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即將踏入法學學習的大學生,用了兩個小時時間看完了這部經典懸疑之作。
不得不說,我被結尾的反轉驚嘆了。
看這部片子前,我看了最初版的《十二怒漢》,對裡面的陪審團制度還算有一定基礎的了解。
如果說《十二怒漢》裡男孩被能免除死罪,陪審團功不可沒。那麼《控方證人》裡的陪審團就是活生生將犯人放走了。
在當時的情況下,克裡斯汀被一致認為說謊,她的證詞不可信。但是,我認為並不能完全證明沃爾是無罪的。
沃爾是否真的就不知道遺產的事情?這個問題只有他自己的證詞。控方律師說他去旅行社的事情,為什麼沒有找到當時的陪酒小姐呢?我相信那個店員能指認出來的機率很大。
克裡斯汀的謊言被拆穿,但是並沒能完全證明沃爾無罪。陪審團知道妻子說謊,才下意識認為沃爾是可信的。因為他們來自社會各界人士,他們對邏輯是否嚴謹,證據是否確鑿不太關心。判定一個人是否無罪,大多來自自己的主觀意識。因為我覺得你對那個滿嘴謊言的妻子都那麼有情有義,你應該是個善良的人,所以你不會殺人,你無罪。
同一天看完這兩部影片,居然碰巧的讓我看到陪審團制度的利弊。如果你幸運,陪審團中有人像那位8號陪審員,你也許就不用背上莫須有的罪名。但如果你很倒黴,攤上《控方證人》的陪審團,或許你的罪名就因此敲定。
但如果將定罪權力交給法官呢?確也無法保證不會出現像陪審團制度一樣的弊端。否則也不會有冤假錯案。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無論是將定罪的權力交給陪審團還是法官。正義的天平,不是永遠傾向被害者。但我們能做的,是將天平更多傾向被害者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