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購房寫在父親名下,婚後一起還貸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0-12-23 瀟湘晨報

這個時候

我希望你想起我們!

因為我們有一群最專業的兄弟夥

有問必答,是我們的使命!

下面是我們精選的律師問答

希望對你有幫助

Q1 對方不承認口頭退租協議了,我該怎麼辦?

潘興旺

合伙人律師

合同法規定,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本來雙方達成了口頭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現在在對方拒絕認可所主張的口頭合同、也沒有其他證據證實所主張的口頭合同的時候,只能視為其所主張的合同沒有成立。建議和對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再次進行協商解決。

Q2 我想看下即將接的新房,開發商不讓進合理嗎?

潘興旺

合伙人律師

既然也還未到接房時間,開發商從安全角度考慮,不讓業主進入現場,業主也當理解和容忍。還有今年疫情的影響尚未徹底結束,業主更應理解和支持。

Q3 偽造簡歷同時在多家公司應聘並籤訂勞動合同,我們該如何維權?

崔超

律師

當事人闡述的情形屬於「勞動碰瓷」行為,在可以查明描述事實的前提下,該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本案的建議:

1.固定有關嫌疑人造假的相關證據與資料;

2.聯繫遭受碰瓷行為的企業,確定其詐騙金額;

3.尋找律師的幫助,以做好維權的準備;

4.向公安機關報案 。

對於企業的建議:

建立完善的企業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用章、風險、應收帳款等各個方面的管理),完善用工管理,做到合法合規,畢竟碰瓷者一般來說都是找到了漏洞才採取行動。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本案的涉案金額並不大,但是足以敲響警鐘。企業在運營的過程中常常會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只有防患於未然提前打好「疫苗」才能防範可能遭受的風險。

劉華

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諮詢師

就這個案例,談談我的觀點

筆者已經明確周某為「職業碰瓷」。

一 首先就說簡歷造假,工作造假,根招《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點,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定立勞動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因該合同的無效,企業便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立即解除雙方合同。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將通過虛構簡歷而獲得的與真實簡歷不相當部分的工資予以返還。其次,《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勞動者不僅要退還因虛構簡歷而多獲得的工資,更有可能承擔因其欺詐行為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 類似本案的周某是「慣犯」,用人單位必須和這種行為鬥爭到底,今天的分享也是一個好的方式,建議先仲裁,再訴訟,時間上也要給這樣心術不正的人也束縛,但如果用人單位得承擔筆都所描述的舉證義務,具體法務情況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三 最後就是用人單位的管理應該規範,特別在用工管理上不能不重視,企業要遵章守紀,完善管理體系及流程。本案中的HR在招人,選人,識人上也存在一定問題,所以對HR的專業提升與培養也是用人單位管理提升,防範風險的重要環節。

Q4 設計項目做完,對方不付尾款我們怎麼維權?

王鴻擂

律師

雙方籤署合同後,對方不履行支付尾款義務,這屬於民事合同糾紛,應當由當事人自行起訴解決。建議可以準備好雙方籤署的合同,你方履行合同的證據,到法院起訴對方支付尾款,由於案件金額較小,法院可能採用庭前調解或簡易程序,時間不會太長。

Q5 男方婚前購房寫在父親名下,婚後一起還貸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黃悅專職律師

按揭房子如果是在婚前購買,不管是她老公名下還是他老公父親名下,都是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付按揭和增值部分,如果都認可是夫妻雙方在支付按揭,那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認可,就看是否有相關打款證據情況和舉證責任了。

本期推薦律師:

崔超

現為重慶鉅沃律師事務所 律師,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專注於商事糾紛及合同領域。

提問步驟

【來源:重慶商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相關焦點

  • 婚前女方父親出資買車登記在男方名下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白忠義)烏拉特前旗人民法院速裁團隊日前受理了一起婚前女方父親全額出資購買車輛,但車輛行駛證登記在男方名下而發生爭議的離婚糾紛案件。此案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法院於8月3日依法判決準予雙方離婚,爭議車輛歸女方所有。
  • 「婚前有房」、「婚前買房」,結婚後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有財產嗎?
    小A擬與小B結婚,請問前述房屋會變成小A和小B的夫妻共有財產嗎?答:不會,在司法實踐中,無論是以按揭形式買房還是全款買房,只要登記在出資方個人名下並於婚前結清所有款項,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一般認定為出資方的個人婚前財產。
  • 夫妻買房注意:以下情況購房不屬於共同財產
    有些人以為,只要是婚後購房,那麼房產就一定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在這裡,小編想告訴大家,並不是如此的,婚後買房,以下情況購房不屬於共同財產。一、婚前訂立財產協議在國外,夫妻結婚之前都是要做財產協議的,這個方法在我國也有人做。
  • 夫妻離婚,房子歸誰?婚前婚後買房區別很大!
    第二種情形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1寫一方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前提是該房屋是以婚後共同使用為目的購買的2寫雙方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既可以約定為共同共有也可以約定為按份共有第三種情形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後雙方共同還貸1寫首付出資方名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
  • 婚前雙方合資買房,登記於一方名下,離婚時如何分割?
    一年後雙方購買了上海市某房屋,登記在小美名下。購房總價228萬元,首付50%,小剛支付部分首付款22萬元。購房2個月後,小剛與小美登記結婚,婚後雙方共同還貸82萬元。2016年2月,小美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經評估,房屋現價值為296萬元。最終法院判決:房屋產權歸小美所有,剩餘貸款由小美償還;小美返還小剛首付款22萬元,並向小剛支付婚後還貸的增值折價款54萬元。
  • 婚前婚後丨婚前買房,這樣做,就算離婚也能避免受到損失
    一、登記結婚之前,單方出資購買的房產 1、房屋登記在自己名下時: 付全款或者貸款買房但婚前已還清的,無論是婚前取得房產證,還是婚後取得房產證,都視為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在離婚時進行分割; 單方出資付首付款,婚後通過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
  • 2021年,婚前買房、婚後買房、父母出資買房房產歸屬一覽表!
    ,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並還清個人貸款或全款買房認定為出資方的個人財產結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取得房本,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結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申請貸款,房屋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貸款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
  • 最高法:2021年,婚前買房、婚後買房、父母出資買房房產歸屬一覽表...
    認定為出資方的個人財產  結婚前已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取得房本,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名下  結婚前夫妻一方已支付房屋首付款,並向銀行申請貸款,房屋登記在該方名下,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認定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財產,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貸款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尚未償還的貸款視為產權登記方的個人債務。
  • 婚前財產變成夫妻共同財產的4種方式!很實用
    二、轉移財產所有權方式二:夫妻財產約定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可以通過財產約定的方式,約定婚前個人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約定內容:一般是從婚前的個人財產向共同財產進行轉化。 示例:本人位於上海市××路××號301室的房屋一套,在婚後由我和妻子×××共同所有;或者,我和××的所有婚前財產,在結婚之後都屬於雙方共同所有。
  • 夫妻婚內籤署書面協議約定一方婚前購買房產、父母為共同借款人...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對夫妻財產的處理採用的是以約定財產制優先、法定財產制為基礎、夫妻特有財產制為補充的夫妻財產制。本案訴爭房屋雖系劉仁靜婚前按揭貸款購買,但婚後雙方已經籤訂《房屋產權共有協議書》,書面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且明確各佔50%的份額,該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 「以案釋法」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的約定協議有效嗎?
    因感情不和,二人於2016年6月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手續,並籤訂了《離婚協議書》,雙方同意將婚姻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包括轎車一輛及北京市順義區的房屋一套歸女方所有;女方婚前名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的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支付男方200萬元。
  •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於婚前買房,就社會現狀來看,一般都是貸款,所以想加女方的名字是加不了的。因此該房產屬於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婚後父母出資買房,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該房屋所有權歸屬情況是怎樣的呢?這一問題,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請跟著小編看一個案例,從中尋找答案。
  • 直播答疑02 | 婆婆扯我爺爺鬍子,我打了她算婚姻過錯嗎?
    問題九:老公婚前全款買房是婆婆的錢,婚後怎麼改成夫妻名字?如果改了房子還屬於婆婆嗎?答:這位朋友沒有說清楚房子現在登記在誰名下。這些證據可以用於佐證貸款,並未實際用於夫妻雙方的共同生活。最後您的其他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都是可以分割的,如果男方存在過錯,會在平均分割的基礎上對您稍有傾斜。問題十二:分居後女方還要分男方的房貸及增值嗎?女方已經不在這個房子住了,而且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
  • 2020,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20個法律要點
    二、婚後共同還貸夫妻一方婚前籤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 離婚後買的房居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欣」說法第18期
    離婚後買的房居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後小美用於購買房屋的首付款主要來自第一次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小胖的轉帳,且雙方第一次離婚後一直共同生活,可以證明小胖第一次離婚後第二次結婚前,是基於雙方都認可所購買的房屋為夫妻共同所有的前提下持續向小美轉帳的。因此法院最終認定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小美應當就小胖出資部分向其支付補償款。
  • 房產證上寫你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你的房子!這個你知道嗎?
    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就一定是你的房子嗎?想要搞清楚這個問題,首先就要明白影響房產權屬的主要因素,即購買時間、出資人、產權登記人。從時間上,我們可以把購買房產的時間分為婚前和婚後。婚前所購買的房產,如果是全款或者是婚前已經還清貸款的房屋,甚少涉及夫妻權屬爭議。
  • 離婚分完房子又復婚,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但其實最初,兩人一氣之下前往民政局辦理離婚,陳嶼單方面提出要把他婚前先付了首付,婚後兩人共同還貸的房產分給鍾曉芹一半時,這個伏筆就算已經埋下了,因為現實生活中為了財產爭執不休甚至鬧上法庭的情況並不稀奇,關於離婚時「一方婚前購房,婚後兩人還貸」的房產劃分,我們也多次提到過,那麼離婚分完房子又復婚,這房子還屬不屬於共同財產呢?
  • 新婚姻法下,房產證怎麼寫名字才能不被分割?婚前婚後差距大!
    除新增內容外,我們會發現婚姻法也在依舊保護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所以就要今天就好好討論下房本寫名字的事。首先,婚姻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明確把一方的婚前財產明確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而個人財產表現在房產上可以是指夫妻任意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子,因為這套房子是在婚姻登記前取得的,所以毋庸置疑是屬於個人財產。
  • 婚後雙方用共同財產出資購房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時房產如何分?
    ,但是一旦二人感情破裂,提出離婚,那麼此時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在如何分割問題往往產生糾紛。房子雖然是夫妻買的,但是在房屋登記的時候未必會寫自己的名字。結婚以後有了孩子,為了孩子未來,夫妻有些時候會把房子登記在孩子名下,那麼此時離婚的時候房屋又該如何分割呢?在實踐中,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子在分割的時候,主要考慮夫妻雙方是否具有贈與孩子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