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倫敦大火 " 油畫 (佚名畫家作於 1675 年)
對多數居民而言,房產是家庭的主要財產。隨著燃氣和各種家用電器的普及,家庭火災隱患劇增,由此,火災保險受到很多居民的青睞。可你知道,火災保險是怎麼來的嗎?
1、" 倫敦大火 " 期間用大炮開闢防火隔離帶
英國倫敦 1665 年遭 " 黑死病 " 疫情襲擊。1666 年,疫情尚未結束的倫敦又被一場大火吞噬,這場 " 倫敦大火 " 是倫敦歷史上最嚴重的一場火災,卻也產生了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幾乎所有老鼠被燒死了,阻止了疫情的傳播,結束了 " 黑死病 " 疫情。
1666 年 9 月 2 日午夜剛過,倫敦老城布丁巷託馬斯 · 法裡內先生的麵包店突然起火,一家人慌忙通過牆外的樓梯爬到鄰居家裡。女僕不敢爬樓梯,成為 " 倫敦大火 " 的第一個遇難者。
倫敦當時的消防工作主要靠城防民兵。每天晚上,1000 名城防民兵巡夜,發現火情及時發出警報,其他城防民兵便趕來滅火。
倫敦的城防民兵已積累了比較完善的消防經驗。首先是向燃燒的建築上澆水,熄滅火焰。如果澆水無法撲滅大火,便拆除起火建築,防止火災擴大;當時也有法律規定,在教堂等高大建築的容易接近的地方必須配備消防水桶和拆除建築的工具,如消防斧、消防鉤等。最後的手段就是開闢防火隔離帶,阻斷火情向臨近街區蔓延。
倫敦當時的自來水系統很發達,建在山坡上的水塔可以加大水壓,利用水管把水噴灑到著火建築上。再有,前面說的布丁巷麵包店火災,其起火點就在泰晤士河北岸的倫敦橋橋頭附近,汲取河水也非常便利。可火災發生後,居民不是積極參與滅火,而是逃離,商人們則忙著搬運自己的貨物,放任大火燃燒。
當城防民兵趕到法裡內先生的麵包店後,認為要拆掉麵包店周圍的房子開闢防火隔離帶,但只有倫敦市長有權決定拆除房屋,於是,便派人把託馬斯 · 布拉德沃思市長叫來。
布拉德沃思市長趕到後查看了一番,認為火勢不大,沒必要拆房子,丟下一句 " 撒泡尿就能把火澆滅 " 後便回家睡覺去了,因為這天是星期天。市長不想拆房子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 " 黑死病 " 疫情讓很多房主逃離了倫敦,找不到房主便無法商議財產損失免責等事項。
大火引燃了泰晤士河北岸的幾座倉庫,並藉助強勁的東風迅速向西蔓延。
9 月 3 日,大火向北部蔓延到了倫敦中心城區。9 月 4 日,整個倫敦老城都已起火燃燒,建於 1087 年的聖保羅大教堂也被大火吞噬。
布拉德沃思市長毫無滅火指揮經驗,局勢失控,查理二世國王(1630 年 -1685 年)便接過滅火指揮權。他派禁衛軍協助開闢防火隔離帶,並從軍事要塞倫敦塔上發射炮彈炸毀火場周邊建築,加速防火隔離帶的開闢。9 月 6 日最終把大火撲滅,保住了政治中心威斯敏斯特。
2、" 倫敦大火 " 燒毀全城 75% 的建築
中世紀設計風格的倫敦老城建築擁擠,街道彎曲狹窄。倫敦市民大多居住在六七層的木頭建築裡。為節省地皮成本,建築開發商把建築設計得 " 瘦高 ",並有凸出牆體的陽臺。這些 " 高挑 " 的建築一旦起火便猶如煙囪,有助燃作用,讓整棟建築瞬間燒個通透。查理二世國王在 1665 年曾經警告 " 倫敦老城建築存在巨大火災風險 ",但國王的警告並未引起行政當局的重視。
正是因為倫敦的上述建築風格,布丁巷麵包店引起的 " 倫敦大火 " 迅速蔓延,燒毀了倫敦 75% 的建築,大約有 14000 棟,包括 13500 棟住宅、87 座教堂、44 家商號,還燒毀了皇家交易所、海關等眾多市政建築。大火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1000 萬英鎊,其購買力相當於 2019 年的 17 億英鎊。
" 倫敦大火 " 導致 7 萬居民無家可歸,政府只有把他們安置在臨時搭建的棚屋裡。但倫敦重建工作相當迅速,到 1672 年,所有災民都搬回到重建後的新房子裡,並基本做到仍在原來的位置。
為紀念這場災難,倫敦重建時,在起火點西側 62 米處建了一座 " 倫敦大火紀念碑 ",由英國皇家學會會長克里斯多福 · 雷恩設計,紀念碑高 62 米,遊客可以從紀念碑內部攀登 311 級旋轉樓梯到觀光平臺。
有多少人在這場大火中遇難至今仍是個謎。按當時的統計,只有 6 人遇難。從倫敦博物館收藏的布丁巷大火融化的陶瓷可以判斷,大火溫度高達 1250 ℃至 1480 ℃,由此可以推斷,許多遇難者直接被焚化了,並沒有留下明顯可辨的遺骸,也就無法統計真實的遇難人數。
" 倫敦大火 " 發生後,有人散布謠言說,是法國人或荷蘭人縱火,因為當時英國與法荷兩國處於戰爭狀態。由此,許多法國移民和荷蘭移民成為不明真相的倫敦市民的攻擊對象,有的甚至被私刑殺害。
英國一直在研究 " 倫敦大火 " 的起因,直到 320 年後的 1986 年才有了定論,這場大火是麵包師託馬斯 · 法裡內疏於爐火管理失火造成的,並不存在什麼陰謀。由於法裡內當年是巴黎麵包師聯合會的會員,為此,巴黎麵包師聯合會正式聲明為 " 倫敦大火 " 負責,並向公眾道歉。
" 倫敦大火 " 紀念碑
3、" 倫敦大火 " 催生火災保險
" 倫敦大火 " 發生時,世界上還沒有火災保險,這場大火讓許多商人和普通市民財產損失慘重。
1667 年,英國經濟學家、外科醫生尼古拉斯 · 巴蓬在倫敦創建了房屋火災保險業務,出於對火災的恐懼,倫敦市民踴躍投保。1681 年,巴蓬與另外 11 個合伙人一起創建了 " 火災保險公司 ",並組建了自己的消防隊,投保的居民在其房屋上訂上 "Fire Office" 標牌,一旦投保人房屋失火,火災保險公司便派消防隊前去滅火,並賠償火災損失。
巴蓬創建的火災保險公司不但是世界上最早的火災保險公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面向市民的專業保險公司。雖然說英國 1601 年頒布的《弗朗西斯 · 培根法案》拉開了現代保險業的序幕,但這個法案只是調節商人之間的保險與被保險關係,並沒有把普通居民的保險業務納入其中。巴蓬對火災保險實行差別費率,房子越大、房價越高保費費率越高,這也被認為是現代火災保險差別費率的起源。出於上述理由,尼古拉斯 · 巴蓬被稱作是 " 現代保險之父 "。
有了火災保險,一個家庭萬一發生火災,其財產損失便由火災保險公司賠償,把火災風險轉嫁給了火災保險公司。為了減少火災損失,火災保險公司便組建自己的專職消防隊,這樣,被保險人房屋起火後,專職消防員可迅速趕到火災現場滅火,減少財產損失,也就減少了火災保險公司的賠付額。
如果一個居民戶購買了火災保險,而鄰居沒有購買火災保險,鄰居的房子起火後火災保險公司也很有可能派消防員來滅火,因為如果不來滅火,就會 " 火燒連營 ",把自己客戶的房子燒掉。
巴蓬的火災保險公司取得巨大成功,火災保險業在世界範圍吸引了越來越多的投資者。例如,1752 年,美國發明家、政治家班傑明 · 富蘭克林(1706 年 -1790 年)創建了美國第一家火災保險公司 " 費城房屋保險公司 ",其運營模式與巴蓬創建的火災保險公司相似。
時至今日,火災保險已成為各國居民非常熟悉的一種保險業務。雖然各國的消防服務主要由政府提供,但這種商業契約模式的私人消防服務仍然在一些國家存在。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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