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孀婦再婚的艱難與困苦,更表現出中國婦女解放之艱辛歷程,其本質可以說是民國法律與舊禮教之間的激烈碰撞。
前文連結:從危文繡改嫁風波看,中國婦女解放的艱辛歷程(上)
社會爭鳴,女界聲援
1935年2月初,危文繡專程來到《申報》報館申述冤苦,請求救濟。適逢該報「婦女園地」專欄開辦一周年,為此,該專欄遂以危文繡再嫁為題發表了十幾篇文章,社會各界以此為陣地展開激烈爭鳴。
《申報》「婦女園地」專欄的評論
《危文繡再醮的法律根據》一文從法律角度論述了危文繡再婚的合法性。1931年司法院對於妾與人通姦告訴權解釋:妾與人通姦,丈夫無告訴權。丈夫對妾通姦尚無告訴權,遺妾為什麼不能再醮呢?《民法》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決定。司法院1931年院字第49號解釋稱:孀婦再醮法所不禁。《民法》第987條規定女子自婚姻關係消滅後,非逾6個月不得再行結婚,但於6個月內已分娩者不在此限。這條規定原是為避免所生子女血統的混亂,換句話說,孀婦如欲再醮,也不過最多受著6個月的限制,何況無婚姻關係的危文繡呢?湖北同鄉組織聲討函中稱,如危文繡改嫁,則黎元洪所有給資及判決後的贍養費在法律上自有追還之必要。這顯然違背了1932年司法院解釋第780號:配偶之一方,繼承他方遺產時,無論為全部或一部,因以取得該產之所有權,則再嫁再娶與既得權無影響。
而《再娶與改嫁》一文則道出了當年殘酷的現實:在國家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之前,男子死了妻子既可以再娶,女人喪了丈夫當然也可以改嫁。然而,現實生活卻是兩樣,只準死了妻子的男子再娶,而不許喪了丈夫的女人改嫁。因為中國禮教有「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說,負有傳宗接代使命的男子,死了妻子不再娶一個接替,試問祖宗的香火如何傳承下去?至於女人則有「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之說,喪了丈夫的妻子,如不去上吊殉節就已不是巾幗完人了,還允許你改嫁?改嫁不僅辱沒家門,更是糟蹋固有的道德!
一些為危文繡抱不平的人,至多也只能抬出民國的法律來進行辯護,說中華民國的法律並沒有禁止孀婦改嫁,故危改嫁實為國法所容許。況危文繡與黎元洪結合僅居妾之身份,廢妾後,危改嫁更是自己應有的權利和自由,並不受法律束縛。婚姻乃私人行為,又豈容他人置喙呢?但在國家有形的法律之外,尚有無形的道德。危文繡改嫁,即使法律所許,但也不能逃脫社會道德的裁製,社會輿論會質問你:女人改嫁,貞節二字如何保存呢?
《申報》「談言」欄目的中《再娶與改嫁》一文
《我們所更應努力的》一文強調要想婦女得到真正的解放,必須徹底剷除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如果要求女子守節只是男人,倒也情有可原,讓人不可思議的是身受舊禮教壓迫的女人們自己,也時常會用極嚴酷的態度來摧殘、譏諷不幸的同性。難道自己做媳婦時被婆婆苛待,不得自由,得不到性的滿足,就一定要在做婆婆後向下一代報仇嗎?在過去,她們已經被逼迫成若干個危文繡而遁入空門或憤世自殺,難道今後還要讓成千上萬個危文繡再步後塵嗎?危文繡被青島市府驅逐離開青島,還可以到其他城市居住,但如果走到哪裡都被社會歧視和輿論譴責,那麼她就無處可逃、無路可走了!所以,有覺悟的姊妹們,除了反抗那些壓迫婦女的明令之外,更應該努力去剷除存留在人們頭腦中的封建思想,那些更基本、更普遍的桎梏,我們必須設法掙脫它,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
據1935年出版的《婦女共鳴》第四卷第二期、第三期中《南京市婦女文化促進會電慰危文繡》《上海市各婦女團援助危文繡》兩文稱,為危文繡再婚橫遭封建社會責難、青島市當局非法驅逐一事,上海婦女運動同盟會、婦女協進會、婦女節制會和中華婦女社等團體,召開緊急會議,共謀應對措施。陳令儀、王瑞竹、溫嗣、楊志豪、史良、劉寄塵、陳鳳兮、郭箴一等婦女代表,一致決議致函慰問危文繡女士,必要時可集體進京請願。
南京市婦女文化促進會致危文繡慰問電
3月3日,南京市婦女文化促進會向危文繡致慰問電稱:
青島探投危文繡女士鑑:報載女士因再婚,橫受無理指責及非法幹涉,敝會同人異常憤慨,特電慰問,尚希女士鼓起勇氣,與此萬惡之宗法社會相搏鬥,敝會同人願協助女士,為無量數喪偶之婦女開闢一條光明大路。
眾叛親離,孑然一身
1935年1月30日《申報》消息稱,接到青島市府限期出境通知後,危文繡甚為不安,曾請人向青島當局試圖疏通,但無任何效果。公安局抓捕了王葵軒,查封了他在青島的綢緞鋪。被逼無奈,危文繡擬移居北平。28日,她曾函致其北平親屬,申述嫁王葵軒苦衷,擬隻身來平寄居,暫避社會輿論之攻擊,並懇請親屬在北平代覓房屋。但其親屬嚴詞拒絕,並且斷絕了與她的書信往來。
無家可歸的危文繡孤身一人輾轉來到杭州,尚未尋到落腳之所,卻收到了王葵軒託友人從天津轉來的一封信。信中稱,他縱然是一個賣油郎,也不該有獨佔花魁之念。為此,他已答應沈鴻烈開具的出獄條件:今後不再與危文繡有任何往來。危文繡捧讀書信,雙手顫抖,涕淚交流。萬念俱灰的她意欲在西湖附近某禪寺內敲木魚度過殘生。
就在此時,傳來了66歲的熊希齡與33歲(實為39歲)的毛彥文在上海慕爾堂隆重舉行婚禮的消息,舉國一片讚美和豔羨之聲。
熊希齡還寫了一首定情詩詞《賀新郎》,一時傳為佳話。同樣是再婚,輿論的聲音竟有天壤之別!危文繡感慨萬千。她也用《賀新郎》的詞牌,揮筆寫下一首哀怨悲情而又充滿抗爭的詩詞:
往事嗟回首,嘆年來,慘遭憂患,病容消瘦。欲樹女權新生命,惟有精神奮鬥。黎公去,誰憐蒲柳。天賦人權本自由,乞針神別把鴛鴦繡。青島上,得相守。琵琶更將新聲奏。雖不是,齊眉舉案,糟糠箕帚,相印兩心同契合,恍似當年幼。箇中情,況自濃厚。禮教吃人議沸騰,薄海濱無端起頑漚,幹卿事,春水縐。
不久,這首詩詞在《申報》的「婦女園地」欄目公開發表,引起廣泛關注。孫黻章以《男女對照表》為題在《申報》上刊發一副對聯:「黎本危再嫁王葵軒,新故交謫,逐出青島;熊希齡續娶毛彥文,賓客趨賀,歡騰歇浦。」
熊希齡
據同年2月18日《申報》消息稱,危文繡於16日晚抵達北平,17日重返天津,自稱其此行純系訪友。當記者問其婚後感想時,危文繡置之不答。
遍查國民時期各種報刊,唯在1936年5月13日《申報》的一則天津專電中,找到些許危文繡的消息。消息稱,在天津特一區12號路上的日本浪人和白俄人合資開設的某娛樂社中,警察局發現在野軍政界人員、名媛等數十人,在此聚眾輪盤賭。12日凌晨,警方突擊行動,捕獲男女賭徒30餘名,押送公安局。其中即有危文繡。從此,危文繡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杳無音訊。
結 語
從整個事件看,危文繡是一個敢於抗爭、不輕言放棄的叛逆女性。黎元洪去世後,她不甘後半生孀居、孤獨終老,而毅然放棄家產,脫離黎家,選擇新生;她與王葵軒再婚後,在報紙上高調刊登啟事,昭告天下;她撰寫公開信與黎氏家族為代表的封建衛道士針鋒相對,據理力爭;她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奔赴上海《申報》尋求輿論上的聲援。也正是她叛逆的性格與封建禮教的格格不入,才導致了她的悲劇結局。
《玲瓏婦女圖畫雜誌》中的《危文繡的不幸》一文
危文繡自幼父母雙亡,淪落風塵,賣笑為生。幸運的是,他遇到了民國大總統黎元洪,讓她從人生的谷底觸底反彈,一躍成為「民國第一夫人」,成為人上人。然而,風光一時的華麗轉身,猶如水中月、鏡中花,隨著黎元洪的離世,沒有任何社會地位的她失去了依附和靠山,不得不重回家庭婦女的本色,但仍能安有所居、衣食無憂。黎元洪原配的子女出國留學後漸漸成人,成為有知識、有思想的民國達人,與尚未及時轉換角色的危文繡發生矛盾在所難免。黎氏家族的不容與她巨大的心理落差,熱熱鬧鬧的黎氏大家族與她內心的孤寂,讓她不得不拋棄家產、頂住封建禮教的壓力,尋求自己的新生活,改嫁王葵軒。為了證明小她十幾歲的丈夫選擇她的正確性,為了讓自己像個正常人一樣度過餘生,甚至帶有對封建禮教的蔑視和挑戰,危文繡將她的改嫁大膽昭告天下。導致黎氏家族和封建衛道士的一片指責,青島市長沈鴻烈下令逮捕王葵軒、驅逐危文繡。儘管她使出渾身解數予以反擊,四處奔走,尋求救濟,但迫於淫威的丈夫無奈地選擇了放棄,昔日的親朋好友宣告斷絕一切往來,數千年來根深蒂固的封建禮教將她重新打回到了社會底層,成為無家可歸的孤家寡人。在一切努力均告失敗後,她淪為一個自暴自棄的賭徒。危文繡大起大落、過山車般的跌宕人生,終以悲劇收場。這正是她所處時代中婦女生活的真實寫照,更是時代悲劇的縮影。
儘管如此,危文繡的改嫁事件在中國婦女解放的漫長徵程中仍具有重要意義。1919年五四運動後,傳統的婚姻觀念發生動搖,以知識分子為代表的青年人主張打破一切舊道德、惡習慣,打破一切非人道的不自然的機械婚姻制度,建立起平等、自由,以戀愛為基礎的男女結合,使男女當事人成為婚姻的主體;尤其是長期處於婚姻被動地位的婦女開始覺醒,她們不再默默忍受男性的虐待和順從父母之命而奮起抗爭。但男可以再娶、女不能再嫁的思想仍然禁錮著孀婦的改嫁步伐。危文繡的改嫁,雖然沒有像淑妃文繡與遜帝溥儀離婚後,在平津一帶引發離婚潮,為世人稱為「妃子革命」,也沒有像熊希齡與毛彥文結婚,帶動了張海若與楊嗣馨、齊燮元與華澤愉等一批老年男人的再婚,而將1935年稱為「老人結縭年」;
溥儀
但危文繡作為公眾人物的改嫁,無疑是對舊中國封建禮教的挑戰,更為剷除婦女「從一而終」「烈女不事二夫」「餓死事小,失節為大」等封建禮教思想打響了第一槍。我們也應該給她一個「孀婦改嫁先行者」地位。同時,危文繡的悲劇,也昭示著中國的婦女解放、男女平等還有較長的一段路要走。
- 完 -
本文摘自《中國國家歷史·拾伍》
(東方出版社出版)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號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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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國家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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