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什麼要建立分封制,大封諸王?說出來你可能不知道

2020-12-20 騰訊網

明初,朱元璋建立分封制,大封諸王。

朱元璋先後共進行三次分封,分別為洪武三年、洪武十一年和洪武二十四年,大致情形如下:洪武三年,封第二子桃為秦王,第三子桐為晉王,第四子棣為燕王,第五子楠為吳王,第六子禎為楚王,第七子博為齊王,第八子梓為潭王,第九子祀為趙王,第十子檀為魯王,從孫守謙為靖江王;洪武十一年正月,冊封皇子椿為蜀王,柏為湘王,桂為豫王,模為漢王,植為衛王,改封吳王楠為周王;洪武二十四年四月,辛未,冊封皇子楠為慶王,權為寧王,梗為崛王,穗為谷王,松為韓王,模為沈王,楹為安王,梗為唐王,棟為鄖王,木彝為伊王。

朱元璋分封目的是藩屏帝室,國柞永久,因此他對分封諸王有自己一套政治規劃:首先,出於防禦舊元的考慮,蒙古未肅清,一直對明朝存在著威肋;第二,出於轉移軍事權力的現實需要,將功臣宿將手中的軍權轉移到自己兒子手中,以為後來誅殺功臣做好準備;第三,配合廢除宰相制度,防範權臣把持朝政,故而賦予諸王「清君側」的權力。總而言之,「藩屏帝室」是朱元璋分封的終極意圖。洪武三年,朱元璋第一次大行分封,便講明了分封乃國家長治久安之計,當以史為鑑,懲宋元孤立之弊:

「昔者,元失其馭,群雄並起,四方鼎沸,民遭塗炭。脫躬率師徒,以靖大難,皇天眷佑,海宇寧謐,然天下之大,必建藩屏,上衛國家,下安生民。今諸子既長,宜各有爵封,分鎮諸國。脫非私其親,乃遵古先哲王之制,為久安長治之計……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之而久遠,秦廢之而速亡,漢晉以來,莫不皆然,其間治亂不齊,特顧施為何如爾?要之為長久之計,莫過於此。」

他在冊封諸王的冊封文中,對諸子寄予了殷切的政治責任,冊秦王文曰:「今命爾為秦王……今爾固其國者,當敬天地在心……謹兵衛,恤下民……勤民奉天,藩輔帝室,允執厥中,則永膺多福」。冊靖江王文曰:「爾其思予創業之難,謹爾受封之制,毋忘訓言,益修厥身,永為國家藩輔,尚慎戒哉。」朱元璋希望諸王能夠勤民奉天,謹慎修身,永為國家藩輔。

朱元璋並非不知分封之弊,更曉明歷史上分封之亂。過去史家對七國之亂的評述,他不以為然,這當是他之所以大行分封的又一原因。洪武元年春正月,朱元璋御文樓,太子侍側,因問近與儒臣講說經史何事。太子曰:「昨講《漢書》七國叛漢事。」於是朱元璋問:「此曲直孰在?」太子回答:「曲在七國。」朱元璋給出了不同的看法:

「此講官一偏之說。宜言景帝為太子時,常投博局殺吳王世子,以激其怨,及為帝,又聽晃錯之說,輕意默削諸侯土地,七國之變,實由於此。若為諸子講此,則當言藩王必上尊天子,下撫百姓,為國家藩輔,以無撓天下公法。如此,則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親親之恩;為諸子者,知夾輔王室,以盡君臣之義。」

朱元璋認為,七國之亂絕非分封制度之弊端導致,更非儒臣所言錯在七國。七國之亂的根源在於天子薄情寡恩,不知敦睦九族,輕易黯削諸侯土地,故釀成戰事,並且由此告誡太子朱鏢要隆親親之恩。時為洪武元年,可見朱元璋在洪武三年分封之前,己經做了充分地考慮。這也能解釋為何後來朱元璋讀過葉伯巨的奏疏後,指責其是離間親親。雖然朱元璋通過《皇明祖訓》對諸王採取了諸多防範措施,諸王的惡劣行為令他失望,但對分封制度,他從未動搖。

朱元璋雖然大行分封,但對分封產生的尾大不掉,威肋、皇權的弊端並非全然無慮。因此,在分封諸子的同時,各種訓誡及防範措施也在同時進行。

首先,以古鑑今,樹立藩王典範。洪武六年三月,《昭鑑錄》成。該書是朱元璋命大臣「採掂漢、唐以來藩王善惡可為勸戒者為書。」共兩卷,書成後頒賜諸王,朱元璋編纂此書的目的是「必時時進說,使知所警戒。然趙伯魯之失簡、漢淮南之招客,過猶不及,皆非膚之所望也。」趙伯魯是春秋時期晉國趙氏領袖趙簡子之長子,資質平庸,連其父趙簡子賜予的訓誡竹簡都弄丟了,因此不堪繼承父業;淮南王,當指劉安,其人才思敏捷,賓客群集,後漢武帝以「陰結賓客,扮循百姓,為叛逆事」等罪名派兵入淮南,劉安被迫自殺。在朱元璋看來,趙伯魯和劉安都過猶不及,不是他所期待的藩王典範,這表明朱元璋一方面希望諸子能夠有雄才大略,又希望他們能安分守己。特別是在洪武二十五年太子朱標去世後,朱元璋再次於洪武二十六年頒賜《永鑑錄》給諸王,輯歷代宗室諸王為惡悖逆者,以類為編,直敘其事,以之為戒。

第二,軍事歷練。分封之後,朱元璋特別注意培養諸王的軍事才能,多次派遣諸王練習武事。洪武八年,朱元璋首次命皇太子、秦王、晉王、楚王、靖江王出遊中都,以講武事。洪武九年,又詔秦王桃、晉王桐、燕王棣、吳王楠、楚王禎、齊王搏往鳳陽練兵。洪武二十四年第三次分封后一個月,即命漢、衛、谷、慶、寧、山民六王往臨清訓練軍士。朱元璋認為帝王之子必須具備軍事能力,而對舞文弄墨不屑一顧:

「吾之子與公卿、士庶之子不同,公卿之子賢則榮其一家,吾之子賢則兼善天下。故使之朝誦詩書,晚習弓矢,驅馳以練其力,涉歷以廣其智,欲其通達古今,威武能斷,然後克勝其任。若使之尋章摘句,泥於文墨,恐流為陳叔寶、李煌之徒也。」

第三,反覆訓誡。朱元璋對諸王賦予了極高的政治期待,他曾在告王府官的諭旨中,提到藩王的職責是:「待臣下則以謙和,撫民人則以仁恕,勸耕褥以省饋銅,御外侮以藩帝室,如此則能盡其職矣。」由此可見,在其設想之中,諸王對封地擁有行政、司法和軍事等各項權力。在實際生活中,明太祖也特別注意對諸王政治才能的培養,《明太祖實錄》多次記載了朱元璋教育諸王的史實。如,洪武六年十一月,朱元璋諭皇太子和諸王用人之道:

「用人之道當知奸、良,人之奸、良固為難識,惟授之以職,試之以事,則情偽自見。若知其良而不能用,知其奸而不能去,則誤國自此始矣。歷代多因姑息,以致奸人侮惑。當未知之初,一概委用,既識其奸,退亦何難?書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爾等其慎之。」

洪武十一年,朱元璋訓諸子要取法古之聖帝哲王,兢兢業業,勿荒淫無道,以保長久富貴。洪武十三年二月,朱元璋諭皇太子、諸王以持守之道:

「吾持身謹行,汝輩所親見,吾平日無優伶替近之鉀,無酣歌夜飲之娛,正宮無自縱之權,妃殯無寵幸之暱,或有浮詞之婦,察其言非,即加話責,故各自倩飾,無有妒忌。至若朝廷政事,稽於眾論,參決可否,惟善是從,或燕閒之際,一人之言,尤加審察,故言無偏聽,政無阿私。每旦,星存而出,日入而休,慮患防危,如履淵冰,苟非有疾,不敢怠惰,以此自持,猶恐不及,故與爾等言之,使知持守之道。」

洪武十六年,朱元璋諭皇太子、諸王賞罰乃治天下之大權,要謹慎為之;又教以用人之道;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又諭太子、諸王要克勤克慎,永保基業。

第四,朱元璋對諸王用心良苦,還體現在一些細節上。洪武七年正月,朱元璋親定親王國中所居殿宇的名稱,前殿曰承運,中曰圓殿,後曰存心,四城門,南曰端禮,北曰廣智,曰體仁,西曰遵義,「使諸王能睹名思義,斯足以藩屏帝室,永膺多福矣。」與之類似,朱元璋命諸王藩邸,除親王宮外,其他居室止許飾丹碧,他的理由是:「惟儉養德,惟侈蕩心,居上能儉,可以導俗,居上而侈,必至厲民。獨不見茅茨卑宮,堯禹以崇聖德;阿房西苑,秦隋以失人心。諸子方及冠年,去膚左右,豈可使靡麗蕩其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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