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絳女士極具人格魅力,去世後依然深受敬仰,她的名言也四處傳揚。其中轉發點讚最多的一條應該是,「我和誰都不爭,和誰爭我都不屑。」或許是因為社會競爭日益激烈,人們渴望由此得到些人生指引與心靈慰藉吧。但是,給楊絳女士貼上「不爭」的標籤,並以此概括其百年智慧人生,真的恰當嗎?
我倒想到了一樁公案,錢鍾書楊絳夫婦與林非肖鳳夫婦打架事件。楊絳女士在1999年11月19日《南方周末》發表的《從「摻沙子」到「流亡」》,肖鳳女士在2000年1月21日《中國經濟時報》發表的《林非被打真相》,一事各表,大家不妨找來讀讀,評判孰是孰非。有一點倒是不言自明的:欲「不爭」,難矣。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道德經》這句話蘊含著守柔處卑的老莊哲學,雖然也有信眾,但畢竟不是傳統文化的主流。
正統的儒家元典《論語》中,孔子兩處談到了「不爭(無所爭)」,而且都與「君子」聯繫在一起。一是,「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君子莊矜而不爭執,合群而不鬧宗派)二是,「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君子沒有什麼可爭的。如果有,一定是比箭吧!相互作揖而登堂,走下堂來喝酒,這樣爭也有君子風範。)
《論語》要讀通,就不能尋章摘句,膠柱鼓瑟;而必須貫通孔子的思想邏輯,貫通時代的發展邏輯。
與老莊的消極避世不同,孔子是積極入世的,積極入世的君子怎麼可能「不爭」呢?子貢認為孔子「溫良恭儉讓」,孔子卻夫子自道,「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花言巧語,虛容假色,過分恭順,左丘明以為可恥,我也以為可恥。藏起怨恨,表面跟別人要好,左丘明以為可恥,我也以為可恥)
清人陸隴其在《松陽講義》中講解「君子無所爭」一章時指出,「至若世間有一等人,惟知隱默自守,不與人爭,而是非可否亦置不論,此朱子所謂謹厚之士,非君子也。有一等人,惟知閹然媚世,將是非可否故意含糊,自謂無爭,此夫子所謂鄉愿(子曰:鄉愿,德之賊也),非君子也。又有一等人,激為高論,託於萬物一體,謂在己在人,初無有異,無所容爭。此是老莊之論,亦非君子也,是皆不可不辨。」
如果將「君子不爭(無所爭)」做寬泛的理解,就會與「其爭也君子」自相矛盾,因此只能理解為,君子不會去做那些非君子之爭,一定要爭的時候,「其爭也君子」。
國人(包括我自己)往往深受「君子不爭(無所爭)」觀念的影響,忽略了更重要的「其爭也君子」。
「君子求諸己」「君子懷德」「君子喻於義」「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孔子將君子風範更多地界定為個人的道義禮儀和自我修養,即使是「君子懷刑」中的「刑」與現代意義的「法」也相去甚遠。
在當今社會,我們重新審視「其爭也君子」,恐怕就不能不賦予其尊重規則遵守法律的時代內涵。規則缺失,單講禮義,其爭最終也會變得很不「君子」。
回過頭來看錢鍾書楊絳夫婦與林非肖鳳夫婦打架的公案。爭執的焦點在於住房,問題的關鍵應該不是雙方當事人不夠「君子」,而是當時正處於文革期間,尊重和保護合法私有財產的法律受到嚴重破壞,才讓這些有良好教養的知識分子陷入這場極不「君子」的爭鬥。
新年伊始,人們都道「快樂」「吉祥」,我卻在此大肆談「爭」,似乎很不適宜。其實,「爭」並不都是壞事。很多時候,君子不爭,小人得志。不「爭」,思想就不解放,經濟就不發展,社會就不進步。
小平同志過去說「不爭論」,是特定歷史階段的政治智慧。稍稍推敲一下不難發現,暫時擱置爭論,大膽探索,這樣的機會不還是改革先驅們「爭」來的。而且長遠來看,一些關鍵問題不「爭」清楚,改革到了一定階段,必然會遭遇瓶頸,難以深入。
無論是個人的幸福,還是社會的公義,民族的復興,都需要我們去努力「爭」取。只要不搞所謂殘酷鬥爭,合法合規地「爭」,有理有據地「爭」,合乎古代的君子風範,更合乎現代的公民道德。
20年前我們在火車站上廁所都是要收費的,現在免費了,這還要感謝一個人的據理力「爭」。他就是葛瑞,河南淮陽縣一位農民。
1998年,葛瑞在鄭州火車站上廁所出來,管理人員要收他3毛錢。他當時爭辯無果,無奈地交了錢。3毛錢不多,但葛瑞較了真,去法院起訴鄭州鐵路分局。一審敗訴,他不服上訴,二審才勝訴,3毛錢被退還,案件受理費由鄭州鐵路局承擔。這一「爭」的價值何止3毛錢呢。葛瑞雖然是農民,但相信孔子再世也會尊他為「君子」。
不要誤解了「君子不爭(無所爭)」,大大方方堂堂正正地去「爭」吧,即使是為了自己的小小權益,又有何妨。當然,我們整個社會都要努力,讓這些「爭」成為基於法律規則公平公正的「君子之爭」。
【新年試筆】2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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