀行的資本引導作用,同時降低投資風險。
(3)培育和儲備ESG人才。引入ESG的培訓,樹立員工可持續發展的意識,培養ESG思維方式。
(4)提升投資人對ESG的認識。目前,越來越多的銀行機構和理財子公司將ESG理念加入投研產品,一方面需加強挖掘投資價值,管理投資風險,理解投資者偏好,另一方面應注重宣傳和引導,使得投資人更好地理解ESG與風險控制和績效提升的關係,培育一批具有ESG投資理念和能力的投資者。
(責任編輯:馬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