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房價日益攀高,多數年輕人認為買房壓力大,不買房又很難結婚,於是買房成了當代年輕人結婚的剛需。但是大家想一想,現在一畢業的小年輕就二十來歲,畢業五、六年後想要買房絕非易事,父母也不忍心看著孩子因為房子問題結不了婚,所以父母一般都會幫助孩子渡過買房這一關。
對於婚前買房,就社會現狀來看,一般都是貸款,所以想加女方的名字是加不了的。因此該房產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該房屋所有權歸屬情況是怎樣的呢?這一問題,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請跟著小編看一個案例,從中尋找答案。
案情經過:
狗蛋與小芳是大學同學,也是戀愛多年的男女朋友,畢業後雙方在同一城市工作,雙方計劃著結婚的時候買房買車。然而想像很美好,現實很骨感。二人畢業工作已有5年時間,存款加起來也才15萬,連首付都不夠。於是狗蛋的父母為了幫助孩子早日結婚,決定出資30萬用於支付房屋首付款。接著,狗蛋和小芳立馬結婚,結婚後順利買房並登記了二人名字。
好景不長,小芳由於感情糾紛決定離婚,為此狗蛋與小芳就房產分割問題上爭執不下。
小芳認為:該房屋登記他們二人的名字,還是婚後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分割一半。狗蛋父母給狗蛋出資是應該的,我不用給男方父母支付補償。
狗蛋卻認為:該房屋首付款全部由自己的父母出資,小芳未出過一分錢,不同意將房產分割一半給她。如果要分割一半,也得將首付款還給我父母。
二人於是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
我國不動產實行登記所有制,只有產權登記人才能享有不動產所有權,該房屋所有權為狗蛋與小芳。父母為狗蛋出資首付款30萬,是否認定為贈予需要有證據證明。本案中的父母未明確表示這筆錢是送給狗蛋與小芳的,所以這30萬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債務。
因此,小芳可以分割一半房屋,但是要償還15萬給狗蛋父母。
律師小結:
婚後購買的房屋,只要登記了名字,那麼你就有所有權。但是父母給自己孩子的首付款不一定是贈予,也可能是臨時性借款,子女需要償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