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也總有朋友問到,沒法擁有自己的孩子,就會想到去領養一個孩子。那麼,領養的孩子能上戶口嗎?收養申請和流程是什麼樣的呢?
三、收養辦為被送養人做查找生父母或監護人的公告。辦理收養手續在被收養人親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條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2.年滿三十五周歲。但領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領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無配偶的男性領養女性的,領養人與被領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但領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3.無子女。但領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繼父母領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華僑領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雖有一名子女,但該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將來無法盡贍養義務的,也可領養一名健康的小孩。4.有撫養教育被領養人的能力。如有正當的職業或可靠的經濟來源,能夠照顧被領養人的生活並可負擔其相應的經濟開支等。但領養成年人除外。6.有正當的領養目的,不違背社會公德和國家法律及國家計劃生育的規定。如果是為了玩弄女性或長期姘居而領養異性子女,就不能允許。7.領養人有配偶的,須徵得配偶的同意;而且必須由夫妻共同領養。8.領養人只能領養一名子女。但領養孤兒或殘疾兒童可不受此限制。(2)由領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領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讓公益成為一種熱愛生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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