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歷史上除科舉制和其他選官制度外,明代的匠人入仕構成了朝廷典章制度確定下來的另一種選官制度,這與明代的皇家營造經歷密不可分。匠藝技術和知識的掌握與應用,賦予了營造匠人向上流動的空間,雖然沒有從實質上改變匠人們的社會地位,但促使後世營造匠人從「安身」而趨向於「立命」,強調了營造匠藝本身及其與中國傳統士大夫知識體系之間的關係。
今天,我們通常把手藝工人統稱為匠人,或把工與匠等而視之,但這與匠人的原初意義是有出入的。根據《說文解字·匚部》:「匠,木工也。從匚從斤。斤,所以作器也。」[1]段玉裁的註解是:「匠木工也。工者,巧飭也。百工皆稱工,稱匠。獨舉木工者,其字從斤也。以木工之稱引申為凡工之稱也。」[2]但將匠人僅僅理解為「木工」恐怕是不確切的,按《考工記·總敘》:「國有六職,百工與居一焉……或審曲面埶以飭五材以辨民器,謂之百工」;[3]「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摶埴之工二。攻木之工、輪、輿、弓、廬、匠、車、梓」[4],可見「匠人」只是「百工」之一,且只是七種「攻木之工」中的一種;又按《考工記》:「匠人建國……匠人營國……匠人為溝洫。」[5]可知匠人的主要職責是選擇城池、宮室的地理位置(即所謂「建國」),建造城池、宮室(即所謂「營國」),修建溝洫等農業水利工程(即所謂「為溝洫」)。從這個角度看「匠人」在其最初實際上就是「營造工匠」的意思。但隨著歷史的發展,本來作為下位詞的「匠」逐漸與上位詞「工」合流,遂有工匠並稱。到了元代,隨著匠籍制度的出現,「工」與「匠」又再次分流,有了「工在籍謂之匠」的說法,[6]也就是說只有在匠籍的「工」才被稱為「匠」。到了清代,隨著匠籍的廢除,「工」「匠」兩詞又再度被等量齊觀,也就形成了今日意義上的「工匠」概念。本文所謂的「匠人」大體與今日通行的「工匠」一詞概念相當,但考慮到原初意義,仍使用「匠人」一詞。
本文討論的是近世以來營造匠人尤可注意的「匠人入仕」現象,尤其是明代出現的匠人入仕驟增,並且還有擔任要職與高位的情況。本文將從入仕的歷史背景、入仕的緣由和入仕與匠人地位三個方面來加以述論,探討這一現象背後的原因,以及匠人頻繁入仕和身份變化是否提升匠人地位等問題。
[1]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年版,第635頁。
[2]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第635頁。
[3]聞人軍譯註《考工記譯註》,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8 年版,第1頁。
[4]聞人軍譯註《考工記譯註》,第10頁。
[5]聞人軍譯註《考工記譯註》,第110、112、120頁。
[6]何慶先整理《中國歷代考工典·第四卷》,江蘇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2頁。
這裡說的「匠人入仕」並非「匠籍入仕」,在明代中後期,隨著科舉向匠戶的開放,匠籍人員也可以登科入仕;而所謂「匠人入仕」指的是匠人未通過科舉,單純依憑自己的匠藝進入官僚階層。中國歷史上選官制度,除科舉制外,有秦的「二十等爵」制、兩漢的「方正賢良」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唐宋的「博學弘詞」「明經詩賦」制等等,但無論何種制度,都罕有以技藝水平作為選人任官的標準。當然依靠技術水平入仕也並非絕無僅有,如唐太宗在位時的閻立德、唐高宗年間的閻立本,這兄弟兩人俱是以營造匠藝入仕(都是先為將作少匠、將作大匠,後官至工部尚書),[1]但這種情況畢竟只是曇花一現。
營造是專業化非常高的工作,但在元以前,作為營造主管部門的工部,哪怕是低品級官員也俱是由科舉出身的文人擔任。《宋會要輯稿·選舉》有記載:「太平興國二年始命第一、第二進士及九經,授將作監丞、大理評事、同判諸州。」[2]「太平興國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詔新進及第進士呂蒙正以第一等為將作監丞。」[3]又如在真宗鹹平三年(1000)四月二十七日」「以新及第進士第一人陳堯諮、第二人周起、第三人胡用、第四人朱巽、第五人李穎、鎖廳李繹,並為將作監丞、通判諸州」。[4]《續資治通鑑長編·》也有載:「詔應進士、諸科同出身試將作監主簿,並令守選。」[5]將作監,掌管宮室建築的官署。其中,官職為監從三品,少監從四品下,丞從六品下,主簿從七品下。元代依唐制,據《哲匠錄》:「楊瓊,曲陽縣西陽平村人。幼業石,每出新意,人莫能及……中統至元間,營兩都宮殿城郭,累遷領大都等處山場石局總管……十四年,任少府少監。翌年卒,贈宏農郡伯。」[6]又如王浩,「王浩,曲陽閻家疃人。至元初,大都營繕方興,浩本石工,由侍衛軍改隸少府監石局,以藝業精妙,遷採石局提控,轉提領」。[7]可見楊瓊、王浩等元代「匠官」品級並不高。
到了明代,情況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據記載,明代部分營造類入仕的匠人,獲得了前朝未有的高位,如:
蒯祥、蒯義、蒯鋼、蔡信、郭文英俱以木工,官至工部左右侍郎。陸祥以石工,官至工部左侍郎。[8]
世宗時,匠役徐杲以營造擢官工部尚書。[9]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工部尚書為其長。工部尚書品級在明代為正二品,清代為從一品;工部侍郎為工部副長官,明代正三品,清代從二品。
需要指出的是,在明代匠人入仕並非是帝王臨時起意之舉,而是被朝廷典章制度確定下來的一種選官制度。明代的匠戶一為輪班,二為住坐,按照法令全國工匠都必須輪班到京服役。《明史》記載:「洪武二十五年,置營繕所。改將作司為營繕所,秩正七品,設所正、所副、所丞各兩人,以諸匠之精藝者為之。」[10]根據單士元的研究:「洪武初,既設工部,將作仍存,其後將作司改為營繕所,終明之世,承之不改。欲考明代營造,則將作營繕其重要機關也。」[11]而「輪班者隸工部,住坐者隸內府內官監」。[12]內府由宦官統領,這類工匠往往因業績受宦官賞識而直接傳奉入仕。
從以上史料來看,明初營造匠人憑藉「匠藝」制度性入仕的道路已經打開,並且有了大幅增長,這與宋元兩代的情形很不一樣。
清代的趙翼在其《廿二史札記》卷34「吏役至大官」一條中記錄了明代中前期數次「匠人入仕」的情況:
(弘治)八年,修隆善寺,工竣,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寶(少)卿任道遜等,以書碑亦進秩,王詔上疏切諫,工匠授官,已濫觴於此。正德初,劉健等疏中,有畫史、工匠濫授官職,多至數百人,豈可不罷。劉瑾擅權,《通鑑纂要》成,誣諸翰林纂修官謄寫不謹,皆被譴,而命文華殿書辦張駿等改謄,駿擢至禮部尚書,他授京卿者又數人,裝潢匠役亦授官秩。世宗時,匠役徐杲以營造擢官工部尚書,其屬冒太僕少卿、苑馬卿以下職銜者以百數。又工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亦以中官請,悉授職。[13]
而明代中前期,尤其是內府拔擢匠人也引起爭議。據《明世宗實錄》記載:
嘉靖五年四月,兵部侍郎胡世寧,言比者官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以太監張忠一言盡行升職,祖宗列聖以來臣未之前聞也。且自古國家財盡必取於民,民窮必至於變。今官賞既濫,則俸入不得不增,恐有限之供輸不能給無涯之用度。陛下為祖宗保天下,為天地養生民,不宜有此。疏入未報。會太監周縉、王本等奏乞錄已故太監羅鑰、秦文宗屬,詔復從之。於是尚書李鉞等驟諫言,我朝舊制武階專以待軍功,管事必由於推選,自正德間為權奸所壞,幾危社稷,今釐革未幾,而內臣乞升之奏隨請隨得,如祖宗成憲何?如天下公議何?況小人之欲愈縱愈貪,若不早賜禁絕,恐將來無復底止。上以升授官職亦先朝故事,戒鉞等勿復言。[14]
從這段史料來看,在嘉靖五年,明世宗一次拔擢了趙奎等54名工匠,雖然遭到了胡世寧、李鉞等大臣的反對,卻以「升授官職亦先朝故事」為由,駁回了胡、李等奏呈。而萬曆三十五年(1607)更是因修兩宮殿門,內府升匠官三百五十員。[15]可見拔擢匠人入仕已是有明一代經常之舉。
事實上,不但營造匠人可憑匠藝入仕,在明代,其他工匠也享有此「待遇」,清人褚人獲在《堅瓠集》記錄了明初由於種種技藝而拔擢入仕的情況:
洪武初,徐興祖、井杲俱以廚役授光祿卿。杜安道、洪觀俱以櫛工官太常卿、禮部左侍郎。蔡春、王興宗俱以皂隸官布政使。他如李孜省、鄧常恩、趙王芝、凌中俱以方術進。顧羾由巫師,俱官太常卿。金忠以卜術官至兵部尚書,贈少師。袁珙以相術官太常寺丞、贈少卿。子忠徹官至尚寶少卿……許紳以醫官至太子太保、禮部尚書。蔣宗武以醫官通政司通政使。施欽仲、蘭奈、宗周、張鑾、徐偉俱以醫得官禮部,左侍郎湯序、右侍郎康永韶,俱以天文生授。[15]
《明史》記載,天啟六年(1626)十月皇極殿成,官匠雜流升授者965人。[16]
為何有明一代能打破成規,有如此眾多的工匠入仕?這與明代立國之初統治集團內部構成有莫大關係。明太祖朱元璋起於寒微,明初的朝臣來源也是五花八門,比如著名的姚廣孝、丘玄清等俱是以僧、道入仕,對此明代王世貞在其《弇山堂別集·異典述五》「文臣異途」一條中有詳細記述。[17]因此有明一代特別重視對「技藝」之士的錄用。
工匠群體中唯獨營造匠人獨受青睞,先後有將近十人被提拔到工部尚書、侍郎一級的高官,這與明代的皇家營造經歷密不可分的。可以發現上述「匠官」主要是在永樂、嘉靖兩朝被提拔的,而這兩朝恰恰也是有明一代宮殿營造的高峰期。永樂四年到永樂十八年(1406—1420),明王朝大規模修建北京城池、宮殿、壇廟、陵寢和園囿,掀起了有明一代皇家營造第一個高潮;明世宗朱厚熜則以制禮作樂自任,意在開創一代新規、掀起了明代皇家營造的第二次高潮,「他更定洪武壇壝制度,把天地合祀改為分祀,增建圜丘和皇穹宇,改建大享殿與齋宮;又分別於北郊、東郊、西郊建方澤壇、朝日壇、夕月壇。廢太廟同堂異室之制,分立九廟,每廟一主。並為其父立廟,稱為『世廟』。建皇史宬、大高玄殿、欽安殿。重建奉天、華蓋、謹身三殿。各項工程並時而興。嘉靖十五年前號為簡省,工程費用總計已達六七百萬兩,其後增至十數倍,常有工地二三十處,役工匠、軍夫數萬人,歲費銀二三百萬兩,而天下財賦歲入太倉者僅二百萬兩有奇」。[18]大規模的營建工程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也需要提高營建技術、改進營建工具,更需要技術卓越、富有豐富營造經驗的匠人直接參與營建工程的管理。明沈德符《萬曆野獲編》曾有如下記載:
世宗……至末年土木繁興,冬卿尤難稱職。一切優遊養高,及遲鈍不趨事者,最所切齒,誅譴不逾時刻。最後趙文華為分宜義子,歐陽必進為分宜妻弟,特以貪戾與闒茸相繼見逐,權臣毫不能庇。而雷豐城以勤敏,獨為上所眷倚,即帝堯則哲之明,何以過之。終上之世,雷長冬曹,無事不倚辦。即永壽宮再建,雷總其成,木匠徐杲,以一人拮据經營,操斤指示。聞其相度時,四顧籌算,俄頃即出,而斲才長短大小,不爽錙銖。上暫居玉熙,並不聞有斧鑿聲。不三月而新宮告成,上大喜。[19]
可見營造匠人在營造過程中擔任管理職務的重要性,明世宗甚至「嘉靖後添設尚書一人,專督大工」。[20]因此,儘管有不少文人對這些「匠官」持有異議,「匠官」仍能得到庇護,《明世宗實錄》有載:
雖然優秀匠人擔任營繕所丞已成制度,但入仕匠人的繼續提拔卻並沒有什麼固定的準則,《明英宗實錄》記載:
正統十二年閏四月,升工部營繕所所副蒯祥、陸祥俱為工部主事。以蒯善攻木、陸善攻石,管匠修城有勞也。……順天府帶俸經歷張忠亦自以修城有勞乞升官。上怒曰,升賞出自朝廷,豈臣下可幹邪。命下獄鞫之;法司奏當贖杖還職。上曰:忠發身石匠,其罷官仍就原役。[22]
從這則史料可以看出張忠出身石匠,且已經入仕,從其膽敢為自己「乞升官」來看,其修城的功勞應當不小,但因為自乞升賞,遂為英宗所惡。這也表明在當時應該沒有匠官任上的固定規則,否則張發也就不會貿然自乞升官了。
[1] 《舊唐書》卷 77《閻立德閻立本傳》,中華書局 1975 年標點本,第 2679—2680 頁。
[2] 徐松: 《宋會要輯稿》卷 100641,中華書局 1957 年影印本,第 4233 頁。
[3] 徐松: 《宋會要輯稿》卷 5696,第 4245 頁。
[4] 徐松: 《宋會要輯稿》卷 5696,第 4247 頁。
[5]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 60「真宗景德二年六月丁丑」條,中華書局 1957 年版,第 1343 頁。
[6] 楊永生編《哲匠錄》,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33 頁。
[7] 楊永生編《哲匠錄》,第 135 頁。
[8] 禇人獲輯撰,李夢生點校《堅瓠集》廣集卷之五「明初異擢」條,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年版,第 985 頁。
[9] 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札記校證》卷 34「吏役至大官」條,中華書局 2013 年版,第 787 頁。
[10] 《明史》卷 72《職官志一》,中華書局 1974 年標點本,第 1761 頁。
[11]單士元:《明代營造史料》,《中國營造學社彙刊》第4卷第1期,1933年3月。
[12] 申時行:《大明會典》卷188,《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史部第789冊,第3792頁。
[13] 趙翼著,王樹民校證《廿二史札記校證》卷34「吏役至大官」條,第787頁
[14] 《明世宗實錄》卷63「嘉靖五年四月辛乙」條,第1455—1472頁。
[15] 《明神宗實錄》卷436「萬曆三十五年七月辛亥」條,第8239—8260頁。
[16] 褚人獲輯撰,李夢生校點《堅瓠集》廣集卷之五「明初異擢」條,第985—986頁。
[17] 《明史》卷22《熹宗本紀》,第305頁。
[18] 王世貞:《弇山堂別集》,中華書局1985版,第177—180頁。
[19] 潘谷西主編《中國古代建築史》第四卷《元、明建築》,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12 頁。
[20] 沈德符: 《萬曆野獲編》卷 2《列朝》「工匠見知」條,中華書局 1959 年版,第 56 頁。
[21] 《明史》卷 72《職官志一》,第 1762 頁。
[22] 《明世宗實錄》卷 301「嘉靖二十四年七月丁丑」條,第 5715—5730 頁
[23] 《明英宗實錄》卷 153「正統十二年閏四月己卯」條,第 2993—3006 頁。
明代浙派畫家朱邦繪《王宮圖》,
圖中人為蒯祥,背後為承天門(即天安門)
蒯祥、蔡信、徐杲、郭文英等營造匠人究竟有何過人之處,能在廣大工匠中脫穎而出成為尚書、侍郎一級的高官?回答這個問題對於我們釐清匠藝與匠人生涯發展至關重要。《明實錄》中對陸祥、楊青、蒯祥、蒯鋼、蔡信、徐杲、郭文英等匠官的言行都有所記載,筆者曾將《明實錄》所載明代部分營造匠官史料一一摘錄,前後歷經明代十朝九帝,共有四十九條。概括起來,可以得出以下推論:
第一,匠官的拔擢固然有君主恩寵的成分,但主要仍是依靠他們的實際營造成績。實錄中記錄最為詳細的是陸祥、蒯祥與徐杲的事跡,從中可以發現他們的升遷是與一個個工程密不可分的。以徐杲為例,《明實錄》從嘉靖十九年(1540)開始有其記錄,從皇穹宇到太廟,到京師城外,到門工,到大玄都殿,到玉熙宮,到萬壽宮,到皇極殿,到萬法寶殿,實際上就是其一步步升遷的臺階。
第二,雖然蒯祥等人已官至尚書、侍郎一級,常理度之所轄之領域當很寬泛,但他們最主要的工作還是內官監督工。雖然君主未見得信任這些匠官,但對這些匠官在營造領域的建樹他們卻是深信不疑的。蒯祥三次「逾致仕之期」,但又三次復任;蒯鋼雖被降,但當致仕卻又被要求復職,凡此種種都顯示出君主對匠官在營造方面的信任。
第三,這些營造匠官手藝一流,但對君主來說更看重的是他們的建築設計能力、工程管理能力和現場應變能力,這在實錄中記錄不多,但其他史料有所呈現。蒯祥有高超的設計能力,《吳縣誌》記載:「凡殿閣樓榭,以至迴廊曲宇,隨手圖之無不中上意者。每修繕,持尺準度,若不經意,既成不失毫釐,有蒯魯班之稱。」[1]工程管理能力的一大體現就是現場應變能力,在這點上蒯祥也稱一流,《香山小志》有載:
徐杲的營造匠藝也是非常出眾,前引《萬曆野獲編》中已記錄其三月建成永壽宮,而上不聞斧鑿之聲,足可見一斑。徐杲怎樣使人不聞斧鑿聲,《增修甘泉縣誌》則是補齊了這則故事:「徐杲以木匠起家,官至大司空,其巧侔前代,而不動聲色。常為內殿易一棟,審視良久,於外另作一棟,至日斷舊易新,分毫不差,都不聞斧鑿聲也。」[3]
相較於蒯祥,徐杲則更有幾分神秘色彩,《罪惟錄》載:
當然,傳說不足信,但營造匠人對術數的掌握卻能從中窺見一斑,明世宗崇信道教,崇尚修仙之術眾所周知,他能對徐杲如此信任,徐杲或確精於此道。
可以說,「營造匠藝」是一個複雜的「知識—技藝」體系,傳統「職業教育」研究所關注的「手藝」只是整個營造匠藝體系中的一項初階「技能」而已;而在「學徒期」這個通常被認為是工匠最為正式的「學習」階段,能學到的也只是作為營造匠藝初階技能的「手藝」的一小部分。朝廷的典章、社會的風俗、上層的趣味以及營造本身的邏輯這些「知識—技藝」體系中的「高階技能」是需要一個匠人盡其一生去學習與掌握的,這與營造匠人能否實現經濟、社會地位的上升息息相關。國家與文人階層的話語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其影響還從「匠藝」的「技能層」擴展到了「知識層」,成為了指導和制約「手藝」的重要因素;通過這樣的建構,營造匠藝才可能被納入傳統中國的知識「體系」之中。
[1] 《吳縣誌》卷75《列傳藝術一》,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18—524 頁。
[2] 徐翥先: 《香山小志》,蘇州市香山街道,2008 年,第72頁。
[3] 《增修甘泉縣誌》卷24《叢綴》,鳳凰出版社2017年影印本,第2冊,第216頁。
[4] 查繼佐:《罪惟錄》卷27《藝術列傳》,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540頁。
有明一代有較多的營造匠人入仕為官,且官至尚書、侍郎等,那是否可以說營造匠人或工匠群體的地位由此就上升了呢?其實並不盡然。一個群體的社會地位,主要來自其他群體,尤其是在整個社會中佔主導地位的群體對他們的認可度,在傳統中國主要是士大夫群體。儘管蒯祥、徐杲等人已身居高位,封妻蔭子,但士大夫群體對他們始終是抱有戒懼之心的。
士大夫群體始終認為匠官群體屬於異類。從實錄記載來看,他們曾前後數次對匠官群體的合法性提出質疑,據《明英宗實錄》記載,英宗元年雲南道御史沈性就曾上奏:「景泰年間郕府舊僚及匠作庸流皆擢美官,乞裁省之。」[1]這一奏疏直接的結果就是蒯祥、陸祥從工部右侍郎降為太僕寺少卿。成化二十三年(1487),匠官第二次被大面積降職,工部右侍郎蒯鋼被降職為順天府治中。甚至發生了匠官降俸的情況,雖然最後得以恢復,但匠官的艱辛卻也可見。從後世來看,情況也並無多大改觀。無論是前文所引明人王世貞的《弇山堂別集》引述匠人入仕的「文臣異途」條,還是清人褚人獲《堅瓠集》的「明初異擢」條,一個「異」字實際上已經表達了文人們對入仕匠人的看法。對於陸祥,《明實錄》給予了很高的評價,但一句「然為人頗謹愿,士夫不以其出自雜流而棄之」卻也讓人不勝唏噓。[2]事實上,這些「雜流」們在後來確實是為「士夫」所棄了,這種拋棄並非僅指徐杲以後匠人群體再無高官,而是指由「士夫」所編撰的正史中對這些匠官幾乎不著一墨,翻遍《明史》,上述匠官被提及的只有一人一處,《明史》曾有一處提到郭文英,即便這一處卻也充滿了貶低之意:
到清代,雖然營造匠人們不再如明代那樣能擔任尚書、侍郎一級的官員,但基層營造官員由匠人擔任的傳統還是被傳承下來了。究其原因,一方面近世以來的中國營造匠藝,內涵之豐富早已超越了通常所說的「手藝」範疇。「繪畫、算訣、術數、典章」與「手藝」一道構成了營造匠藝的整體,匠人憑藉這些技藝與知識,得以掌握環境規劃、施工管理、建築設計、構件設計、構建製作等營造的每個環節。這一「技藝—知識」體系也不是雜亂無章,對於營造匠人而言,「手藝」是基礎,是根本。另一方面,這個「技藝—知識」體系雖為營造匠人所掌握佔據,但背後的精神與主導卻是與傳統中國士大夫的話語體系、知識體系緊密相關,這種關聯昭示了營造匠藝的開放性與可生發性,也使得營造匠人與文人士夫的對話成為可能,如樣式雷的皇家營造、張南垣的以石為墨、姚承祖的杏壇開講反映的都是傳統中國匠藝體系與士大夫話語體系、知識體系關聯背景下匠人與文人之間的精神交流。
進而,在明清之際,中國文人由於對傳統營造方式背後所呈現的精神內涵不滿而開始理論性、知識性地涉入匠藝世界,儘管從整體來看,中國文人對營造的知識性和理論性參與的熱情是不足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文人與營造絕緣。他們採取了一種「援匠入文」的方式試圖將匠藝納入到文人的話語體系與精神世界之中,主要體現在文震亨的《長物志》和計成的《園冶》中。《長物志》與《園冶》雖非專門的建築營造論著。但對於建築「功能」的探討已經隱含在其中了。所謂的「精神」實際上指的是營造過程中建造者對建築「功能」的追問、探尋以及堅持。對於建築來說,「形式」固然有其意義,但更多情況下「形式」應當以「功能」為核心,圍繞功能而「展開」。遍觀《長物志·室廬》,可以發現文震亨最關心的是如何在建築中實現文人舒適、雅致的生活,所有的闡述都由此展開。[4]在《園冶·立基》中有「立樓閣基」一節,在計成的筆下,「立樓閣之基」首先需要考量的不是制式,而是文人的一種「審美體驗」。[5]他們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理論所長去「提高產品的質量」,而將匠藝工作納入已有的知識與經驗範疇。在這些文人心目中,匠人的經驗固然有其價值,但只有經過文人的闡釋和提升,這種價值才能夠有效凸顯出來。
這一精神得到了匠人的迎合和參與,而匠人也因此被文人世界所接納。張漣疊山的實質在於用常物形成山水之感,從而打破了以往疊山的靡費。且所疊之山不落俗套,黃宗羲贊曰:「荊浩之自然,關仝之古淡,元章之變化,雲林之蕭疏,皆可身入其中也。」[6]如此評價,可見張漣已佔得文人的品位精神。
[1] 《明英宗實錄》卷275「天順元年二月乙未」條,第5829—5862頁。
[2] 《明憲宗實錄》卷74「成化五年十二月辛亥」條,第1421—1436頁。
[3] 《明史》卷220《辛自修傳》,第5798—5799頁。
[4] 文震亨:《長物志》,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3—29頁。
[5] 張家驥: 《園冶全釋》,山西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第19—23頁。
[6] 謝國楨:《明清筆記叢談》,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版,第215頁。
據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首先,從民間到官府,尤其是皇家,大興土木營造皇家宮殿園林,為近世以來營造匠人提供了廣闊與縱深的職業生涯,憑藉其對匠藝技術和知識的掌握與應用,這無疑給了營造匠人向上流動的空間,以使營造匠人們得以謹守與安身其中。
其次,雖然明代營造匠人擔任尚書、侍郎一級的高官屬於歷史特例,得封尚書、侍郎並沒有從實質上改變匠人們的社會地位,匠人們依舊難入文人的「法眼」;但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雖然那個時期匠人入仕的頻繁,引起了士大夫們對匠人入仕的不斷質難,但匠人的整體社會地位確實有所改善,儘管這種局面只維持了一百五十餘年。
最後,更為重要地是,營造匠人向上的流動還體現出在匠藝內涵和功能上不斷地向中國傳統士大夫知識體系靠攏,並在士大夫「援匠入文」和營造匠人主動迎合中,近世以來中國營造匠人從「安身」而趨向於「立命」。
作者 | 丁鋼
華東師範大學教育高等研究院院長
吳旻瑜
華東師範大學國家宏觀教育政策研究院博士後
編輯 | 胡樂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