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又稱陰婚,也就是死人結婚。當未婚男女死亡後,家屬尋找另一個已經死亡的未婚男女,兩家給死人進行婚配。不得不說,這是一種見不得光的民間習俗。
冥婚發源於中國的原始社會時期。在那個時候,流行殉葬、陪葬的習俗。受到宗族觀念的影響,父母認為給已亡未婚子女配陰婚,才能避免子女陰魂不散、冤魂作祟,讓子女在地下安心生活,不要到人間作亂。而且,子女也只有結了婚,才能入祖墳,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宗族一員。可見,古代的家族宗族思想,讓農村人至今保留著這種陋俗。
那為什麼要配陰婚呢?
咱們中國老百姓比較封建迷信,認為人死後,身體埋在了土裡,靈魂卻在地下繼續生活,要花錢、要穿衣、要吃飯,跟活人一樣講究衣食住行,還要結婚買房買車生孩子子過日子。這樣,看似人雖死,實則是到地下繼續活著罷了。
廣西某縣某村有一起殺人事件就跟冥婚有關。
某家未婚兒子因車禍死亡,肇事女司機賠償幾十萬,這個案子就結束了。可是,男方家屬咽不下這口氣,竟然想出了配陰婚的損招。男方家找來幾個親戚,在某天晚上跟蹤那個撞死自己兒子的女司機,在街道拐角處把女司機殺害並裝進麻袋帶到了荒郊野外,扔進了已亡兒子的墳墓。男方家屬這也算是給已亡未婚兒子的一個交代吧。
山東德州也發生過一起配陰婚的案件。
一個姑娘嫁到男方家後,被婆婆虐待致死。婆婆看著兒媳婦死了,還不依不饒,竟然拿著兒媳婦的骨灰賣給了另一戶剛死了兒子的人家,配了陰婚,得到一筆大錢。已亡兒子的父母還說:「自家兒子死前,還沒結婚,太可憐了,我們做大人的,感覺對不起他,很愧疚。剛好那個姑娘也死了,沒有依靠,到地下跟我家兒子做個伴兒,結個親,倆人就不孤單了,也算是對兒子的安慰吧。」嘖嘖,聽聽,看這是說的什麼話,還是人說的話嗎?搞笑的是,上海大學有一個教授,認為這種做法尚無不妥之處。他認為,這種做法是親屬對逝世子女的溫情和關懷,既能安慰活人,也能安慰死人。我覺得,這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厚顏無恥。
隨著冥婚進入更多人的視野,一些居心叵測的壞人露出了可怕的笑臉。
山西某縣破獲了一起殺人案,反映出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男性殺人犯將一個女大學生綁架到山上的小樹林,進行蹂躪侵犯後,將女孩兒殺死。然後,男殺人犯將女孩子的屍體賣給了農村一戶人家,拿去配陰婚,得到幾萬塊錢。在整個案件中,男殺人犯獲益最多。當他被執行死刑時,笑著說:「還有很多農村光棍,也在做這樣的生意,你們是抓不完的!」這句話引起了在場人的深思。殺掉別人,拿去配陰婚,我想,女性朋友們真的要注意安全了!
隨著社會和時代的發展,冥婚的性質變得惡劣,多少無辜女性死在了壞人的鐵蹄之下。因此,打擊非法買賣人口將會是一件任重道遠的人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