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青 河南商報評論員
從今年6月開始,利川市旅遊局在重慶做了廣告詞為「我靠重慶,涼城利川」的廣告,隨後引起極大爭議。7月6日,利川市旅遊局局長表示,不論如何,利川「涼城」被大家記住了。日前,重慶市工商局要求相關廣告公司迅速撤換該廣告。(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17版)
「我靠重慶」,利川爽了,網友樂了,重慶市工商局怒了,這和江西宜春的自宣廣告「一座叫春的城市」一樣,被人記住了。不同的是,宜春是拿自己取樂,怎麼叫無人幹涉,而利川則是拿老大哥重慶有意無意地開玩笑,結果如何還要打個問號。
由於「靠」字一語雙關,讓人忍俊不禁,有網友認為這則廣告過於低俗,涉嫌對重慶的侮辱。甚至有人推而廣之,說如果廣告能這樣打,那保定豈不是可以打「我靠北京」、福建不是可以打「我靠臺灣」的廣告?其實,這未免有些上綱上線了,香港還一直說自己「背靠祖國」呢。而「和諧」的網絡含義、「小姐」的特指之意也和字典解讀不同,你能說「和諧」難登大雅之堂、「小姐」涉嫌侮辱嗎?所以,不必太認真,廣告當然不能違背法律法規,不能妨礙公序良俗,不能損害精神文明,但「低俗」的帽子就太大了,也不能作為執法依據。
如果真要計較,像重慶市工商局那樣要求撤換車身廣告,那就需要說清兩個問題,一是該廣告違反哪條規定?「靠」字雖在網絡上和日常語中常被引作他義,但字典上的解釋只有依靠、接近、信賴之義。而根據利川市旅遊局的解釋,依託重慶、融入重慶是利川經濟發展的戰略選擇,利川旅遊發展也主要依託重慶客源,絕非炒作,更無罵意。如果既不見主觀惡意,又無嚴格的執法依據,憑什麼讓別人撤換廣告?如此豈不是將「靠」字歪義扶正,更添個敏感詞?
二是如果廣告是經正規程序審批通過的,那更換成本誰來承擔?廣告6月初便有,只不過是在網上熱傳後,當地政府臉上似乎有些掛不住,於是乎,重慶市工商局下了一紙命令,但並沒有考慮到法律依據、程序問題,也沒提及更換成本。要我說,這事不妨聽聽民意,搞個真正的網絡調查。要是重慶市民真不能接受,也沒必要整體撤換,將「我靠」換成「緊鄰」即可,成本可由重慶財政承擔;如果重慶市民並沒拿這當回事,只是當成周邊小兄弟的一個惡作劇,甚至大讚其「無心插柳」的創意,那政府部門又何必自作多情,顯得不夠大度?
依我看,對「我靠重慶」的廣告語不妨一笑置之,讓身處「火爐」煎熬的重慶市民知道一個就近的避暑去處也沒啥不好。當然,具體如何處置還要尊重重慶市民的意見並依法辦理。至於某網站微博自作主張地屏蔽「我靠重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搜索結果未予顯示,我想問,「我靠」何辜,「重慶」何罪?對此,筆者只能借用下這個廣告語,說聲「我靠微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