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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第200期
誠摯聲明
本文章僅分析法律問題,涉及到鄭爽等明星的相關內容來源於網絡。請粉絲們理性閱讀。
最近,鄭爽因情緒失控再度登上熱搜。
據騰訊新聞、澎拜新聞等多家媒體的報導,以及快手直播視頻顯示,在8月21日快手直播帶貨活動中,鄭爽在直播過程中情緒崩潰,一度哽咽說不出話。「請讓我安靜一會兒」,「我真的很反感,這場直播的感覺和節奏並不是我想要的」,「業績和我有什麼關係」。
本次直播翻車事件引發網友熱議。這兩年,網紅直播帶貨出圈,明星們也紛紛加盟直播間,翻車的也不在少數。
據中國財經網的報導,此前小瀋陽一場直播,僅獲得20多單,第二天還退貨16單;李湘直播出場費5分鐘80萬,結果一件貂都沒出去;葉一茜帶貨茶具,直播間觀看人數高達90萬,成交金額僅2000元。
「流量失靈」、明星「失控」,銷售數據慘澹,那麼商家交出去的高價坑位費能要得回來嗎?
一般情況:坑位費能否退回主要取決於明星和商家之間是否有相關約定。有約定的話按約定執行,沒有約定要想退坑位費就比較難了。
簡要分析一下,明星與商家的帶貨關係本質上屬於合同、合作關係,合作費用一般包括基本的坑位費和額外的銷售佣金,因明星帶貨直播兼具代言和代理銷售的雙重性質,所以坑位費大多數情況下不與銷售額掛鈎,在這種情況下即便直播翻車、銷售慘澹坑位費不退也是合理的。
特殊情況:直播套路多,水深,不排除有數據造假、刷單刷數據的情況。如果明星存在類似情況,而商家是基於此與明星合作,那麼商家有權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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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智富律師
◇排版:方智富律師
◇審閱與校對:錢侃侃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