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瑞安與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改編權糾紛案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民事裁判文書
(2015)海民(知)初字第32202號
原告:溫瑞安,男,作家。
委託代理人:侯玉靜,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閆春德,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澱區海澱中街15號4號樓2層203。
法定代表人:葉凱,總經理。
委託代理人:司斌斌,男,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法務部員工。
委託代理人:石青山,男,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務總監。
原告溫瑞安訴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玩蟹公司)侵害作品改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溫瑞安的委託代理人侯玉靜、閆春德,被告玩蟹公司的委託代理人司斌斌、石青山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溫瑞安訴稱,「四大名捕」是我創作的100多部武俠小說的系列名稱,包括《四大名捕鬥將軍》、《四大名捕震關東》、《四大名捕會京師》等。「四大名捕」也是貫穿上述系列小說中的靈魂人物,即朝廷中正義力量「諸葛正我」各懷絕技的四個徒弟,分別是輕功暗器高手「無情」、內功高手「鐵手」、腿功驚人的「追命」和劍法一流的「冷血」。「諸葛正我」又名「諸葛神侯」。玩蟹公司開發的卡牌手機網路遊戲大掌門於2012年10月上線,趁2014年8月由我作品改編的電影《四大名捕大結局》上映之際,玩蟹公司將「無情」、「鐵手」、「追命」、「冷血」和「諸葛正我」人物改編成大掌門遊戲人物,並在遊戲中使用與我的知名作品名稱「四大名捕」近似的名稱「四大神捕」,玩蟹公司還將「四大名捕」作為噱頭廣為宣傳,吸引玩家。玩蟹公司未經我許可擅自將我的文學作品人物改編成遊戲人物,侵害了我享有的作品改編權,玩蟹公司的行為同時構成擅自使用我知名作品特有名稱「四大名捕」。我請求法院判令玩蟹公司:1.停止侵害我的作品改編權,並停止本案不正當競爭行為;2.在《北京晚報》、《中國青年報》中發表聲明,向我賠禮道歉、消除影響;3.賠償我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其中合理開支包括律師費5萬元、公證費5500元,資料費1941元。
被告玩蟹公司辯稱:1.溫瑞安對其小說中5個人物不享有著作權。2.我公司在大掌門遊戲中僅使用了涉案5個人物名稱、人物特點,並未展現溫瑞安小說的人物關係、故事情節、場景描寫等基本表達,不侵害溫瑞安的作品改編權。3.溫瑞安作為自然人非市場經營主體,與我公司之間不存在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競爭關係,本案爭議不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調整。4.溫瑞安不能證明「四大名捕」四字已經成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5.溫瑞安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其存在經濟損失,且賠禮道歉適用於精神權利或人身權被侵害,本案對此不涉及,因此不適用賠禮道歉。我公司不同意溫瑞安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
一、溫瑞安創作「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情況
溫瑞安表示,其自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創作「四大名捕」系列小說,共涉及181集。其中,「四大名捕」第一集《追殺》最初發表於1972年香港《武俠春秋》雜誌,此後數十年中創作完成「四大名捕」系列小說,分別在全世界以中文(繁體)、韓、泰、越南、馬來文、印尼文、法文、英文等多種文字在中國大陸、臺灣、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報刊雜誌出版發行。
另外,溫瑞安創作的《四大名捕震關東》、《四大名捕會京師》、《四大名捕碎夢刀》、《四大名捕打老虎》、《四大名捕鬥殭屍》、《四大名捕大對決》、《四大名捕骷髏畫》、《四大名捕逆水寒》、《四大名捕方邪真·殺楚》、《四大名捕鬥將軍·少年冷血》、《四大名捕鬥將軍·少年鐵手》、《四大名捕鬥將軍·大出血》、《四大名捕鬥將軍·不朽若夢》、《四大名捕鬥將軍·愛國有罪》、《四大名捕鬥將軍·金梅瓶》、《四大名捕鬧京師》等大量《四大名捕》系列圖書由中國友誼出版社、花城出版社、21世紀出版社、學林出版社、新世紀出版社、江蘇文藝出版社、作家出版社等眾多中國內地出版社於上世紀八十年代至2014年間持續出版。同時期,上述大量《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亦在臺灣、香港、馬來西亞、泰國等多個地區和國家出版。玩蟹公司對溫瑞安上述小說發表及出版情況不持異議。
二、溫瑞安在本案中主張的「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人物
本案中,溫瑞安主張其「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人物共五位:「四大名捕」,即各懷絕技的「無情」、「鐵手」、「追命」及「冷血」,四人為「諸葛正我」四大徒弟,「諸葛正我」又名「諸葛先生」、「諸葛小花」、「諸葛神侯」,為當朝太傅,朝中重臣,率領四大名捕為皇室和百姓做過不少俠義之事,深得皇帝信任。
「無情」:輕功暗器高手「無情」為「諸葛正我」的大徒弟,經脈受損,雙腿殘疾,但心思縝密、悟性極佳,擅長暗器和設置各種機關,江湖贊言「無腿行千裡、千手不能防」。
「鐵手」:內功高手「鐵手」,練就「一以貫之」神功,一雙鐵掌刀槍不入、百毒不侵,在武林中被稱為「一雙最有分量的手」。
「追命」:腿功驚人的「追命」為人灑脫不羈、不修邊幅、嗜酒如命、越醉越強,因為辦案向無失手,無論兇手巨盜最終仍給他追了命地追捕回來,人稱「追命」。
「冷血」:劍法一流的「冷血」外貌特徵為綠髮碧眼,「諸葛正我」在狼群中領養「冷血」並傳授其武功,「冷血」性格堅忍不拔,動作迅疾快捷,所使劍法稱「四十九路無名快劍」。
本案中,溫瑞安提交了其目前能收集到出版時間最早的關於「四大名捕」的出版物,為香港明遠社於1980年12月出版的《四大名捕會京師》。該書第500-510頁中描寫:
「『武林四大名捕』有四個人,是無情、鐵手、追命、冷血四人。這些名字都是江湖上根據他們辦案態度或武功招式而取的」。
「無情就是無情。無情直屬於王府第一高手諸葛先生的管轄,名列武林四大名捕之首……無情二十歲,自幼失去雙腿,於是苦練輕功,唯因體弱不能練武,故潛心練暗器,是江湖上第一暗器名家……他心思縝密、出手狠辣,但內心非但不是無情,而且極易動情……據武林人士依他們的功績而排名,冷血要算第四,追命算為第三,鐵手列為第二,而第一卻是一個叫無情的,連武功也不會的斷腿年輕人。」
「鐵手是誰?鐵手就是鐵手。鐵手直屬於王府第一高手諸葛先生的管轄,名列武林四大名捕之二……鐵手已過中年,為人和藹,言笑不拘,十分謙衝,內功渾厚,招式變化極多,一雙手所下的功夫,是任何用掌名家所沒有的。此人溫和仁厚,胸懷曠達,又十分機智,曾以十招內敗『商陽神劍』戚少商而轟動天下。」
「追命不追女人,他追的是別人的命,尤其是該死的人的命……追命的年紀是四大名捕中最長的,為人最為戲謔,遊戲江湖,不拘小節。時常穿破鞋爛衫,手中有酒便可。但他嗜酒卻練成一種以酒作暗器的方法。他腿功極好,追蹤術又是無人能出其右。」
「冷血是誰?冷血就是冷血。他是屬於王府第一高手諸葛先生的管轄,是武林中的四大名捕之四……冷血年紀最輕,劍術卻最高。他受傷最多,但往往能最終把敵人擊敗,因為他敢於拼命,且又堅忍不拔,更且能把握時機。」
「武林四大名捕是以入門先後排名,並非由輩分,年齡而編排的。冷血入門最晚,只有九年,居最末。追命早年已在江湖上成名,十二年前入諸葛先生門下。鐵手入門武功亦甚有根底,是十四年前進來的,所以追命居次末,鐵手卻是老二。無情年紀比追命、鐵手都輕,但在十九年前已被諸葛先生撫養,所以是大師兄。要不是他已殘雙足,身體孱弱,武功只怕已得諸葛先生十之八九了。」
「諸葛神候府第。諸葛先生本是聖上的第一護衛,大內高手,紫禁城總教頭,十八萬御林軍,無一人敢逆命於諸葛先生。諸葛先生不止武功高絕,而且達學宏才,精於謀略……」
香港敦煌出版社於1988年6月初版的溫瑞安小說《江湖閒話》中有專章以「無情的情」、「鐵手的手」、「追命的命」、「冷血的血」和「諸葛先生」描寫「無情」、「鐵手」、「追命」、「冷血」和「諸葛先生」。
本案中,溫瑞安主張,「諸葛先生」(也稱「諸葛神候、諸葛小花、諸葛正我」)及其徒弟「四大名捕」之「無情」、「鐵手」、「追命」和「冷血」都是溫瑞安創作的小說人物,有各自獨特的性格特點、武功招數、身世背景等,是貫穿於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靈魂人物。
三、溫瑞安創作「四大名捕」的知名度
(一)由溫瑞安同名小說改編電影《四大名捕》的口碑
1.《中國電影市場》雜誌2012年第9期刊發有《暑期影市過半7月票房14億元》文章,其中提到:「《四大名捕》得到眾多觀眾認可……由光線影業出品發行的《四大名捕》,……優勢在於片名帶來的受眾基礎……上映4天票房已過8000萬元。」另發有《大盤持續走高國產片佔比近八成》文章,提及「改編自溫瑞安同名小說的武俠電影《四大名捕》……受到不少年輕觀眾的追捧,7月進帳1341萬元,名列亞軍。」
該雜誌2012年第11期刊發有《國家廣電總局發布前三季度票房數據》文章中提到:「《四大名捕》票房收入1.9億多元」位列第三。
該雜誌2014年第2期刊發有《年票房超兩百億元國產片佔六成——2013年電影市場回眸(上)》文章,該文附有2013年票房收入超億元影片排行榜列表,《四大名捕2》位列第40,票房收入17500萬元;還附有2013年票房收入超1000萬元國產動作片、喜劇片等排行榜列表,《四大名捕2》位列第8。
該雜誌2014年第11期刊發有《前三季219億同比增三成國產片113億反超進口片》文章,該文附2014-2013年前三季超億票房國產新片排行榜中,《四大名捕大結局》以19200萬元收入列第18位。
2.《電影評介》雜誌2012年第20期載有文章《借鑑與超越——電影〈四大名捕〉的互文性解讀》,提到「溫瑞安的『四大名捕』武俠系列一直為中國讀者所喜愛,並不斷被改編為各類影視作品……如最早的84版電視劇《四大名捕》到最新的陳嘉上2012年上映的電影《四大名捕》。經過多次演繹,無情、鐵手、追命和冷血的形象已深入人心。金、古、梁、溫四人創作的武俠小說掀起了一股中國獨有的武俠熱。」
此外,多篇涉及《四大名捕》、《四大名捕2》影評等的文章在《學周刊》、《品牌與標準化》、《大眾文藝》等雜誌發表。
(二)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知名度
《中國圖書商報》、《中國信息報》等多份報刊雜誌刊發有多篇武俠類文章提及溫瑞安及其「四大名捕」系列小說,包括「《四大名捕》等極具影響力的作品」,「溫瑞安是繼梁、金、古以後最有影響的武俠小說家……在成名作《四大名捕》系列小說(包括《會京師》、《逆水寒》、《大陣仗》等)……溫瑞安的代表作有《神州奇俠》、《四大名捕》……」,「溫瑞安的『四大名捕』系列中的無情、鐵手、冷血、追命成了民眾比照參考的標準,嚮往追求的對象」,「溫瑞安……自幼喜歡武俠,讀中學時就以班上人物寫作武俠小說,16歲發表第一部武俠小說,為四大名捕故事。」「自2012年到2014年連續公映的《四大名捕》系列電影,情節取自溫瑞安同名原著。」「超新派武俠小說『四大名家』中,古龍、梁羽生已故,金庸封筆,已蟄伏12年的溫瑞安此番破關,在江湖上引起了不小的波動……其代表作《四大名捕》也首次售出電影改編權。」「溫瑞安的小說《四大名捕》系列,開創了不同於古龍、金庸的一種形式的武俠風格。諸葛神候、冷血、無情、鐵手、追命等人物形象亦以其獨特的性格特徵而深入人心。」「溫瑞安最出名的武俠小說系列就是《四大名捕系列》,北京電視臺前不久剛剛播出過《四大名捕》的電視連續劇。」「以《四大名捕》揚名武俠界的溫瑞安……《四大名捕鬥將軍》已在南方影視頻道播出。《四大名捕逆水寒》在銀川的拍攝已經殺青。……『漫畫四大名捕』港版已經在2003年10月轉為周刊,現已發行至中國內地以及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泰國、韓國都將有售」,「1987年,溫瑞安的《四大名捕會京師》等作品在中國大陸連續出版,獲得了很好的市場效果」,「提起武俠,人們也會想起金庸、古龍、溫瑞安和梁羽生,他們是武俠大師,被譽為『四大天王』。提起武俠,人們也會想起系列武俠經典,如《射鵰英雄傳》、《多情劍客無情劍》、《四大名捕》、《七劍下天山》,『四大天王』的扛鼎之作」等等。
另外,曹正文撰寫的《中國俠文化史》(上海文藝出版社1994年4月出版)中,將溫瑞安譽為「武俠奇才」,並談及「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中期,臺灣與香港先後出版了他的『四大名捕系列』等……這些作品不僅獲得廣大讀者叫好,連文學界也很重視。……1975年他開始構思創作武俠小說『四大名捕系列』,先在報上連載,後來由臺北長河出版社、香港明遠出版社、臺北萬盛出版社先後出版。『四大名捕系列』包括《會京師》、《闖關東》、《碎夢刀》、《大陣仗》、《開謝花》、《談亭會》、《骷髏畫》、《逆水寒》、《殺楚》。《四大名捕》系列是溫氏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陳墨著《港臺新武俠小說五大家精品導讀》(雲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發行)中,不僅有溫瑞安人物介紹,還有《四大名捕會京師》等作品賞析。
青羊、金健主編的《港臺武俠小說精品大觀》(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發行)中,對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之《骷髏畫》、《碎夢刀(大陣仗》等多部作品進行了導讀分析。
此外,還有多部研究武俠、文學及歷史的圖書以及多期報刊雜誌文章談及溫瑞安及其「四大名捕」系列作品。
本案中,玩蟹公司表示,上述書刊評論主要涉及溫瑞安及其小說、衍生電影的介紹、評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證明溫瑞安武俠小說的文學地位和藝術價值,相當部分材料都是數年前,甚至一、二十年前的資料,不能作為認定當前市場中文學作品知名度的證據。另外,玩蟹公司不認可「四大名捕」為溫瑞安系列小說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稱。
四、溫瑞安主張玩蟹公司開發經營《大掌門》遊戲侵害其作品改編權
溫瑞安主張,玩蟹公司開發經營的《大掌門》遊戲使用了「無情」、「鐵手」、「追命」、「冷血」、「諸葛先生」這五個人物及對應的人物名稱、人物關係、面貌特徵、身世背景、性格特點、武功套路等,侵害了其《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人物的改編權。
(2015)京方正內民證字第51386號公證書(以下簡稱第51386號公證書)顯示,2015年7月2日,通過手機下載《大掌門》遊戲,該遊戲信息標註更新於2015年6月12日。遊戲分別有對涉案五個人物的介紹及對應的卡牌:
1.「諸葛先生」:此人介紹為「……四位神捕的師傅,諸葛先生,神候既是皇帝身邊的紅人,亦是武林大賢,足智多謀……」卡牌中對「諸葛先生」介紹有「御賜俠名」、「權勢滔天」,人物信息卡牌簡介為「為俠,一身武藝冠絕天下,為官,出仕拜相心憂蒼生,為師,門徒四人皆名震天下!」「天賦武功」為「驚豔一槍」。武功信息卡牌中還有對「驚豔一槍」的介紹。(見附件1)
溫瑞安提出,《江湖閒話》(溫瑞安著,敦煌出版社於1988年6月初版,1993年8月三版)之十七《諸葛先生》中對「諸葛先生」這樣描述:「諸葛先生是武將中的智者。他是一個了不起的人物……諸葛先生卻是運籌帷幄,決勝千裡,無論鐘鼎山林,都能卓爾不凡。」《江湖閒話》之五《鐵手的手》中有對「諸葛先生」這樣描述:「諸葛先生是為太傅,封為神候,那一群宦黨權官不敢作亂為禍,便是因有諸葛先生暗中主持大局之故。」另外,江蘇文藝出版社於1993年2月出版的《驚豔一槍》中提到:「他當然就是——諸葛先生:諸葛小花!……就在這一剎間,諸葛小花就刺出了他的槍。驚豔一槍!……這一記『驚豔一槍』,原來是一個滅絕一切的爆炸。」
2.「無情」:此人介紹為「神捕老大無情捕頭雖是殘疾,但他的暗器決不可輕視。」卡牌人物名稱為「神捕無情」,卡牌中對其介紹有「四大神捕」、「神候首徒」。人物信息卡牌簡介為:「江湖人稱『無腿行千裡,千手不能防』,暗器手法冠絕天下,而其頭腦也許是更具威力的武器。」「天賦武功」為「順逆神針」,武功信息卡牌中有對「順逆神針」的介紹。卡牌中,「無情」被設計為坐在輪椅上的人物形象。(見附件2)
溫瑞安提出,《江湖閒話》之四《追命的命》中提到:「無情大不了冷血幾歲,卻是四大名捕之首,據說他父親是個好官,就是因為太清廉耿正了,所以全家被仇人害死,連小孩子也不放過,先後廢掉他一雙腿子,正要殺害時,諸葛先生及時出現,打跑了兇徒,就把他收入門牆。因他身體羸弱、經脈受創,不能練就高深武功,故諸葛先生只能傳他奇門遁甲、布陣韜略以及輕功暗器。算起來他還是諸葛先生第一個門徒,同時也是最得意弟子呢。無情還是暗器第一,在他手上,從不發暗算人的『暗器』,而他的『暗器』也從不淬毒,是以武林中『明器』的一宗,即由他創始。」《四大名捕逆水寒》第七十二回為「順逆神針」,其中描寫:「無情傲然笑道:『你可也沒撿著便宜!』戚少商忽攢入了臉面……劉獨峰道:『他著的是順逆神針』?無情道:『要不是無聲無息,無光無形的順逆神針,又怎能在號稱』遇強逾強,得必全失』的『空劫神功』下借掌風卻逆掌力而入,射中了他的掌沿、指尖和襟袖呢?」
3.「鐵手」:此人介紹為「與鐵手捕快過招,其內力雄渾不可小視。」卡牌人物名稱為「神捕鐵手」,卡牌中對其介紹有「四大神捕」、「手掌天罡」。人物信息卡牌簡介為:「年紀輕輕便將一雙鐵掌練就的刀槍不入,百毒不侵。武功高超的同時又是一個術德兼修、知行合一的俠士。」「天賦武功」為「一以貫之」,武功信息卡牌中有對「一以貫之」的介紹為:「看似簡單的功夫,當練至化境,可以以力破巧,無堅不催」。(見附件3)
溫瑞安提出,《江湖閒話》之四《追命的命》中提到:「不過,四大名捕裡,修養最好、功力最高、人緣最佳的,倒要算原本是鏢師出身的老二鐵手了,他還比追命年輕上幾歲呢!」《江湖閒話》之五《鐵手的手》中提到:「老二鐵手,內力深厚,僅次於他們的師父諸葛先生,為人溫和,謙衝有禮,胸襟磊落,江湖經驗豐富,一對鐵掌,刀槍不入,在武林中被稱為『一雙最有份量的手」,也被受過他恩德的人譽為『江湖上一對最能主持正義的手』。」另外,溫瑞安創作的《少年鐵手》(溫瑞安著,敦煌出版社1990年12月15日初版)中提及:「他天生臂力過人、內功基深,因辦數案均明察秋毫、決不縱枉,使京城的諸葛先生深為賞識,三次召見,並因材施教,授之絕頂內功要訣:『一以貫之』神功。這『一以貫之』的內功,以一息生萬法,鐵手習之,如虎添翼。」
玩蟹公司指出,「一以貫之」為常用成語,《辭海》釋義為「用一個根本性的事理貫通事情的始末或全部的道理。」
4.「追命」:此人卡牌人物名稱為「神捕追命」,卡牌中對其介紹有「四大神捕」、「帶藝從師」。人物信息卡牌簡介為:「半生心酸難過的經歷無法改變一個積極的俠客人生,只願美酒相伴,遊戲人間。」「天賦武功」為「鳳翔九天」,武功信息卡牌中對該武功介紹為:「全身武功全練在腿上」。卡牌中,「追命」被設計為手持酒壺的人物形象。(見附件4)
溫瑞安提出,《江湖閒話》之四《追命的命》中提到:「四大名捕裡要算他的年紀最大,性格也算他最詼諧,他本是落魄江湖的失意人,後來帶藝投師,入諸葛先生門下,所以江湖經驗特別豐富,四大名捕裡,閱歷要算他最多。……追命嗜酒,喝得越醉,武功越高。他的腿法與輕功可以說得是冠絕天下。」溫瑞安創作的《不朽若夢》(溫瑞安著,江蘇文藝出版社等1993年8月第1版第1次印刷)中描寫:「……追命也終於見著了諸葛先生。『我們等你好久了。』諸葛先生劈面就跟他說,『你在江湖上多閱歷些才來,那也是好事。我跟你祖上梁鐵舟是好友,他給同門追殺,臨時交我追命腿法,囑我找到個可以繼承的人來傳授;當時我苦於應付朝中宦官傾軋,生怕連累你,只好先請舒老弟把此腿功要訣交於你,看來你已練有大成。』等到跟追命敘談一番之後,諸葛又問:『你的腿法在武林中已很有了點名氣,你的輕功很出色……』追命之所以為『追命』,便是在此役上定名的。他在數百公差、壯丁包圍下,只追了兩個人的命。」《江湖閒話》之五《鐵手的手》中提到:「老三追命,是個醉貓,即是酒鬼,喝得越醉,武功越高,輕功是四人中排行首位,一雙腿功,出神入化,追蹤術名列天下三名之內。
溫瑞安承認武功「鳳翔九天」在其作品中未提及。玩蟹公司表示,「百度百科」中「鳳翔九天」的詞條為小說名,通過百度搜尋引擎查詢「鳳翔九天武功」,結果顯示為《水滸傳》中梁山好漢關勝的武功名,因此,《大掌門》遊戲中的「鳳翔九天」系合法使用,並非使用了溫瑞安小說中「追命」的武功。
5.「冷血」:此人卡牌人物名稱為「神捕冷血」,卡牌中對其介紹有「四大神捕」、「碧眼狼徒」。人物信息卡牌簡介為:「若狼般的男子,靜若冰封、動如激瀑、武藝超群,追捕時,誰都無法逃過他的狼牙。」「天賦武功」為「無名劍訣」,武功信息卡牌中有對「無名劍訣」的介紹:「四十九路無名劍……」卡牌中,「追命」被設計為持劍的人物形象。(見附件5)
溫瑞安提出,其創作的《少年冷血——一個對十一個》(溫瑞安著,皇冠出版社1989年7月出版)中描述:「他只知道師父發現自己的時候,自己是在一處斷崖下的狼窟裡。『你那時候大概只有一歲大吧,在黑暗的洞裡望進去,眼睛是綠色的,我還以為是什麼野獸;』師父跟他說:『後來,我還發現你吮狼乳,才推斷你是因母狼哺養而活下來的。』」《江湖閒話》之三《冷血的血》中提到:「『四大名捕』中的冷血,真奇怪像他那麼個熱心腸的人,怎會有個這樣的名字……他的劍法招招進逼,無一招自守,勇於搏命,連武功比他強的人也拼不過他,所以才會有這種外號。」《四大名捕震關東》中提到:「冷血是一頭狼,沒有必勝的把握,絕不出手……他的招式共四十九招,而真正的敵手尚未出現。」
玩蟹公司確認《大掌門》遊戲系其開發,是一款手機端遊戲,於2012年10月通過安卓、ios系統的兩個平臺上線運營,用戶免費下載該遊戲,需要快速升級或獲得特定武功時需要付費。玩蟹公司表示,《大掌門》遊戲中共有300多個武俠人物,分不同門派,涉案五個人物需要用戶付費招來,可以加入任何門派。對於涉案五個人物在《大掌門》遊戲中出現的時間,玩蟹公司承認是2014年8月電影《四大名捕大結局》上映後陸續加入的,首先上線「無情」人物卡牌,後陸續上線其他人物,該遊戲並未使用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其他內容。
玩蟹公司同時承認《大掌門》遊戲中「神捕無情」、「神捕鐵手」、「神捕追命」、「神捕冷血」及「諸葛先生」五個人物名稱與溫瑞安所創作小說的關聯性,同時認可「諸葛先生」的「驚豔一槍」確係借鑑了溫瑞安作品,但否認《大掌門》遊戲中這些卡牌人物的表達與溫瑞安的小說表達存在關聯性,並否認侵害了溫瑞安作品的改編權。玩蟹公司表示,第一,溫瑞安對其創作的《四大名捕鬥將軍》、《四大名捕震關東》、《四大名捕會京師》等文學作品享有著作權,但小說中人物角色名稱並不是獨立的作品,溫瑞安對其創作的人物名稱不單獨享有著作權。第二,玩蟹公司開發經營的《大掌門》遊戲是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系獨立創作的結果,不具有溫瑞安作品的基本內容、核心情節,其獨創性表達與溫瑞安小說內容不構成實質性相似,不構成侵害溫瑞安小說改編權。第三,溫瑞安主張的五個人物及其相關的性格、武功等卡牌信息,玩蟹公司在接到本案起訴狀後已經修改,已在《大掌門》遊戲中停止使用該五個人物。
溫瑞安認可《大掌門》遊戲中的五個卡牌人物在本案訴訟期間有調整,但認為仍能與其《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人物相對應。經當庭勘驗,雙方確認《大掌門》遊戲中,「神捕冷血」人物改名為「快劍捕快」;「神捕追命」人物改名為「神腿捕快」,武功為「離鸞別鳳」;「神捕鐵手」人物改名為「鐵掌捕快」,武功為「氣貫長虹」;「神捕無情」人物改名為「千手捕快」,武功為「雨打梨花」;「諸葛先生」人物改名為「諸葛」。上述人物的相關信息也作了相應的修改。
五、溫瑞安主張玩蟹公司開發經營《大掌門》遊戲對其構成不正當競爭
溫瑞安指出,第51386號公證書中「無情」、「鐵手」、「追命」和「冷血」的卡牌中都標註人物身份為「四大神捕」,仿冒與其「四大名捕」系列知名小說的特有名稱近似的名稱。同時,玩蟹公司還以「四大名捕」為噱頭推廣《大掌門》遊戲。為此,溫瑞安提交了(2015)京方正內民證字第51387號公證書(以下簡稱第51387號公證書),其中顯示2015年7月16日登錄網際網路,在人民網遊戲頻道中有2014年9月2日刊發的「《大掌門》再迎明星級弟子『四大名捕』將崛起」文章,其中提到:「魔幻武俠電影《四大名捕大結局》席捲全國各大院線之際,由玩蟹科技精心打造的極致武俠手遊《大掌門》也狂刮『名捕』風。8月30日無情已搶先亮相,『四師弟』冷血也將緊追師姐腳步於近期登場,數以千萬計的《大掌門》玩家不僅可以在影院中欣賞『四大名捕』的迷人魅力,更可與之攜手縱橫江湖、除惡揚善。」安趣網(www.anqu.com)2014年11月27日登載文章「《大掌門》追命出師四大名捕完美收官」,其中提到:「由玩蟹科技打造的極致武俠手遊《大掌門》為千萬武俠迷們打造了一個真實的江湖。自從四大名捕無情、冷血、鐵手及其師父諸葛小花現身江湖,玩家對追命更是翹首以待,期待著四大名捕團聚《大掌門》,相信他們的相聚,會讓各位掌門再一次領略到四大名捕的魅力所在。」類似的報導還出現在7K7K手機遊戲網站、騰訊遊戲網站等多家網站。
玩蟹公司表示溫瑞安作為自然人並非市場經營主體,與玩蟹公司不存在經營者之間的競爭關係。同時,玩蟹公司還否認「四大名捕」為知名小說的特有名稱,理由一是儘管其承認溫瑞安在文學方面的價值,但不認可其小說屬於知名商品。二是「四大名捕」、「名捕」屬於公有領域的通用詞彙,溫瑞安的系列小說中,沒有直接以「四大名捕」作為小說名稱使用,因此「四大名捕」並未與溫瑞安建立其穩定的、唯一的聯繫,非溫瑞安小說的特有名稱。三是溫瑞安提交的與「四大名捕」有關的評論、介紹等文章大都是數年前,甚至十多年前的,不能作為認定當下市場中知名度的證據。四是一些第三方網站對《大掌門》遊戲進行宣傳推廣過程中,涉及電影《四大名捕大結局》,該行為與玩蟹公司無關。
為證明「四大名捕」屬於公有領域的通用詞彙,玩蟹公司提交了優客李玲創作的三部小說:《紅顏四大名捕》(今古傳奇報刊集團2005年9月月末版)、「紅顏四大名捕」之《忘情水》(今古傳奇報刊集團2006年11月月末版)、「紅顏四大名捕」之一《還珠劫》(新世界出版社2006年1月版)。這些圖書封面標註有「她的作品,不但光大了溫派門楣,而且讓我這溫派創始人,『四大名捕』的創造者,神迷於她筆下的『紅顏四大名捕』——溫瑞安」,「溫派天后優客李玲成名之作溫瑞安先生親力推薦」等。玩蟹公司另提交了高群書著「四大名捕」《西風烈》(中國華僑出版社2010年10月版),該書封套描寫:「高群書電影小說,著名作家薩蘇紀實版『現代四大名捕』,最敢想敢幹的導演訪談錄,虛構的四大名捕、真實的四大名捕,狠角色在書中遭遇,讀了方知誰更『烈』!」同時,玩蟹公司還提交了顯示有多部「紅顏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以及《警察手記:京師四小名捕破案傳奇》、《天朝名捕》系列、《名捕夫人》、《名捕傳》等作品的網頁列印件。
溫瑞安認為玩蟹公司提交的上述證據與本案無關,這些文學作品形成時間都晚於其創作「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時間。而且,優客李玲創作的「紅顏四大名捕」系列小說是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延續,溫瑞安對其使用「四大名捕」無異議。《西風烈》小說非武俠題材作品,與本案無關。
六、溫瑞安小說授權改編遊戲情況
本案中,溫瑞安提交了多份2009年至今的遊戲改編權授權合同書,其中顯示溫瑞安將其《四大名捕震關東》、《四大名捕大對決》等多部小說授權中國大陸、臺灣地區多家企業改編成各類網路遊戲。溫瑞安據此證明其小說商業價值及因玩蟹公司侵權給溫瑞安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另,溫瑞安提交了金額為5萬元的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律師費發票,金額為5500元的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公證費發票、金額為1941元的國家圖書館資料費發票。
玩蟹公司表示,以上合同均為溫瑞安某一部或某幾部小說的遊戲改編合同,無法證明溫瑞安因玩蟹公司的涉案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相關費用也與玩蟹公司無關。
上述事實,有溫瑞安提交的作品刊樣、報刊雜誌及檢索報告、第51386、51387號公證書、合同、發票,玩蟹公司提交的圖書、網頁列印件等證據予以證明,本院庭前會議筆錄、開庭筆錄等亦在案佐證。
本院認為:
本案爭議焦點主要有兩項:第一,關於改編權,玩蟹公司在其開發經營的《大掌門》遊戲中使用「無情」、「鐵手」、「追命」、「冷血」及「諸葛先生」五個人物是否侵犯溫瑞安創作的「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改編權。第二,關於不正當競爭,玩蟹公司在《大掌門》遊戲中使用「四大神捕」是否屬於仿冒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知名小說的特有名稱,利用「四大名捕」宣傳推廣《大掌門》遊戲,玩蟹公司是否對溫瑞安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關於改編權
溫瑞安主張玩蟹公司開發經營的《大掌門》遊戲使用涉案五個人物侵害了溫瑞安對「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人物的改編權。玩蟹公司否認侵權的理由主要有:一是涉案五個人物不是獨立的作品,溫瑞安對此不享有著作權,二是《大掌門》遊戲系玩蟹公司獨立開發完成,與溫瑞安小說內容不構成實質性相似,不侵犯改編權。對此,本院作以下分析:
首先,本案證據顯示,溫瑞安數十年中創作的「四大名捕」系列小說,成為「溫派」武俠小說的重要代表,與多位知名武俠作家創作的知名武俠小說齊名,文學價值及社會影響力較高。毋庸置疑,溫瑞安享有其創作的「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著作權。
其次,「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中,「無情」、「鐵手」、「追命」、「冷血」及「諸葛先生」是貫穿始終的靈魂人物,他們不只是五個人物名稱,而是經溫瑞安精心設計安排,有著離奇的身世背景、獨特的武功套路、鮮明的性格特點,以及與眾不同的外貌形象的五個重要小說人物。這五個人物,構成了「四大名捕」系列小說的基石。一方面,溫瑞安圍繞這五個人物以及相互之間的密切關係創作出了眾多「四大名捕」主題的傳奇武俠故事。另一方面,這五個人物也成為「溫派」武俠經典的重要紐帶,為溫瑞安數十年來堅持不懈的演繹創作提供了人物主線。因此,本院認為,涉案五個人物為溫瑞安小說中獨創性程度較高的組成部分,承載了「溫派」武俠思想的重要表達。溫瑞安對其小說所享有的著作權,亦應體現為對其中獨創性表達部分所享有的著作權。
再次,玩蟹公司承認《大掌門》遊戲中「神捕無情」、「神捕鐵手」、「神捕追命」、「神捕冷血」及「諸葛先生」五個人物名稱與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中武俠人物的關聯性,也承認部分人物武功確係借鑑了溫瑞安作品。同時,根據本案證據顯示,《大掌門》遊戲對涉案五個人物的身份、武功、性格等信息的介紹,相關人物形象的描繪及其組合都能與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中對應人物的表達相符。加之《大掌門》遊戲陸續出現涉案五個人物的時間,正值2014年8月電影《四大名捕大結局》上映之際,而該電影是經溫瑞安授權拍攝的「四大名捕」系列小說同名電影。多篇為《大掌門》遊戲作宣傳推廣的文章都將「無情」等涉案卡牌人物與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中對應人物相聯繫。因此,本院認為,《大掌門》遊戲中的「神捕無情」、「神捕鐵手」、「神捕追命」、「神捕冷血」及「諸葛先生」五個人物即為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中的「無情」、「鐵手」、「追命」、「冷血」及「諸葛先生」五個人物。
對於玩蟹公司提出《大掌門》遊戲中涉案卡牌人物存在與溫瑞安小說情節不符,從而否認使用溫瑞安小說的辯稱,如「神捕鐵手」、「神捕追命」的武功並非直接使用溫瑞安小說中「鐵手」、「追命」的武功。本院注意到,溫瑞安創作的小說《少年鐵手》提及「鐵手」有「一以貫之神功」,即使「一以貫之」為常用成語,用於武俠小說人物「鐵手」的武功時也屬溫瑞安的獨創性表達。另外,儘管根據現有證據可以認定玩蟹公司為《大掌門》遊戲中「追命」設計了「鳳翔九天」的武功名稱,但卡牌中對此人的武功介紹依然符合溫瑞安小說中「追命」武功的特點,而且,結合《大掌門》遊戲對該人物的身世介紹、性格稟賦、形象特徵以及與「四大名捕」其他人物的關係等因素,可以唯一併準確地將該遊戲人物指向溫瑞安小說人物「追命」。
最後,判斷玩蟹公司在開發經營的《大掌門》遊戲中使用涉案五個人物是否侵害溫瑞安作品的改編權。本院認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改編權是著作權人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著作權人有權自行改編作品或授權他人改編作品,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改編作品的行為構成侵權。通常而言,理解改編權,需要考慮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改編權的行使應以原作品為基礎;二是改編行為是進行獨創性修改而創作出新作品的行為;三是改編涉及的獨創性修改可以是與原表達相同方式的再創作,如將長篇小說改編為短篇小說,也可以是與原表達不同方式的再創作,如將小說改編為美術作品或電影。
本案中,玩蟹公司開發經營的《大掌門》遊戲,通過遊戲界面信息、卡牌人物特徵、文字介紹和人物關係,表現了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人物「無情」、「鐵手」、「追命」、「冷血」及「諸葛先生」的形象,是以卡牌類網路遊戲的方式表達了溫瑞安小說中的獨創性武俠人物,滿足以上三個方面的要求。故本院認為,玩蟹公司的行為,屬於對溫瑞安作品中獨創性人物表達的改編,該行為未經溫瑞安許可且用於遊戲商業性運營活動,侵害了溫瑞安對其作品所享有的改編權。
至於玩蟹公司提出《大掌門》遊戲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與溫瑞安作品不同的辯稱,本院認為,網路遊戲整體可以成為計算機軟體,網路遊戲權利人基於電腦程式及其有關文檔而享有軟體著作權,但這不妨礙遊戲運行過程中呈現給用戶的可識別性文字、音樂、影像等要素及要素組合亦可構成作品。網路遊戲權利人所使用的這些作品若是他人作品,一般應取得他人許可。故玩蟹公司以其為《大掌門》遊戲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人而否認其侵害溫瑞安作品改編權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二、關於不正當競爭
溫瑞安主張玩蟹公司在《大掌門》遊戲中將與其「四大名捕」對應的「無情」、「鐵手」、「追命」和「冷血」卡牌人物標註為「四大神捕」,系仿冒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知名小說的特有名稱。玩蟹公司對此予以否認。
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5條第(二)項的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行為。本院認為,由於《大掌門》遊戲中的四個涉案人物名稱為「神捕無情」、「神捕鐵手」、「神捕追命」和「神捕冷血」,且對應溫瑞安小說的「四大名捕」人物,因此,玩蟹公司僅在這些人物卡牌中標註「四大神捕」,未以顯著性字體予以展示,是對這四個卡牌人物身份所作的描述性使用。此標註會使用戶對這四個卡牌人物與溫瑞安小說中對應的四個人物發生聯想,不會使用戶將網路遊戲誤認為「四大名捕」小說。需要指出的是,涉案卡牌中「四大神捕」的標註,與對應人物的其他個性特點相結合,一同刻畫出鮮明的卡牌人物形象,屬於對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中四個重要人物作品內容的使用行為,故本院認為,玩蟹公司在《大掌門》遊戲中使用「四大神捕」的行為,應屬於前述侵害改編權範疇,本院對此已作處理。對溫瑞安提出玩蟹公司構成仿冒行為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
此外,就溫瑞安主張玩蟹公司利用「四大名捕」宣傳推廣《大掌門》遊戲構成不正當競爭,本院認為,因本案證據所顯示的《大掌門》遊戲的宣傳報導均為第三方撰寫發表於第三方網站,未直接體現與玩蟹公司相關,玩蟹公司對此亦予以否認,故本院對溫瑞安的此項主張,亦不予支持。
三、關於法律責任
玩蟹公司應對其侵害溫瑞安作品改編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鑑於本院當庭勘驗時,《大掌門》遊戲中的涉案人物信息均已修改,玩蟹公司也堅持其在本案訴訟中已經停止了涉案行為,故本院對此項訴訟請求再行判令已無必要。對於溫瑞安提出消除影響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消除影響的媒體範圍以網際網路媒體為宜。對於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一則改編權屬於財產權範疇,而賠禮道歉多用於人身權被侵害的糾紛中,二則法院通過支持消除影響的訴訟請求已能達到澄清事實的目的,故對於溫瑞安提出賠禮道歉的訴訟請求,本院依法予以駁回。由於雙方均未能提交充分證據證明涉案侵權行為給溫瑞安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玩蟹公司的違法所得,故本院根據溫瑞安及其作品的知名度、被侵權內容的市場價值、《大掌門》遊戲使用侵權內容的持續時間、該遊戲的市場規模、玩蟹公司於2014年8月由溫瑞安「四大名捕」系列小說改編的同名電影上映之際上線涉案遊戲卡牌人物的主觀故意等因素酌情確定,溫瑞安主張的經濟損失過高,本院不予全部支持。溫瑞安因本案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因溫瑞安提出過高的訴訟請求產生的案件受理費,不應由玩蟹公司全部負擔。
綜上,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十四)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在一家遊戲網站首頁或遊戲欄目首頁(選擇範圍為第51387號公證書中顯示的網站)連續二十四小時刊登聲明,就本案侵權行為為溫瑞安消除影響(聲明內容須經本院審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將根據原告溫瑞安申請,在相關媒體公布判決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承擔);
二、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賠償原告溫瑞安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八十萬元;
三、駁回原告溫瑞安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決所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則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四萬六千八百元(原告溫瑞安已預交),由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負擔四萬元,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交納;由原告溫瑞安負擔六千八百元,已交納。
如不服本判決,原告溫瑞安可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被告北京玩蟹科技有限公司可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上訴於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如在上訴期滿後七日內未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審 判 長 曹麗萍
人民陪審員 袁 衛
人民陪審員 梁銘全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書 記 員 王奇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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