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趙阿貞
為何,受傷害的總是我?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明明覺得自己脾氣不錯,為人處事也真誠友善、不藏心機,可遇到問題還是常常被人冷落、誤解,甚至成為攻擊和發洩的對象。最後自怨自艾,陷入埋怨、自責、懊惱的情緒之中,連連感嘆蒼天沒眼。
這樣的情緒狀態,心理學上稱為「受害者心理」,一種消極應對問題的方式,本質上是一種逃避心理。有了「受害者心理」,很容易通過不斷肯定自己的無辜,把責任推卸給他人,而不去解決問題,繼續深陷苦難之中,因此有害無益,需要積極糾正。
洞察,拒絕淪為受害者
有時,洞察力來自受苦。有時,受苦不會產生洞察力。沒有洞察力,就無法看到實相,看到事物顯現背後的更深內涵。
與「受害者心理」的人,建立親密關係,會不知不覺地淪為苦難深重的受害者。有「受害者心理」的人,會無意識的進入病態模式,將自己的痛苦感受轉嫁到對方身上,讓對方感受到痛苦,以此緩解自己的痛苦。
通常會有兩種結果,一種就是不認同,不接受這種病態,關係在很短的時間,就會破裂和結束。另外一種就是認同,無意識地接受對方的投射,感受到的是痛苦和不愉快,又無法擺脫,從而淪為一個受害者,即被同化。能夠認同對方,正是自己內心也有「受害者心理」,遇到類似境遇的人,結果就是糾纏不清,最容易淪為受害者。
現象一:容易抱怨、挑剔、指責別人
總是有一種,強烈的不滿足感和痛苦感。把痛苦的感受,投射到了外面的人和事上,投射到伴侶身上,認為痛苦來自別人,來自周遭,都是別人在傷害自己,是別人害得自己如此痛苦。試問,若是自己不配合,誰又能傷害得了。
現象二: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容易博得同情,無法從困境中擺脫
一般童年時期,都曾有過類似的創傷事件,容易不斷「設局」引發暴力事件,一次次證明自己就是「受害者」,深陷無休止的「閃回」中無法自拔。容易遇到「迫害者」或者引發對方對自己的虐待和傷害。親密關係中,會吸引也有著嚴重壓抑的伴侶,往往輕易沉淪進去,形成「依賴共生」的關係。
現象三:接近現實與幻想之間的被害感
例如,常見的疑病症,認為有嚴重威脅生命的東西,來自身體的內部。表現為反覆懷疑,反覆檢查,反覆排除危險。本質上,是將潛意識中無法忍受的痛苦,投射到身體上的結果。最嚴重「受害者心理」,是精神分裂的被害妄想,無法區分現實與幻想。例如,有的受害者,認為有人跟蹤自己,認為有人要害自己,於是就喊打喊殺。
「受害者心理」是很深的創傷性感受,起因很複雜,背後往往隱藏著尚未被化解的家族「業力」。也許,來自生命中未能整合的分裂狀態。也許,來自一些真實的創傷(曾被虐待,或被性侵)。也許,來自冷漠的家庭環境和缺少愛的成長環境…… 情結是潛意識的,一般情況下,個案會與這種感受隔離得很遠,甚至是已經刻意的迴避或遺忘,而無從認識和處理,也會本能地自我保護,不讓自己接近和感受到這種感覺。
該如何擺脫,受害者角色
只有「受害者」,不願意在做「受害者」的時候,就是療愈的時候。其實,療愈的過程中,讓個案放棄「受害者」的角色,與所伴隨的苦難,是相當困難的。站在個人的角度,幾乎等同於「背叛」。理論性的解釋,與相關的知識均不會奏效。因為,或多或少都是來自於潛意識層次。
▪ 受苦,已成習慣
當受苦變成一種習慣,已經逐漸適應這樣的生活。儘管受苦存在著,畢竟已經熟悉地耐受住一切。不改變是痛苦的,而改變又會是陌生的。終止苦難,必須從熟悉進入陌生,為迎面而來的未知恐懼替代,還需要改變習氣。因此,會受限於頭腦意識的阻抗,而陷入兩難的境地。
▪ 受苦,意識到存在
靈魂已經完全麻痺,往往經由受苦,才能感受到真實的活著,僅存的一絲存在感。受苦,活著,似乎互相牴觸,不過卻能夠並存。觀察到的現象是,當個案苦難平息之後,常會抱怨有一種空虛的感覺,而且難以承受。
▪ 受苦,等於償還
比較常見的現象,痛苦是有報償的,企圖謀求償付的經典形態,就是疾病。只要一個人受苦,就能得到更多的關愛與注意力,也是疾病的潛在好處。經由疾病,例如抑鬱症的發作,會變得日益重要,而且順理成章地成為中心人物。
▪ 苦難 = 優越感
因為承擔苦痛,下意識將自己放在優越的位置。通常,在潛意識層次會浮現更多的需求,往往需求是不妥當的,無法被實現,強化著自己的犧牲----受害角色與認同。「所有的人都不了解我,所有的人都在與我為敵。」
▪ 受苦,被動跟隨
受苦,表現出被動的特質。父母受苦,子女也會無意識受苦。若去除被動的狀態,隱含改變成為主動,必然要進入更大的整體脈絡,意味著承擔起責任以及採取行動。
當家族陷入的牽連糾葛,前世祖先的某些罪過,例如謀殺,盜取財物等等,後代的子孫會出現被動替代的情形。無法有所成就,以及淪為失業,失敗等等,這些後代子孫,潛意識緊緊抓住受害者的角色,用來抗拒成為像先輩一樣的人,結果恰恰成為了這樣的人。
▪ 受苦,回歸清白
承認罪惡會帶來恐懼感,守護著受害者的角色,來彰顯自己的清白無辜。例如,進入某個團體,擔任過某些角色,而在團體解離後轉為受害者的角色,表示以前並沒有涉入團隊的事物和核心。似乎選擇受害者的角色,幾乎可說是一種流行現象,曾如此被尊重好久,拒絕承認自己的罪惡,只是系統的良知,在平衡和左右著一切,後代子孫會去承擔這些磨難。
▪ 受苦,就是忠誠
曾經發生在加害者身上,未曾被承認的罪過和平衡。後代家族成員身上,時常會無來由的感受到罪惡感,一切出自潛意識,向祖先所加害的受害者們付出的一份忠誠,若是放棄受害者角色,便會覺得自己是在背叛。透過系統排列進入整體的脈絡,用愛去化解一切,去愛加害者給予自由,自己也能感同身受到真情的時候。過去的罪行,才能夠妥當的回歸到該停留的地方,後代才能夠從無形的壓力中釋放出來。
另外,祖先是受害者的後代,也會有類似的遭遇,出自對於先人的忠貞,而會在潛意識維持著受害者的角色,受苦的症狀非常的相似,罹患嚴重的疾病、沮喪、憂鬱等等。
受苦,靈魂移動的一部分
有時受苦,來自家族系統隱藏的動力,世世代代沿襲下來的固有觀念,工作坊裡觀察到,人們總是帶著希望,訴說自己該有多麼的痛苦,帶著一種以為能夠完全康復的期待,也可以叫做幻想。作為治療師,工作的第一步往往是釐清問題,讓個案明白,當下的處境,該面對的責任和功課,療愈的過程最重要的是意願。往往很多的個案,會抱著「你一定可以修理好我」的態度,也有人抱著較高的期待,想要改變生命中的某些事物。
現實中,有人生活的很自在,也有人處在受苦狀態。在臨床的執業生涯中,見到的很多都是受苦的人,也不禁在問自己:為什麼個案,會緊抓著的苦痛不放?對於這個議題,海靈格先生給出過答案:承受痛苦,比解決問題容易的多。也引導著我們去思考和檢視,或許受苦,會證明就是一個好人,因此而得救。或許受苦,就可以歸屬於家族系統,證明我們都是一樣的人。一旦冷靜下來,試問誰不想要成為好人,誰又何嘗不期待著救贖呢!關鍵是誰又能拯救得了誰?
兒時,我們都曾有過類似經驗,當把一切搞得一塌糊塗的境地,一定會有人來幫助我們收拾殘局。如今,我們已經是成人,依舊沿用過往的處事模式,處於被動之中。兒童與成人的區別就在,兒童等待著別人來收拾殘局,成人會自己為自己善後。讓自己吃盡苦頭,期待著被拯救,本身就是一種幻覺。
受苦,像是中了魔咒一樣,似乎得到了某種的準許,比得到快樂更為普遍。反而,體驗到快樂時,會變得焦慮不安起來,這樣的思維模式,從古老的歲月延續到了現在,若要放棄苦難的命運,能夠離苦得樂,已經成為一項靈性的修煉。
黑人領袖尼爾森.曼德拉(Nelson Mandela)描述了這個現象:「最驚嚇我們的,不是我們的黑暗,而是我們的光明,我們不妨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誰?我應該是聰明的,豐盛的很健康的嗎?真實的說,我們有任何理由不是如此嗎?那光明不是僅僅在於我們之中的某些少數人,而是存在於每一位個體之內,當我們能夠讓我們的內在之光開始閃耀,我們也會潛意識地給予其他人一份許可,讓他們去做一樣的事。」
系統排列療愈的前提,每個人都有能力成為快樂的人。助人的宗旨是,沒有需要被救助的人,畢竟在靈魂的面前,我們都是一樣的人。當個案能夠把承受的苦難,交還到原本歸屬的地方,也就能夠去經驗,那些來自源頭帶著的愉悅,剎那間獲得無盡的力量,與所有存在的人,無論是活著的,還是已經死去的,都能夠感受到自由,成為快樂的人。
小貼士:信念
一位心理治療師,企圖幫助受苦的人,海靈格先生直言到:你太自以為是。並講述了一個,關於信念的故事。可以看出背後隱藏著的意義,如果這位治療師,真的明白這個故事,那麼將會有重大的影響。
故事:信念。一個男人,無意中聽到了一群人在討論,討論的主題是: 如果耶穌對一個生病的人說:「起來,捲起你的鋪蓋,回家吧。」而那個生病的人卻回答說:「可是我不想回家。」在這種情況下,耶穌會有什麼反應。 其中一個人說:「耶穌可能會沉默一會兒,接著轉過頭對門徒說:他比我更讓上帝感到驕傲。」
透過受苦的現象,可以得回某些事物,讓自己再次完整。冥冥之中,一股力量引領我們進入磨難,也讓我們重新審視苦難,甚至有機會和空間穿越苦難。苦難一定是為愛服務,毫不質疑的愛。
讓我們和解吧!
所有的療愈,必然要回到當下,能夠接納目前的處境和狀態,調整自己的視角進入家族系統整體的高度,相信症狀、疾病、問題都是來療愈自己的訊號,以友善的態度對待,在工作坊常常念叨的一句話:解決問題,態度往往比方式、方法更加重要。過往,熟悉的模式必然要重新架構。困境幫助我們回歸到源頭,清晰辨識出在系統中的位置,直到個案能夠同意這個位置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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