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到底是不是違章建築呢?你到現在還沒搞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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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一起來看一下關於小產權房子的那些事,小產權房區別於商品房,不能依法辦理房產證,所以不能轉讓。因此,有些人買到小產權房後,就擔心這種房是否屬於違章建築,並且擔心違建後會被依法拆遷。
接下來了解下違章建築有哪些?
1、未取得市、區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規劃許可證而擅自施工的工程;
2、未取得施工許可而施工或雖有施工許可證,但未按批准範圍、內容施工的工程;
3、在批准期滿後仍不拆除的一切臨時性建築和構築物;
4、在現有房屋四周、院落、屋頂、陽臺等處擅自搭設的附屬建築物;
5、未經批准在人行道、馬路邊、公共綠化地內搭建的固定售貨攤(棚)等;
6、未經批准佔用過道、人行道、巷道、梯道等修建的房屋為及其設施;
7、私人在城市擅自佔用國有土地和在農村非法佔用集體土地新建、修建和擴建的建築物、構築物;
8、擅自佔用城市綠化用地或擅自在城市公共綠地內建成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9、其他違反建設法律、法規的建築物、構築物。
其次,小產權房是否屬於違章建築可以根據以下兩種情況判斷:
1、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小產權房,依法辦理了審批手續後,即屬於合法建築。
簡單地說,就是利用宅基地建成的房子,法律上是允許在該土地上建房的,所以依法獲得審批後,即屬於合法建築,並且不會被拆遷。
2、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成的房子,違反土地管理法,屬於非法建築,可能遭到拆遷。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建設,而建成房子屬於非農建設,所以屬於非法建築,一旦被發現,可能被拆。
這樣解釋之後大家都明白了嗎?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請私信或者留言給我,我會幫大家解決的,也歡迎大家互相交流討論一下,感謝您的閱讀,您的每一次閱讀,點讚或者轉發,都是對小編最大的支持,也請大家一直持續關注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