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9 17:1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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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東部沿海到西南邊陲,從黃浦江畔到高黎貢山,跨越2000多公裡行程,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席建林一行來到保山兩級法院,就落實滬滇對口幫扶、加強兩地司法合作進行交流探討。
在走訪了施甸法院、隆陽法院後,8月18日下午,席建林來到保山中院,圍繞《法官如何查明事實:關於舉證責任及其分配》給全市法院法官幹警進行專題授課。
席建林指出,司法實踐中,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法官在辦理案件中,必須準確理解、正確適用舉證責任分配、證據採信規定,運用證據查明事實、定紛止爭,讓勝訴者勝訴、讓敗訴者敗訴。
他從三個方面進行詳細講解,一是舉證責任及其分配。從程序上看,舉證責任分配是庭審有序推進的關鍵;從實體上看,舉證責任分配事關敗訴不利後果。二是行為意義上的舉證責任。從行為意義來看,舉證責任的前提是主張責任,是一種「雙方責任」,「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規則要求法官準確認定訴求的主張者,適用好拒不提交證據規則規定,也要關注證據本身的屬性。三是結果意義上的舉證責任。法官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司法解釋、交易習俗和常理常情來劃分各方當事人承擔的舉證責任,當待證事實真偽不明時,由依法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席建林結合自己豐富的審判工作經驗,通過大量案例來闡明舉證責任、證據適用規則等規定,從舉證責任的角度對當前一些社會關注度高、爭議較大的案件進行深入解讀,授課既有理論的高度和深度,同時,對全市兩級法院法官在適用證據、查明事實、適用法律等方面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
授課結束後,在保山中院院長吳邦勝陪同下,席建林一行參觀了保山中院訴訟服務大廳、機關黨建長廊、黨員活動室、院史榮譽陳列室,兩地法院就審判執行、黨建工作、隊伍建設、智慧法院建設進行深入交流和探討。
供稿:陳小山
編輯:王睿敏
審核:楊仙道
原標題:《有朋自遠方來:上海市閔行區法院到保山法院學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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