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吳女士的勞動仲裁申請有了結果:她之前所供職的公司需向她支付各類賠償金共計5262元。3月31日下午3點,她收到了公司的賠償金,「裝了滿滿兩編織袋」,但打開一看,全是1元面值,且被捏成了團。「這不明擺著是要噁心我嗎!」當天,吳女士足足清點了4個小時,直到晚上7點才將這些錢整理完畢。但這兩編織袋紙幣卻「總共只有2000多元」。而此時,對方公司人員卻已經拿著收條離開了。目前,吳女士計劃走司法程序,追回自己另一半應得的賠償。而公司相關人員表示,錢是給夠了的。
↑兩編織袋一元紙幣
女子申請勞動仲裁獲賠5262元
吳女士今年29歲,此前一直嘗試自己創業,不過結果並不理想。去年9月,休整一段時間後,她通過某招聘網站應聘進入了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從事市場銷售工作。
「我是2019年9月12日入職的,月工資2800元,這是一家新公司,做人力資源的,主要推薦航空領域的崗位。」吳女士介紹,入職當時就應當籤訂書面勞動合同,不過公司沒有及時與其籤訂合同,社保更是一直沒有購買。「只在一個多月後,11月1號籤了一個合同,但上面寫的入職時間不是9月12號,合同最後又被收回去了。」
後來,吳女士覺得公司的工作並不是自己喜歡的。11月25日,她向公司提出了辭職。
「因為我們的工資是次月5號左右發放,我就想等到時候工資拿了就再找其他工作。但後面一直沒有給我發,加上沒籤合同沒買社保,最後我就提起了勞動仲裁。」吳女士介紹。
成都市金牛區勞動仲裁委員會3月9日對吳女士的仲裁申請出具了裁定書。其中查明的事實為:吳女士於2019年9月12日入職,月工資為2800元,工作期間公司未為其購買社會保險。此後,吳女士於2019年11月25日通過電子郵箱向公司提出了離職申請,離職理由為未籤訂勞動合同和未購買社會保險。
另查明,公司於2019年11月1日與吳女士籤訂了一份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同時,吳女士未能領取到2019年11月1日至24日的工資。
↑吳女士仲裁獲支持,公司支付5262元
最終,根據裁定相關法律規定,仲裁委裁定,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務有限公司需向吳女士支付入職滿月次日起到11月1日期間未籤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1802元,及解除勞動關係補償金1400元,以及所拖欠的2019年11月1日至24日工資2060元,共計5262元。
公司支付兩袋1元紙幣 女子稱清點4小時
3月17日,吳女士拿到了這份紙質版的裁決書。她與公司雙方達成約定,於3月31日下午3點在仲裁委辦公室進行交接。「我帶著收據過去,他們帶著錢和我的離職證明。」
吳女士介紹,之所以要選擇在仲裁委交接,主要是考慮到現場會有監控,也會有工作人員在場。
當日雙方如約到場。按照吳女士所述,到場後,公司負責人手上拿著用A4紙包裹的一疊錢,並向其出示了離職證明,接著便反覆詢問其是否將收據帶來,「然後喊我把收據給他,我說你應該把錢給我,我才能給你收據,他說錢就在這裡。」
↑公司給吳女士的一疊紙幣
吳女士介紹,公司人員先將包裹著的一疊錢給了她,她見數目不對,於是提出異議。這時,公司人員又讓人再去拿錢,「過來後,我就看到他們提了兩個編織袋,一打開全是一塊的,還全部捏成了一坨一坨的。」
在仲裁委辦公室,吳女士一張張將錢展開、計數,直到現場工作人員下班,才數完了一袋。之後她又下到一樓大廳的一角繼續整理錢,一直到晚上7點,才計數完畢。「最後數完,總共只有2300多元。」但此時,對方公司人員已經拿著收條離開了。
↑吳女士清點別捏成團的紙幣
期間,見公司人員離開,吳女士下午5時許成曾向對方發去簡訊「您們得來看著點錢數呀,一會兒數額不對找誰呀」。但對方未回復。此後晚7時許,計數完畢後,吳女士再次向對方發信息「錢點完了,一半都不夠,您剩下的怎麼補呀」。對方仍然沒有回覆。
「之後我就在現場報了警,整個過程也都在大廳,沒有出過大門,監控也是拍著的,以免他們說我把錢私藏了反說不夠。」吳女士稱,但對方仍舊沒有向其回復任何消息。
↑吳女士向公司負責人發簡訊稱錢不夠數
公司稱「給這個錢不合理但不違法」
對於吳女士所述,紅星新聞記者電話聯繫上成都瀚宇星耀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鍾先生。
鍾先生介紹,吳女士以公司沒有和她籤訂勞動合同為由來申請勞動仲裁,但事實上,仲裁庭已經核實公司是籤了合同的,只是籤晚了幾天,仲裁庭就按照晚籤了十幾天來算雙倍工資,「所以她提起的這個仲裁理由是虛假訴訟,但仲裁庭不管虛假訴訟,我的律師已經在幫忙進行訴訟程序了。」
鍾先生稱,11月1日籤訂合同時,由於行政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誤,將入職時間寫成了籤訂合同當天的時間,「後來我發現了這個問題,我認為這是不對的。應當籤入職當天時間,我也是出於好心在處理這件事,這個情況也不是她一個人,而是所有人都籤錯了。我把所有合同都退回去了,要求把日期改為入職當天。」
「作為一個創業者來說,我覺得我還是很人性化的,在為他們著想。結果所有人都改了之後交了回來,唯獨她沒有交。最後就給我們發來了郵件,以公司沒有籤合同為由申請離職,還不辦相應手續,從那一天起,也沒有來公司。」鍾先生介紹,「另外之所以晚籤合同也是因為她提供不了學歷證明,就不得不延遲,這也有她個人的原因。」
而對於給吳女士支付一元紙幣的問題,鍾先生表示:「現在給她這個錢是有點不合理,但是並不違法。」其同時表示,錢是給夠了,是吳女士個人存在很大品質問題,「現在錢貨兩清了,還告訴我錢不夠?」
對於鍾先生的回應,吳女士表示:「他說的所有問題我都有證據的,是對我的誹謗。」其表示,接下來將通過司法程序追回自己另一半未收到的賠償款。
律師:有證據可要求公司補足差異金額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張小軍律師認為,如果公司確未按照仲裁決定足夠欠款的話,一方面公司不僅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在履行過程中,還應當誠信支付錢款,並獲取吳女士的收據;另一方面,雙方在交付過程中,也應當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吳女士在沒有清點核對清楚的情況下,向該公司出具收據的行為,也存在一定的未盡到足夠注意義務的過錯。
而具體從吳女士的角度來看,要想證明該公司沒有按照仲裁委的裁定履行支付義務,則須要提供必要的證據。若吳女士能提供足以證明其主張的證據,如監控、證人等,則可以要求公司補足差異的金額。
北京藍鵬(成都)王英佔律師認為,若仲裁裁決已生效,公司應當依法按照裁決結果足額支付吳女士,若公司對仲裁裁決不服,應當採取法律途徑。而對於公司故意揉搓人民幣的行為,可認定為故意毀損人民幣,依法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
而至於整幣零幣都是國家的法定幣種,本身無可厚非。
紅星新聞記者 杜玉全 攝影報導
編輯 於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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