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只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這句話,要被質疑。
缺席的正義,還是正義麼?
缺席了整整27年的正義,又作何解?
一個風華正茂的青年,失去了人生中最寶貴的黃金30年。
如今年過半百,站在老家的破屋前,面對80歲老母,和哭到幾乎昏厥的早已改嫁的前妻,他還能說什麼?
有人說,他可以領到700多萬的國家賠償。
好的,置身事外的人,永遠體會不到當事人的痛苦。
我們做個小測試,
現在有人拿700萬放在你的面前,對你說,
「700萬你拿走,換你26年做監牢」,你願意麼?
張玉環被關26年,改判無罪終於回家了
700萬啊,看起來數額不菲。
那麼,捫心自問,又有多少人願意拿700萬換26年的光陰?
25年怎麼樣?
700萬換20年青春,有人換嗎?
如果連你自己都不願意換,你還覺得700萬能補償他的愴痛麼?
這不是他一個人的事,是一個家族三代人的傷悲和一個民族一代人的恥辱。
當然,謾罵、苛責,都已經無法彌補造成的過錯。
再多的賠償也無法買回張玉環的青春。
多少有一絲安慰的是,如果真能申請到700萬國家賠償,往後餘生,他至少可以相對安穩,可以為高堂老母養老送終,這些適當的補償,不至於讓錯過當打之年的他後半生異常困頓。
張玉環和母親
但,這遠遠不夠,糾錯不僅僅是平反,更需要找到出錯的點,去堵死、防死。
法制建設到今天,堅決不允許再出現類似的冤案了。
我們更需要反省,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當法律沒有出現問題的時候,那一定是執法者在枉法!
誰將張玉環屈打成招?
誰放的狼狗撕咬張玉環?
江西省高院認為證據不足發回重審後,南昌中院又是誰拍的板,維持原判繼續死刑?
在證據鏈嚴重缺失,連張玉環自己「承認」的2份材料都無法互相印證的前提下,殺人罪是如何就此妄下定論的?
法官是誰,陪審員是誰,書記員又是誰?
有哪個人是否在案件上哪怕提出過一句不同的意見和質疑,有嗎?是誰?
張玉環和前妻
這些人,都沒有浮出水面,
有些人,可能還在作威作福。
與殺人越貨者相比,這些人,更可怕。對法制的破壞,更嚴重。
這些年,我們看到中國法制在進步,一個個冤案也得以昭雪。
張志超、佘祥林、聶樹斌、趙作海……這些用鮮活的生命和光陰為代價的平民百姓,他們有多悲慘,當年那一個個枉法者就過得有多光鮮。
極不對等。
這些一連串的問題,如鯁在喉。這些憋在千千萬萬網友心中的悶氣,也是壓在張玉環一介平民身上的大山,這座山,他一輩子也掀不開。
但是,不能每次出現冤案都讓國家來背鍋,不能每次因為有人枉法就讓國家賠償來買單。
枉法者,需要被揪出來,他、她、他們、她們,必須為他們犯下的大錯,承擔責任!
放狗撕咬,屈打成招,枉法害人,這些將人命關天的案子做成千古冤案的人,都是歷史的罪人,是法制建設的最大破壞者和中國法治形象的最大破壞者,必須揪出來!
我們呼喚讓無力者有力,讓悲傷者前行。我們更要呼喚,讓枉法者現形,讓作惡者承擔應該有的制裁。
制裁只會遲到,但從來都不能缺席。
張玉環,請說出他們是誰,說出那些將你屈打成招的人,說出是誰放狗咬你,是誰威逼你,陷害你。
說出來,我們幫你上熱搜,這不是你一個人的戰鬥,
是每一個人,每一個有良知的人,在維護生而為人的平等、維護法制尊嚴、維護依法治國過程中,該有的擔當。
張玉環稱曾遭6天6夜刑訊逼供:放狼狗咬我 希望追究相關人
老劉評論:26年的青春在監獄度過,被刑訊逼供,被狗咬,700萬的賠償不多,但這個錢,不應該單純由國家賠償。那些害張玉環的刑警,法官,怎麼追究責任?這七百萬,就應該有他們賠償,而且要追究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類似的冤案發生。
幾年前的於歡案,聊城的法官,得到處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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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辱母殺人案的法官:假如也有男人當著你的面,這樣侮辱你母親,你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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