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流行樂壇發軔於上世紀70年代,始於臺灣,成於香港。
60年代秀場文化下的臺灣樂壇雜亂無章不成氣候,鄧麗君橫空出世後憑一己之力把樂壇提升了N個檔次,之後更橫渡東瀛徵服日本堪稱華人之光。
香港最開始流行翻唱英文歌曲,是許冠傑把粵語小調改良後搬上了流行音樂的大舞臺,開啟了一個極度繁榮的時代。
到了80年代香港先臺灣一步迎來樂壇大繁榮,這一階段的功臣是譚詠麟。
官方對譚詠麟的評價是把粵語歌發揚光大,小編深以為然,這個「發揚光大」指的是我們終於可以唱自己的歌追自己的星,華語樂壇有了自己的偶像,娛樂文化初見端倪。
臺灣因為鄧麗君的離開陷入混亂,一度在在閩南語歌與國語歌之間苦苦掙扎,導致流行文化滯後於香港。
香港人唱粵語能這麼紅,我們唱閩南語為什麼不行?大概是這麼想的吧。
實際上閩南語歌埋沒了一大批優秀歌手,唱《愛情騙子我問你》的陳小雲,跟吳宗憲一塊成長的羅時豐其實唱功都很好,代表作也不少,可惜只能在臺灣本土紅。
到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香港臺灣流行音樂同時進入大繁榮,這段時期出來太多巨星了,香港有「四大天王」,臺灣有周王齊童4天王,其中周華健號稱「天王殺手」,在臺灣本土狙擊了好多天王。
然而無限繁榮之下也孕育著各種亂象,繁榮的流行文化帶來了巨大的利益,在利益的推動下整個樂壇開始急功近利,紅成了唯一的目標所謂「笑貧不笑娼」,華語樂壇開始群魔亂舞了。
群魔亂舞的一大代表就是各種封號,有人笑侃是「封建迷信」,典型的就是「四大天王」。
一個四大天王把其他歌手統統抹殺了,香港每年的頒獎禮都成了4個人的主戰場,粉絲也被這4人包圓,別人湯都喝不飽。天王就天王,為什麼要獨獨限定這4個呢。
李克勤就深受其害,譚詠麟欽點的接班人都不管用,常年背著「第五天王」的稱號半紅不紅,直到差不多2000年才得到公正的評價。
如果說四大天王還說得過去的話,「歌神」就實在無法理解了。
大家知道世界流行樂壇重心在歐美,其次日本,最後才到中國,我們的流行音樂無論品質還是技巧都落後人家一個時代,銷量跟完全不能比。
麥可傑克遜一個《顫慄者》能賣1.4億,四大天王所有銷量加起來都比不過,這就是現實。
然後整個歐美樂壇,從披頭四、皇后、滾石到貓王,從麥可傑克遜到牛姐碧昂絲再到現在,沒一個「歌神」,披頭四那麼牛X也就是個搖滾樂隊,麥可冠絕全球也不過冠了個「流行之王」的美譽,天王封號都沒有。
中國怎麼就歌神了?跟人家比哪裡你就神了?
關鍵我們的歌神還量產,從許冠傑到張學友再到陳奕迅,短短50年已經三個了,平均每10來年生產一個歌神。
歌神一出誰與爭鋒?別管你唱片賣多少經典歌多牛「歌神」就完了。你再牛還能比神牛?粉絲就這邏輯。
「歌神」歸根結底是娛樂公司炒作的結果,你公司推了「歌神」我們也不閒著,「歌佛」、「歌聖」、「歌隱」、「歌俠」、「歌佛」、「歌怪」都出來了,整個一烏煙瘴氣。
樂壇急功近利的另一個表現就是翻唱成風,熟悉香港樂壇的都知道有這麼一句話—「一個中島美雪養活半個娛樂圈」。
大家都在比誰的歌能紅,誰的唱片賣座,那就比唄!自己寫不出來就翻唱別人的歌曲,最早翻唱英文歌效果不行,後來瞄準了同屬大中華文化圈的日本。
讓張國榮大翻身比肩譚詠麟的歌曲《Monica》,翻唱自日本歌手吉川晃司的《口琴》,大紅10來年的《風繼續吹》翻唱自《さよならのbai向こう側》,《共同度過》翻唱自趙容弼的《花》,《有誰共鳴》翻唱自谷村新司的《如夢》。
張國榮還算克制,總共翻唱近30來首歌曲,不到3張專輯的量。
張學友酗酒大鬧婚禮翻身的專輯《真情流露》,4首主打歌有3首是翻唱的日本歌,《暗戀你》、《分手總要在雨中》、《真情流露》全是翻唱人家的,他就靠這些翻唱打敗了一眾對手拿了92年暢銷大碟。
張學友的好多經典歌曲都是翻唱自日文歌,據不完全統計接近40首,《情已禁》、《李香蘭》、《一路上有你》、《遙遠的他》、《藍雨》、《月半彎》、《每天愛你多一些》、《來來回回》等等。
難怪當時有人戲稱張學友是「翻唱機器」。
當然不止張國榮張學友,整個香港樂壇包括後來的臺灣樂壇都在翻唱日語歌,任賢齊也翻了不少,李克勤幾首代表作也是翻唱自日語歌。
一直到周杰倫陶喆這些原創唱作人躥紅佔據半壁江山後翻唱之風才及時剎車。
這就是我們的華語樂壇,曾經就是這麼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