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前一一戰時一一戰後:
許多人都以為香港黑社會組織是洪門組織,黑社會人物亦常以「洪門人馬」自居。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問題。
香港開埠迄今,只不過120年左右;而中國大陸解放前的洪門組織,則已具有近300年的歷史。雖然,香港黑社會組織是由內地輾轉傳來,但由於時代的變遷,殖民地統治的手法或寬或緊,以及社會環境、風氣習俗的影響,早已徹底變了質,成為作奸犯科,欺凌弱小的惡勢力。不但毫無洪門組織初期的忠義作風,民族色彩,甚至連良心道德,法理人情也沾不上邊了。
香港的黑社會組織,和世界各地如芝加哥、西西里、日本等地的黑社會也有所不同,理論上和實質上,都有很大的差別。
其實,世界各地黑社會組織的所作所為,都不外作奸犯科、包娼庇賭、走私販毒、殺人放火、勾結官吏以至左右政局(香港的黑社會自然還未具備此項資格)等等。照說並無多大區別。但實際上仍有許多不同之處。
比如:警方利用黑社會分子作線人,從而破獲某些罪案,這些例子在外國並不是完全沒有,而是比例較少;但香港則不同。在警方偵緝部門未能充分利用科技方法去鑑辨罪案,偵緝人員還沒有充分具備偵探知識之前,有一段頗長的時間,破案幾乎絕大部分依賴「線人」(自然是黑社會分子);甚至某些環頭探長走馬上任之初,還要一拜候區內的大阿哥,諸多囑託「稍留薄面」、「大力幫忙」之類卑躬屈節的話。這一來,不但增長黑社會人物的氣焰,也造成警察和黑社會的間接合作魚肉市民的形勢。此類情形,在戰前及戰後初期最為普遍,現役或退役的「老差骨」們,捫心自問,相信沒有幾個敢於否認。
又比如:「廉記(廉政公署,米波羅注)」揪出若干貪官在法庭受審時所爆出的內幕,說是探目,探長以至警司等職位,都可以用錢買來的,甚至「沙漠區」調「油水區」,「軍裝」調任「民裝」等等,亦拿錢便可「搞掂」。付出的代價,自數萬以至百萬以上不等。
據筆者所知,這些錢,都不是當事人付出,而是由各區的大小「撈家」代為支付的。撈家們何以代付這些款項?自然要在新官上任之後取得各種「方便」。現實如香港人,自不會做虧本生意。如此,豈不等於「犯罪合法化」?這些情形,在別的地方也屬少見。
話扯遠了 ,這裡且把香港黑社會組織的發展過程,分為若干個階段,作較詳盡的報導,諒為讀者所樂聞。
80年前,香港的商業中心,除皇后大道中之外、就數上環和灣仔兩地了。外資洋行及華商的進出口商行,均集中在大道中及文鹹街一帶,而上環三角碼頭及灣仔兩處,則多屬小型商戶、攤檔、市場、作坊等等。
當時的工業幾乎等於沒有,甚至連手工業也少得可憐,靠出賣勞力為生的,則多數以「咕哩」(即搬運工人)為業。此類人物,亦大多數集中於上環及灣仔兩地。
舊香港街頭
試想一大群流動攤檔的江湖客,和一些所謂販夫走卒相聚一起,為了找生活,還能避免磨擦及發生糾紛?
加上當時香港政府的警察力量十分薄弱,對這些地區所發生的爭執或毆鬥(包括單獨或群毆),除非弄出人命,否則多數不予理會。如此,當時的下層社會簡直就談不上秩序。混亂情形,不難想見。
據一位屬於「和安樂」的老前輩何六叔(已83歲「本書第一次出版為1989」)對筆者提供的資料,當時一個名叫賣魚祥的東莞籍小販,原系由廣州來港謀生。在廣州時便參加當時的黑社會組織「洪勝會」。來港後目睹這一群(包括他自己在內)戴月披星、肩挑背負的升鬥小民,日夕為了爭地盤、搶主顧、霸檔口、奪利益等利害關係而經常發生磨擦。
小則口角吵鬧,翻臉成仇。大則聚鬥群毆,血流五步。這簡直不是謀生,而是拚命了!於是發起組織「洪勝會」團結市場攤販力量,以備發生糾紛時作為後盾。
別的各行業人物,眼見賣魚祥這一招立竿見影,果然生效,也覺悟到團結就是力量,於是紛起效尤,以行業或地區為單位,先後成立堂口,一時竟達十餘個之多。
問題又來了!未有堂口成立之前,偶或發生糾紛,僅是個人與個人,或者少數人與少數人之事而已。但堂口成立之後,一旦有所爭執,也便成為堂口與堂口之間的爭執了。於是問題更趨嚴重。
早期港英政府鎮壓罷工遊行人群
在各個堂口成立之後,灣仔、上環及西環地區,就曾發生過近十次的大械鬥。雖不至屍橫遍野,血流成河,但也弄出好幾樁命案。這一來,自然引起當時的香港政府注意,除所謂緝兇歸案之外,還飭令警察部門(當時剛剛取消更練制度,成立警察部門,全體警務人員不足200名),密切監視這些堂口活動。
緝兇方面,由於當時出入境並無限制,兇手自然不難逃脫;至於密切監視堂口活動,倒也頗算成功。原因是警察力量雖然微薄,相對的市民人數不多,地形街道也沒有今天那樣複雜。
因而若干堂口黑人物,醞釀毆鬥尚未成功,便給抓去當眾答藤(當時有這樣的一條律例),若干堂口也被搜查以至封閉。故而這些組織,不能不轉為秘密活動(初成立時是公開的)。
直至宣統元年,十多個堂口中的「勇義堂」 (其後蛻變成「和勇義」),有一名混號「黑骨仁」的「執事者」,發起聯合所有堂口,和平相處,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萬一發生糾紛磨擦,也用「講數」方式解決,非萬不得已時,不得訴諸武力。即使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也需指定時地,一決雌雄。不論勝負的任何一方,絕不能驚動官府。這個提議,頗獲各堂口贊同。於是在同年的端午節召開第一次「大會」,也是香港有史以來第一次的「洪門大會」。
本來這些堂口,和當時中國大陸的洪門任何一個山頭,都談不上直接關係;中國大陸的洪門秘密組織,亦從未承認過香港的堂口是它們屬下的一個環節,何以這次的「大會」又稱為「洪門大會」呢?
原來大會發起人黑骨仁,卻是當時中國大陸的洪門人馬,隸屬於「天寶山碧血堂」,且還是職位不低的「紅旗五哥」。
他覺得洪門組織並非官府委派,亦不必任何人加以承認,只要有一股基本人馬便行。中國大陸可以有洪門組織,香港為什麼不能設立。還有一點更重要的,便是初期的「堂口」,只是一群烏合之眾。既無幫規堂戒,亦無等級之分,指揮起來並不能盡如人意。如果加上洪門的宗教儀式和神秘氣氛。不但可以服眾,說不定還可以從中斂財,故而將這次大會稱之為「香港洪門大會」。
昔日在戰亂時期支援國內的洪門海外分支是九大民主黨派之一「中國致公黨」的前身
開會地點據說是筲箕灣的一處曬魚場,正確與否自然無從考證。反正香港在宣統元年,曾經召開「洪門大會」則為千真萬確之事。據何六叔指出,在戰前,,他還聽到「和安樂」的創辦人親口論及這樁事。存在館口的一份「開山文件」,亦有詳盡的記載。
大會上,黑骨仁對在場十多個堂口的代表灌輸了一套「洪門」的「理論」之外,還當場出示他的憑證(當時中國大陸參加洪門組織的人,都領有「憑證」,「紅旗」以上的高層人物還有山主的「委任狀」),證明他本人是「天寶山碧血堂」的「紅旗五爺」。獲得在場代表信任之後,他便指出應該設立一套規矩及儀式,使每個堂口每個會員都有所遵循,不至像「散仔館"般毫無組織。
洪門入會需遵守三十六誓發宏願,恭迎香主
同時,黑骨仁也指出各人離鄉別井,無非為了求財,不應動輒毆鬥,萬事應以「和」為貴,他又提議所有堂口名稱之上,一律加上一個「和」字。 例如「洪勝會」稱為「和洪勝」;「勇義堂」稱為「和勇義等。
於是,這些堂口都變成日後「和」字頭的黑社會組織。雖然,香港的「洪門」並沒有象中國大陸一樣加上「XX山XX堂」的銜頭, 但總算掛上了鉤。從此之後,大陸的洪門人馬途經香港,也和這些人稱哥道弟。因此,將「黑骨仁」列為香港洪門的「開山祖師」,亦無不可。
當時「和」字頭的黑社會,也有一首所謂「招牌詩」。詩曰:
和牌掛起路皆通 ,四海九州盡姓洪;
他日我皇登大寶 ,洪家哥弟受皇封。
香港的洪門組織,其「傳教祖師」既是黑骨仁,而黑骨仁又是當時中國大陸洪門組織「天寶山碧血堂」的「紅旗老五」,何以兩者之間的組織、等級、暗語、手勢、詩詞等,又不盡相同呢?
筆者為了印證此事,曾經接觸港、澳兩地的老叔父17位之多。其中幾位的國學根基還很不錯。承蒙他們掬誠相告,有幾位還出示了些不可多見的「珍貴文獻」(自然是關於香港黑社會的),才得以完成本節。
由若干位早已金盤洗手的「老前輩」結論,指出中國大陸的洪門組織和香港的洪門組織,職級上有所差別的原因,系兩者之間的性質不同,因此在劃分職級時亦有「繁」「簡」之別。
前者由於創設時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反清復明),組織必須較為嚴密,而職司方面為了配合實際需要,故而分為:「香主」,「大爺」,「二哥」,「三哥」,「四姐」,「五哥」,「六哥」,「七妹」,「八哥」,「九哥」,「老么」等十一種職位。
但香港的黑社會組織,雖然也自稱為洪門組織,其實一點點政治意識和民族觀念都不存在,為的僅是地盤、勢力、金錢而已。故此在職級劃分上也實行「去蕪存菁」、「棄繁就簡」,把十一級縮為「香主」,「二路元帥」,「紅棍」,「紙扇」,「草鞋」,「四九仔」等六級(潮幫則在「紙扇」之下,「草鞋」之上加插「五虎將」職位,又稱「護壇五虎」)。如果兩相比較則「香主」等於「香主」,「紅棍」等於「大爺」,「紙扇」等於「三哥」,「草鞋」等於「六哥」,而「四九仔」則等於「老么」其實這一更改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如果只是為了爭權奪利,為非作歹,則總其成者有「香主」,施謀設計者有「紙扇」,統率打手者有「紅棍」,奔跑聯絡者有「草鞋」以及打架拚命者有「四九仔」,豈不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了嗎?又何必疊床架屋,濫竽充數呢?
雖則上文所述的「和」字頭組織,是香港最具歷史的黑社會組織,但卻還有一個秘密組織比較"和」字頭更老、更具歷史性的。那便是日後演變成為純粹潮州幫的黑社會組織「福義興」(又名「義興公司」)。
「福義興」既然較「和」字頭更具歷史,何以上文又不把它列入呢?因為當時的「福義興」,是以商戶作為掩護而進行半公開活動的。其活動範圍也僅限於替當時中國大陸的某一個洪門山頭籌措經費,此外絕不作其他活動。
嚴格說來,只是中國大陸某一洪門山頭派駐海外的財經部門而已。故而不能把它列入黑社會行列之內。
早期洪門海外分支
今天,對黑社會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福義興」旗下成員,清一色是潮州各屬人士(近年來客籍人士亦有加入,但亦為數不多)。但80年前(距2019年110年有餘)的"福義興」,僅主持人陳玉廷(潮安人,南洋歸僑)系潮屬人士。其領導下的員工,則各省各縣人土都有。
據「福義興」的一位「前輩」方X喜 透露,光緒末年的「福義興」,系受當時福建省的洪門組織「萬寶山山主」李明良委託,在港、澳兩地籌措活動經費。
陳玉廷與李明良有同硯之誼,故受託為「義興公司」的司理。據云當時南洋各埠亦有同類組織。香港「義興公司」任務,系向僑胞募捐經費,經費又分為兩種:其一是參加該公司成為公司成員的,收據之上附印上洪門秘密圖案。另一種是臨時募捐,獻款額也只限銀洋一元,隨捐隨發收條,跟現在的賣旗籌款大同小異。至於加入該「公司」後,有什麼權利,以及履行些什麼義務,則無從稽考了!
當「義興公司」進行籌款活動時,上文所述的「和」字頭各黑社會組織仍未誕生。至和字頭組織崛起時,「福義興」的籌款活動相信已經停止,故而宣統元年的筲箕灣「洪門大會」召開時,並無「義興公司」或「福義興」參與,許多「前輩」亦未能指出當時兩者之間有任何橫的聯繫。至於「福義興」竟然變成今天潮幫三大黑社會組織中,最具勢力的一環,則已是幾十年後的事了!
如今的香港最有勢力的三個組織已經變為14k,和勝和,新義安
由民初以至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夕,這20多年之中,香港黑社會組織人數最多、經費最足、規模最大的,則首推「和安樂」(又名「汽水房」,簡稱「水房」)。
「和安樂"未加上「和」字頭之前,稱為「安樂堂」。初期成員大多數系茶樓酒館,以及街邊熟食攤檔等從業員。第一輩「開山祖師」李勝、鄒日光等,稱為「十二皇叔」,但都缺乏雄才大略,對「會務」推進,並無多大進展,故而成立初期,絕無突出之處。
在1921年左右,這個組織的第二輩人物中,出現了一名「 組織天才」。在三年內,把原有的會員由300多人發展至3000多人,且還將主力向九龍方面移動,在油麻地上海街租賃整層樓字,作為「堂口」辦事之用。
又通過推舉方式,選出「紅棍」一名為「坐館」,「白紙扇」兩名為「揸數」,「草鞋」兩名為「常駐執事」。且還編造「海底」(會員名冊),印發收條(徵收會員經常費),一切「會務」,弄得有聲有色,使其他的黑社會組織瞠乎其後!
這位「天才」名叫溫貴,是一個「讀書不成,學劍又不成」的「半桶水」人物,但卻具有指揮和組織的頭腦,他的職位,起先只是「四九仔」(普通會員)。在「和安樂」與「和勝堂"的一場利害衝突中,溫貴設計瓦解敵方的鬥志,又在當時的大觀酒樓設下埋伏,一舉而擊潰對方主力,使整個油麻地區(當時九龍最系盛的地區),完全置於「和安樂」控制之下。於是「一舉成名」。
由當時的「香主」蛇王南下令,舉行「平地一聲雷」儀式,大開香堂,擢升為「白紙扇」,並任為堂口「揸數」要職。
成為「和安樂」的頭頭之後,溫貴便大展拳腳,發展他的「抱負」。把整個「和安樂」劃分為十條線,計九龍六條,香港兩條,新界方面沿鐵路線一條,由荃灣至元朗一條,每條均由堂口指派「紅棍」、「紙扇」各一名統率。「線」之下又分為若干「堆」;「堆」之下又由若干小頭目聯繫若干會員,堂口有事時便象軍隊指揮部屬一樣,層層控制,如臂運指;經濟方面,溫貴又建議不論在業或失業會員,每人每月繳交經常費六毫,積聚起來,交由若干有實力的人物發放高利貸,對象為下等娼妓及流動小販。
當時社會安定,幣值穩固,放出去的高利貸,很少有「撻帳」之虞。於是,「堂口」的經費愈來愈多,會員人數也直線上升,一時聲勢大盛,別的「堂口」的會員「過底」(所謂「過底」系由甲組織轉到乙組織的稱謂。例如某甲原系「和勝和」會員,但要轉到「和安樂」旗下,經雙方「大佬」同意,便可「轉籍」。)者亦不計其數。
由民初以至香港淪陷前夕,香港眾多黑社會之中,「和安樂」一直雄踞首席,儼然「盟主」。香港有史以來兩次與黑社會有關的大災害(一是日軍人侵九龍時,「勝利友」大施燒殺搶掠,以及1956年的黑社會大暴動),「和安樂」也擔當了非常重要的角色。直至最近十年來,它的風頭,才給「十四K」漸漸壓下去。
「和安樂」的招牌詩是:
本堂名字和安樂,獅子頭來玻璃身
金漆招牌揚四海,X十年來到如今。
末句的「X十年」的「X」字,活動使用。大概是由宣統元年起計,倘若今天使用,則應是「百十年來到如今」。
作者編輯:即可 選題審稿:米波羅